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县星沙街道办事处长沙县星沙街道2021-2024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配送单位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396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1/09/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scg-2021042600402
预算金额4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GK-202104260040-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县星沙街道办事处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宇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县星沙街道2021-2024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配送单位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202104260040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折扣率(%)
1 长沙县星沙街道2021-2024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配送单位服务采购项目 餐饮服务详见采购需求199
 合计金额小写: 4000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肆佰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长沙县星沙街道2021-2024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配送单位服务采购项目,金额:3960000元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长沙县星沙街道 2021-2024 年度

3.2 履行地点:长沙县星沙街道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按采购人需求,按时按点按质按量交货,保证每天上午7:30之前将采购人所订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按实结算

4.2 收款账户: 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春华支行(湖南宇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82010400000080271)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一般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蔬菜类保持良好的色泽和新鲜度,农药残留不能超过国际标准,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不得有腐烂、黄叶、偏老等现象。

鲜肉类及禽类全部来源于国家认可的正规肉联厂,同时保证每批次有检疫合格证,确保每日新鲜。

海鲜、水鲜产品必须鲜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粮油、副食(干货类不能有异味、霉点,应确保干货类的原有气味,同时保证色泽良好)、调料由大型正规厂家供货,相关证件齐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严禁出售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供应的货物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属供应商原因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损失,其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一)、肉类

1、要求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1

冷鲜猪肉、牛肉、羊肉及其副产品

冷鲜肉需有屠宰场经质量检验合格的滚花,提供所供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和肉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冻货需属于食品安全达标且未过期产品。

2

猪肉、牛肉、羊肉相关加工产品

3

猪肉、牛肉、羊肉相关冻货产品

1) 采购人按需采购分割肉类或各种冻品肉类,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 冷鲜肉品质量要求:新鲜、冷鲜肉,不注水,肉上有屠宰场经质量检验合格的滚花,提供所供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和肉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并按采购方要求的分割肉类别按时供应;

3) 冻品质量要求:感官检验、化学检验、添加剂检验、有害金属的检验均符合要求。

4) 供应商的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病死、残剩肉、老母猪肉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2、安全卫生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2707-2016

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9

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

7) 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内容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质量标准

(二)、水产类1、要求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1

草鱼、鲢鱼、鲫鱼、雄鱼、边

鱼、鲈鱼等淡水鱼类水产品

鲜活产品在水中游动自如,反应敏捷,无伤残、无畸形、无病害;鳞片完整无损, 无皮下出血现象及红色鳞片,速冻海水产品等均符合 GB 2733-2015、GB 2763-201

9、GB 2762-2017 及其他相关标准。

2

基围虾、圣子、花螺、虾蟹等

海鲜类水产品

3

鱿鱼、墨鱼等海水产品

1) 采购人按需采购水产类,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 鲜活水产质量要求:鲜活,感官检验、化学检验、添加剂检验、有害金属的检验均符合要求。

2)速冻海水产品等符合国家 GB 2733-2015、GB2763-2019、GB 2762-2017 及其他相关标准。

3)供应商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病死、残剩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2、安全卫生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2733-2015

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9

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

7)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内容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质量标准

(三)、禽蛋类1、要求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

技术要求

1

鲜鸡蛋

符合《冷鲜禽加工经营卫生规范》要求及符合GB2707、GB2762、GB2763 标准

1) 采购人按需采购禽蛋类,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 鲜活禽类质量要求:新鲜,感官检验、化学检验均符合要求。

2)冻禽质量标准:产品无变质、无异味、无腐败、无杂质;产品无过保质期;产品非病死禽、畜制品;产品应经检验、检疫合格;产品不得超过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指标;所有物资产品需有相关检验、检疫及相关合格证明;包装规格统一,完好无破损。有明确保质期的,在送达采购人要求地点时保质期剩余时间应在二分之一以上。禽类肌肉有光泽,红色或暗红色,脂肪白色。畜类体表光泽、肌肉坚实。所有冷冻食品均不得为二次化冰食品。

