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单位道路改造及其他设施整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某单位道路改造及其他设施整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喀什市明宇广场写字楼B栋41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3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KDWLN-G1005

项目名称:某单位道路改造及其他设施整修项目

预算金额:24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翻修道路约1400平方米,新建场坪约2400平方米,修建高杆灯2杆,整修部分其他设施等。(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的第三方审计报告;3、投标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近一年缴纳税收证明(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5、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6、依法注册、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并在法律上、财务上与采购人和招标机构不发生关系;7、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8、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有效期内且在本单位注册;9、自治区外企业应具有有效的外省队伍进疆单位备案手续或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10、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2日  至 2023年08月2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喀什市明宇广场写字楼B栋411室

方式:至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并领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3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3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喀什市明宇广场写字楼B栋41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不得为在建人员,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5.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注:所有报名的供应商需提供上述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交由采购代理公司存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喀什地区喀什市        

联系方式:180044557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明宇广场写字楼B栋411室            

联系方式:刘工 17799557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  1779955777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