招标
浙江省余姚市临山镇汝东村湖堤大河门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宕底回填区勘查暨矿山资源量估算报告招标公告
金额
44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3/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4万元
招标联系人程兴研
招标代理机构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丙海0574-8736084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18
公告正文

本项目招标人为宁波甬建矿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数浙江省余姚市临山镇汝东村湖堤大河门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宕底回填区勘查暨矿山资源量估算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浙江省余姚市临山镇汝东村湖堤大河门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宕底回填区勘查暨矿山资源量估算报告编制

1.2项目概况:开展浙江省余姚市临山镇汝东村湖堤大河门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宕底回填区地质勘查工作,同步估算宕底回填量及矿区内各类资源量储量。

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浙江省余姚市临山镇汝东村湖堤大河门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宕底回填区勘查暨矿山资源量估算报告编制完成,项目启动后 25 个工作日提交报告。

1.4服务范围: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

1.5最高投标限价:440000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测绘(工程测量)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由上述具备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测绘能力;

2.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1家。联合体的各方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中明确牵头人和成员,同时详细列出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投标人为联合体的,一律不得变动联合体成员的组成。

2.3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须具有地质类或岩土工程类或勘察类或测绘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2.5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6日 9:00 至2024年3月11日23:59 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3.2如有补充文件,将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需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3.3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3.4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3.5 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3.6 不同投标单位不得使用同一个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设备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无效。

3.7 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请慎重下载。

注: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4. 投标保证金

4.1 金额:人民币 5000 元整(如为联合体的,以牵头人名义提交)

4.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4.3 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3月14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注: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将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由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或电子保函费用转帐凭证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31814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

5.2 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5.3递交(上传)方式: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4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进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2/),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5.5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5.6如初次投标,操作说明详见(http://ygcg.nbcqjy.org/detail?articleId=224、http://ygcg.nbcqjy.org/detail?articleId=295)或致电技术支持:0574-87187195、13396609883、18968299314

6.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http://ggzy.zwb.ningbo.gov.cn/)、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www.nbjttz.com)、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nceg.com.cn/cn/index.ph)网站上发布。

8.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监管领导小组(中共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督电话:0574-89386584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甬建矿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程兴研

联系电话:18457541559

招标代理人: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南路598号九五商务大厦A座9楼934室

联  系  人:周丙海、汤幸杰、岳旷怡

联系电话:0574-87360849、18867807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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