4)供应商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病死、残剩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2、安全卫生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2016

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

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

7)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内容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质量标准

(四)、蔬菜类1、要求如下:

类 型

品种名称(包括但不限

于以下内容)

感官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绿叶菜类

芹菜、生菜、空心菜等

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花蕾或开花、包菜紧致,菠菜可带根:

根茎菜类

红萝卜、白萝卜、洋葱等

表面光滑、条直匀称,粗壮、碛实,肉质甜脆

瓜类

冬瓜、南瓜、丝瓜、苦

瓜、黄瓜等

颜色淡绿色,有光泽,有一定硬度,无弹性,皮

薄,肉洁白鲜嫩,瓜形周正,无断裂、划伤、软

烂、干皱、畸形

茄果类

番茄、青椒等

色正,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有一定硬度及弹

性,无腐烂、干尖、皱纹、断裂、于软、泥土整齐,无烂果、异味、病虫和明显机械损伤。

1)以上蔬菜品种为常规采购品种,不排除有采购所列品种之外蔬菜的可能,若采购其他品种蔬菜,需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所供蔬菜的规格大小按市场行情确定;

3)基本要求:大小均匀,颜色自然有光泽,质地鲜嫩纯净,饱满清洁,不枯萎、干瘪、苍老等,无病斑、虫蚀、发霉、变色、异味、淤泥、杂质和滴水现象,无污染、残缺、变质等;原产地分类预包装,整齐统一;提供有害物质残留检测报告;

2、安全卫生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 污染物残留限量指标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 要求

4) 农药残留限量指标应符合《食品中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9 要求

(五)、豆制品类1、要求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

技术要求

1

各类豆制品

符合 GB/T 23494-2009、GB 2712-2014 标准

1) 采购人按需采购各类豆制品,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 质量要求:新鲜,感官检验、化学检验均符合要求。

3) 供应商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残剩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2、安全卫生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 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内容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质量标准

(六)、调味品易耗品类1、要求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1

调味品类

酱油、盐、鸡精、味精、米醋、料酒、淀粉、酵母、糖等,各项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 及其他相关标准。

1) 采购人按需采购各类调味品,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质量要求:生产日期、质保期及包装、卫生标准符合要求。

2)供应商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2、安全卫生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 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内容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质量标准

供应商提供的食堂食材必须符合有关食品卫生、食品安全等相关规定及要求,如供应假冒伪劣产品或三无产品的,供应商在承担经济赔偿的同时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备注:本项目采购金额为预估数,据实结算。根据国家政策和相关规定,采购方对本项目有预留30%的费用通过扶贫823 平台自行进行农副产品采购权利。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采购方下订单:采购人向供应商订购的蔬菜、肉类等货品,须提前 1 天并在 18:00 之前以微信、电话、传真、书面等方式向供应商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名称、数量、质量、价格等要求。

2.供应商所送货物无质量、数量、品牌、价格等问题,采购人不能拒收。

3.供应商供货用的器具(菜筐、油桶、豆腐板、充氧机等)均由供应商无偿提供;如采购人需要使用器具,采购人需保管好。

4.供应商所送货物的质量、品类等达不到要求的,采购人有权退货或换货。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2%(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1.供应商未按合同条款的要求送货,经三次协商仍不改进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如果送菜迟到达 30 分钟以上,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按当天菜款 10% 的违约金。

3.在约定的时间内采购人未将货款支付给供应商, 供应商有权随时停止供货并终止合同。

4.任何一方需终止合同,都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5、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并终止中标资格。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长沙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2021年5月25日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县松雅社区148栋1号(长沙县星沙街道办事处) 地址: 春华镇金鼎山社区长平路与S207交界处01168号
法定代理人: 喻孟华 法定代理人: 田扩军
委托代理人: 陈艳新 委托代理人: 崔斐
电话: 0731-84010342 电话: 0731-86385555
传真: 0731-84010050 传真:
采购计划明细附件列表:
  1. 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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