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海东市乐都区高庙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乐都区高庙镇新庄村示范乡镇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名称: 乐都区高庙镇新庄村示范乡镇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数量: 6000
预算金额(元): 200
单位: 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 可移动保温膜结构日光温室搭建
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2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可移动保温膜结构日光温室替代了传统日光温室大棚混凝土结构的墙体,具有材质轻、强度高、外型美观、占地面积少且具备可移动性,温室采用柔性膜保温材特质的保温被有效提升了温室的气密性及保温率等,具备唯一性的特点;承接本项目的河北佳音帐篷股份有限公司就该产品拥有两项相关专利(1.日光温室大棚专利,2.日光温室大棚保温棉专利)。因此,为加快项目实施进度,降低建设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此项目工作的专业性、延续性及特殊性,对该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成安县商城工业园区纬八路6号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9月26日至2021年10月0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现就上述内容向潜在政府供应商征求意见。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海东市乐都区高庙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972-8652104),海东市乐都区财政局(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972-8622757)公示期:2021年9月26日-2021年9月30日。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东市乐都区高庙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孙雅君
联系电话:0972-8652104
传 真:/
地 址: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滨河北路2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乐都区财政局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徐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0972-8622757
传 真:/
地 址:海东市乐都区滨河北路2号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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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庙200万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论证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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