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150023210200002660[2024]00005
预算金额25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鑫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白女士028-87765239
中标公司四川省城乡建设研究院24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宜宾市省级海绵示范城市建设示范期第三方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2024-01-24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一、项目编号:N5115012024000004

二、项目名称:宜宾市省级海绵示范城市建设示范期第三方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省城乡建设研究院 成都市高新区石羊场299号1栋5号 2,49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省城乡建设研究院)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宜宾市省级海绵示范城市建设示范期第三方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 总体服务内容:根据示范城市创建目标与建设思路,对标国家和四川省对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的新理念和新要求,结合宜宾市发展实际和近年来海绵城市建设实践,全面负责宜宾市海绵城市建设省级示范城市3年示范期内技术咨询相关工作,包括:科学制定宜宾市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推进计划、政策分析与建议、协助健全机制体制、完善管控制度、海绵城市建设动态评估和迎检考核、技术培训与宣传等内容。1.健全海绵城市建设全过程管控体制机制,包括协助甲方完成《宜宾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的立法推进工作,完善宜宾市海绵城市建设规划设计导则及审查要点、植物选型配置技术导则、海绵城市设施运行维护及竣工验收导则、海绵城市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绩效考核、资金管理等管控文件制度,建立长效机制。2.协助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建设,筛选、优化重点项目,加强项目管控,根据示范城市绩效评估要求,结合宜宾的实际情况,提出宜宾市在示范期间应重点打造的特色示范项目,科学制定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协助每年的省级城乡发展专项补助资金申报及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3.海绵城市建设动态评估和迎检考核,包括协助指导三年示范期每年度自评估报告编制、支撑资料汇编及迎检配合工作。4.技术培训与宣传。5.协助完成日常文件起草、校对修改、征求意见、技术答疑、实地调研等工作;同时包括重点项目的规划方案海绵专篇技术审查,提出相应的审查意见。 服务标准要求: 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完善海绵城市建设的体制机制,弥补宜宾市海绵城市建设经验不够、组织架构不完善的问题;系统谋划,高效推进宜宾市海绵城市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宜宾市海绵建设重点项目的技术管控,加强重点项目的日常巡查和指导;以专业化的技术团队协助市海绵办开展宜宾市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工作,加强各项工作的质量把控,顺利通过省级相关考核验收。 协助采购人整体把关,强化宜宾市海绵城市建设日常服务,保证宜宾市海绵城市建设效果。 协助宜宾市顺利通过省级主管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验收,为宜宾市海绵城市建设的全域推进和长效管控提供技术支撑。 1.科学制定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方案 根据示范城市绩效评估要求,结合宜宾的实际情况,制定达到考核指标要求的技术路径和推进计划,提出宜宾市在示范期间应重点打造的特色示范项目。 2.政策分析与建议 根据省级海绵城市建设示范要求,根据宜宾市海绵城市建设现状,找出短板问题,提出解决思路,并落实相关措施。 3.协助健全机制体制 梳理宜宾市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制度文件,从部门协调、专职机构建立、长效运维等方面,健全海绵城市建设全过程管控体制机制。重点针对工作方案中承诺建立的长效机制进行研究并完善,全面规范宜宾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提供健全相关制度的建议,协助编制相关制度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管控制度、资金制度等。 4.完善全过程管控体系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协助《宜宾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的立法推进工作,充分发挥法规保障引领作用;协助编制海绵城市建设的工作细则,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纳入土地出让、项目立项、方案设计及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运营维护等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各个环节,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确保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协助健全技术标准体系。协助完善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标准规范,修改完善海绵城市规划建设技术导则、海绵城市施工图审查要点、海绵城市设施运行维护导则等既有管控文件,科学指导项目实施。 5.技术培训与宣传 加大人才培训工作。每年组织3—4次海绵城市相关的技术培训交流活动,提高人才综合素质,对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单位及设计、施工、监理、运维等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技术水平,同时通过交流活动进行对外宣传。 6.海绵城市建设动态评估和迎检考核 根据省级海绵示范城市建设要求和上级部门规定的时间节点协助指导完成省厅绩效评估工作,包括目标绩效完成情况、配套制度和规划管控的落实情况、海绵项目推进情况、长效机制建立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并结合宜宾实际提出工作建议和解决措施,提出具体推进计划、编制绩效评估报告等 成果要求:宜宾市省级海绵示范城市建设示范期方案、全过程管控制度文件、技术培训文件、每年度省厅绩效考核自评估报告等。 注:以上成果文件包括纸质文档及相应的电子文档,提供用以全面表达规划意图的彩色合订本3套,文件光盘1份,推进过程中用于汇报、研讨的阶段性成果(成果数量根据具体需要确定,原则上不超过最终设计成果的数量)。纸质文档采用A4或A3幅面装订。数字化文件采用通用的文件存储格式。规划文本可采用*.wps、*.doc(*.docx)格式,图纸采用*.jpg格式,矢量数据采用*.shp与*.dwg格式。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验收标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建办城〔2022〕17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十四五”第二批省级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建城建函〔2023〕3242号)等文件要求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验收标准。验收方法:1.验收时间:采购人在成交供应商完成当年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后10日内组织履约验收。 2.验收程序:单位内部验收 3.验收方式:分期验收。 4.验收主体:由采购人组织,成交供应商配合进行。 5.验收内容: (1)技术履约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技术履约验收。 (2)商务履约内容:按照采购文件商务要求及成交供应商响应内容进行商务履约验收。 2,49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海洋 袁卫华 王鸿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为原则定额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5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52万元,备案编号:51150023210200002660[2024]00005;2.监督部门:宜宾市财政局,财政监督电话:0831-8228012;3.服务费收取方式:成交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4.代理机构将采取邮寄、快递方式将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联系人:白女士;联系电话:028-87765239、87766602转880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宜宾市叙州区叙府路西段9号附6号11号附1号

联系方式: 0831-23799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鑫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65号B座201号

联系方式: 028-87765239或877666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女士

电话: 028-87765239或87766602转8803

四川鑫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24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宜宾市省级海绵示范城市建设示范期第三方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项目磋商文件(1110954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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