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颍东区粮食物资储备中心项目一期施工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8/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y2024gc0148-1
预算金额7242.62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颍东区粮食物资储备中心项目一期施工项目合同公示
一.合同名称:颍东区粮食物资储备中心项目一期施工项目合同
二.合同编号:FY2024GC0148-1-1
三.项目名称: 颍东区粮食物资储备中心项目一期施工项目
四.项目编号:FY2024GC0148-1
五.发包人:阜阳兴达盛发展有限公司
六.承包人:牵头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徽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七.所属行业:工程招标
八.签订时间:2024-08-16
九.合同价格:72426267.47元
十.承包方项目负责人:刘金刚
十一.工期:300日历天
十二.质量标准:合格
十三.付款方式:每月支付一次,支付已完工程量的85%;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付至已完工合同总价款的90%;结算审计后付至审计价款的 97% (如承包人采用保函方式缴纳质量保证金, 直接支付至已完工合同价款的 100%) ;余款 3%作为质保金,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后 30 天内一次性支付(采用现金缴纳,在退还时,同时退还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若存在质量问题,承包人拒绝或怠于维修的,发包人或发包人另行委托第三人维修的费用,从质保金中直接扣除;材料价格调整及变更价款随工程近一期进度款同期同比例支付。
十四.相应的违规处理及变更处理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承包人违反上述约定内容的,按照上述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劳动力、材料、设备投入计划不能按照发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标明到场的视为承包人违约一次,并向发包人支付 5 万元违约金,且限期在3日内按照发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标明到场,否则,视为违约,累计超过三次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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