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流域沱河(烈山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评定分离)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淮河流域沱河(烈山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设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淮北市烈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淮河流域沱河(烈山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烈发改(2024)85号;
1.4 招标人:淮北市烈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1.5 项目业主:淮北市烈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1.6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1.7 项目出资比例: 100% ;
1.8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1.9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淮河流域沱河(烈山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设计 ;
2.2 招标项目编号: HBGC24168 ;
2.3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HBGC24168 ;
2.5 建设地点: 淮北市烈山区 ;
2.6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淮河流域沱河(烈山段)古饶镇新建污水管网20km以及配套设施,污染底泥清除40万m',沿岸恢复生态隔离带53.8hm,生态沟渠9km,生态护岸10.9km,设计费暂估约340万元。
2.7 合同估算价:约340万元;
2.8 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包含项目勘测、初步设计、概预算编制、施工图、技术交底等,并通过省、市、区等相关部门项目审查(含项目包含的所有评审费用等),施工过程中提供技术服务及招标人验收等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有以下第(1)项或第(2)项资质。
(1)、同时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或乙级以上和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甲级。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工程高级或高级以上工程师职称。
3.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5 财务要求:无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确定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④联合体参与投标的,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或签章(字)、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均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完成,投标文件中须放入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全部成员签字盖章。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5日17:00 至2024年11月15日9:00。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淮北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查阅、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首次登录须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流程请参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淮北市)交易服务。
(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400998000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 11 月 15 日 9 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4年 11 月 15 日 9 时 00分。
6.2 开标地点: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北市人民路197号,市招商大厦二楼)开标四厅。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受理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淮北市烈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地 址:淮北市烈山区沱河东路科创大厦
邮 编:235000
联 系 人:赵工
电 话:0561-4662462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泽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北市相山区梅苑路66号金水河畔(北区)116幢101室
邮 编:235000
联 系 人:刘龙
电 话:0561-3093182、15956178201
8.3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淮北市人民路199号招商大厦7楼
电 话:0561-3198613
9. 其他事项说明
9.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操作手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相关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联系电话:400-850-3300。投标人须使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9.2投标人须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企业CA锁。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咨询,联系电话:400-880-4959。如加密电子标书无法被系统导入或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完成的,视为投标人未提交合格投标文件。
9.3本项目招标的补遗、答疑等内容将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请投标人及时主动关注,因未及时关注而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4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10.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10.1、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
10.2、投标保证金金额:6万元人民币
10.3、投标保证金形式:
第一类:√银行转账 √银行汇款 √网银
第二类:√纸质银行保函
第三类:√电子保函(银行、保险、担保等)。
10.4、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1)如采用第一类形式:
建行:6232811670000236937;开户名: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淮北西城支行;
徽商银行:1331201021000146498016563;开户名: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北相阳支行;
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足额转入招标公告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由于投标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负。
(2) 如采用第二类形式:①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按格式承诺真实有效。同时将纸质银行保函复印件(或影印件)提供在投标文件中。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该纸质银行保函无效。④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将其开具至本项目的纸质银行保函原件提交招标人,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或影印件)一致,如存在未按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将报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3) 如采用第三类形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供与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对接的电子保函,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注:采用第二类或第三类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保险、担保等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