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阜宁县水产技术指导站水产用复合预混合饲料采购项目
金额
2.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6/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8万元
招标公司阜宁县水产技术指导站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鑫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385186900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1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7
公告正文
阜宁县水产技术指导站水产用复合预混合饲料采购项目
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阜宁县水产技术指导站水产用复合预混合饲料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
3.预算金额:2.8万元
4.最高限价:2.8万元
5.采购需求:
6.供货要求:分批供货,采购人指定地点(阜宁县相关镇、村、养殖户)并装卸完毕,每批的供货时间和数量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必须在24小时内送货到位,不得以批量小为由拒绝送货或延期供货。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询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4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饲料生产许可证》或《饲料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询价文件
时间:2024年6月11日8:30至2024年6月14日17:00;
地点、方式: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金沙湖街道上海路415号天鹅国际商业中心415-5-B202。请注意报名截止时间(联系电话:13851869007,曹先生);报名费2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4年6月1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金沙湖街道上海路415号天鹅国际商业中心415-5-A20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500.00元,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投标文件一并交采购人,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壹仟肆佰元整。
2、付款方式:采购人建立分发使用台账后,按照财政支付要求提交财政拨款程序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成交产品货款在项目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支付。
七、对本次询价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阜宁县水产技术指导站
地址:阜宁县香港路799号
联系方式:0515873809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鑫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阜宁县金沙湖街道上海路415号天鹅国际商业中心415-5-B202
联系方式:13851869007
3.项目联系方式
电 话:051587380959
2024年6月11日
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阜宁县水产技术指导站水产用复合预混合饲料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
3.预算金额:2.8万元
4.最高限价:2.8万元
5.采购需求:
产品名称 | 功能及技术参数 | 采购控制单价 | 备注 |
复合预混合饲料 | 每kg钙含量≥20000mg,每公斤镁含量≥20000mg,每袋1公斤,每份12袋。 | 23.4元/袋 | 足额采购 |
6.供货要求:分批供货,采购人指定地点(阜宁县相关镇、村、养殖户)并装卸完毕,每批的供货时间和数量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必须在24小时内送货到位,不得以批量小为由拒绝送货或延期供货。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询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4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饲料生产许可证》或《饲料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询价文件
时间:2024年6月11日8:30至2024年6月14日17:00;
地点、方式: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金沙湖街道上海路415号天鹅国际商业中心415-5-B202。请注意报名截止时间(联系电话:13851869007,曹先生);报名费2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4年6月1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金沙湖街道上海路415号天鹅国际商业中心415-5-A20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500.00元,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投标文件一并交采购人,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壹仟肆佰元整。
2、付款方式:采购人建立分发使用台账后,按照财政支付要求提交财政拨款程序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成交产品货款在项目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支付。
七、对本次询价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阜宁县水产技术指导站
地址:阜宁县香港路799号
联系方式:0515873809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鑫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阜宁县金沙湖街道上海路415号天鹅国际商业中心415-5-B202
联系方式:13851869007
3.项目联系方式
电 话:051587380959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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