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公安局金安分局城北派出所办案专用设备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20 17:36信息来源: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RZ202108070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公安局金安分局城北派出所办案专用设备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弘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天通路14号软件园4号楼111-113室
成交金额: 人民币捌拾陆万伍仟伍佰元整(¥865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六安市公安局金安分局城北派出所办案专用设备采购 品牌:迪赛威、海康威视、创维、汉王、爱普生、中控智慧、熵基科技、安士福、海鑫高科、美一、中信安、希捷、H3C、三信、红光、福诺、海尔、良田、TSC、诺显等 规格型号:详见采购文件 数量:详见采购文件 单价: 人像识别及流程管控终端53549.06元/套、同步刻录音视频设备31956.54元/台、智能物品存取终端柜(24 门单 面)18949.05元/套、一体化信息采集仪72922.87元/套、审讯主机11393.42元/套、流媒体服务器47837.36元/台、物联网管理平台34979.79元/套、智能案卷柜(主柜)21987.30元/套、智能案卷柜(副柜)13472.22元/套、智能物证存取管理设备(副柜)13457.23元/套等一批设备 |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永春 魏新 周晶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载明的规定按实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19楼,联系电话:0564-3377949。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电话:0564-5150911,联系人:张文阳)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公安局金安分局
地 址:六安市金安区安丰路与金安路交叉口西北100米
联系方式:0564-32110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润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19楼
联系方式:0564-33779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晶晶,乔立冬
电 话:0564-3211078,0564-3377949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