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凌源市大凌河西支河流生态缓冲带及水体生态修复工程(一期)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9.94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p122000001003059
预算金额9.94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正大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郝艳秋15140932986
中标联系人巨大伟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码 TP122000001003059
工程名称 凌源市大凌河西支河流生态缓冲带及水体生态修复工程
标段名称 凌源市大凌河西支河流生态缓冲带及水体生态修复工程(一期)监理 编号 TP122000001003059001001
建设单位 凌源市发展和改革事务服务中心(凌源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联系人 季女士 联系电话 0421-6805136
工程类别 市政设施管理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 建设地点 凌源市乌兰白镇、城关街道等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日历天) 质量 评审得分 资格能力 项目负责人 证书 证书编号
1 朝阳赛德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99450.000元 446 合格 95.87 市政公用工程乙级(监理) 李成巍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00325101
2 辽宁城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99000.000元 446 合格 88.02 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 孟凡洁 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 00434493
3 朝阳市建筑设计院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99800.000元 446 合格 84.9 市政公用工程乙级(监理) 巨大伟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00340903
公示开始时间 2024-09-30 公示截止时间 2024-10-08
填报单位 辽宁正大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郝艳秋 联系电话 15140932986
备注说明
异议渠道及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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