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姑苏区平江街道西北街社区服务综合体建设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苏州市姑苏区平江街道西北街社区服务综合体建设项目设计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姑苏区平江街道西北街社区服务综合体建设项目已由苏州市姑苏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姑苏行审项投[2023]2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姑苏区社区卫生管理中心,招标人为苏州市姑苏区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正建设工程管理(苏州)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州市姑苏区平江街道西北街社区服务综合体建设项目设计(标段)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姑苏区西北街66号及西北街24-38号 2.2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对建筑进行加固、装修改造,添置医疗、办公等设施设备等。涉及建筑面积约5772.41平方米。 2.3标段划分: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
E3205010304041443001001 | 苏州市姑苏区平江街道西北街社区服务综合体建设项目设计 | 苏州市姑苏区平江街道西北街社区服务综合体建设项目设计招标 | 107.36 | 50 | |||||||
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质)。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通过单(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三)本项目招标内容:项目的建筑改造方案设计及深化、方案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及深化调整、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报审及施工过程服务(包括设计变更、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技术指导和配合以及阶段性驻场、竣工验收等服务)。 (四)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机电安装(给排水、暧通、强电)、弱电、幕墙、装修(含硬装、软装及门卫等)、智能化(含设备参数)、消防、供配电、通信、天然气、厨房、室外市政工程(含给水、雨水、污水、综合管线、道路铺装、景观、绿化等)、导视等。(详见设计任务书) (五)设计周期:5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20日历天,初步设计10日历日,施工图设计20日历日。 (六) 备注: (1)投标人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3)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和职称证明材料等均须原件扫描上传; (4)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具体详见文件中评标及定标办法内容; (5)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21〕24号)。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的通知》(苏住建建〔2023〕8号文)“投标行为考评标准”的规定; (6)本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0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7)本项目无设计补偿费。 (8)本项目集中建设单位为苏州市姑苏区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中心,招标人为苏州市姑苏区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中心。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6月30日00:00至2023年07月06日23:59:59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17日 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苏州市姑苏区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正建设工程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 ||||||||
地 址: | 苏州市姑苏区平川路510号 | 地 址: | 新区滨河路711号北5、7、8楼 |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汤永健 | 联 系 人: | 王鼎祥、岳杰、周琛煦 | ||||||||
电 话: | 0512-68723712 | 电 话: | 0512-68656936 | ||||||||
传 真: | 传 真: | 0512-68656936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110587885@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