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21010010185123
预算金额105.13万元
招标联系人丁老师024-3169798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薛明024-2273151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地址
和平区上河湾村
招标人名称
沈阳市和平区城市建设局
项目名称
和平区上河湾村城中村配套道路一期工程
项目编号
202421010010185123
资金来源
区(县)预算资金 :56% 其他资金 :44%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9368.91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新建3条道路,上河一号路西段长约740米、红线宽度30米;上河二号路长约390米、红线宽度30米;上河三号路长约720米、红线宽度22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等。
标段(包)名称
和平区上河湾村城中村配套道路一期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标段(包)编号
202421010010185123001
标段(包)性质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其他
投标人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服务和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并在项目管理和造价咨询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管理经验。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全过程项目管理:从前期策划开始至缺陷责任期满(质量保证期满),实行全过程项目管理及相关一切管理事务。
工程项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1)项目前期的报批报建手续办理、设计协调管理、造价管理、招标及合同管理及合同约定需要办理的项目审批手续等;
(2)建设期的施工组织管理、参建单位管理、第三方专项评价管理、检验检测单位管理、投资控制、合同管理、档案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等管理与协调工作;
(3)组织工程验收及移交、项目后评价、配合审计等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服务。
(4)项目移交及缺陷责任期项目管理,做好物业移交工作,确保各种交接资料齐全,设备完好, 达到移交标准;缺陷责任期内,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修复和维护,确保不影响委托人正常使用。
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内容(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1)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清单计价编制等相关工作;
(2)施工图的预算清单计价编制等相关工作;
(3)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4)其他与投资控制相关的造价咨询工作及委托方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相关二类费用项目及暂估价项目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
1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2024-09-19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2026-12-29
标段(包)开标地点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项目负责人具有具有具有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一项或者多项注册执业资格]
标段(包)估算价
105.13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必须以联合体协议书分工中承担项目管理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须出自牵头人,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
是否兼投

是否兼中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08-20 08:30至2024-08-26 16:3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 其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 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9-10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其他
递交地址
通过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 网上递交
开标时间
2024-09-10 09:3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 (“ 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 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监督部门
沈阳市和平区城市建设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李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24-22827850
招标人
沈阳市和平区城市建设局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
联系人
丁老师
电话
024-31697987
邮箱
lncjj2023@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号甲7
联系人
薛明
电话
024-22731515
邮箱
lnjwztb@sina.com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薛明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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