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安县城区排水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11/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506290601800387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小蒋
招标代理机构建达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黄0596-216821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华安县城区排水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编号为E3506290601800387001 的华安县城区排水提升工程勘察设计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审[2023]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建达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测绘、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华安县城区排水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漳州市华安县;
2.3.工程建设规模:(一)华安县城区排水提升工程(一期):江滨路排水管网改造。新建雨水管道2400m、管径为DN300~DN1000mm,污水管道1800m、管径为DN300mm及其他配套设施;城区排水管网综合整治。排水管道清淤、检测及修复总长44500m,总投资约6449万元,其中建安费为5587万元。(二)华安县城区排水提升工程(二期):1.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 (1) 改建城关大桥至半岭亭排水管道 9.2公里和其他综合管道,加铺沥青混凝土路面55500 平方米,以及相关配套设施; (2)改建农林路排水管道3.1公里和其他综合管道,加铺沥青混凝土路面 20000 平方米以及相关配套设施;(3)改建大同西路排水管道 1.6 公里和其他综合管道,加铺沥青混凝土路面 12000 平方米,以及相关配套设施。2.城区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改建草坂村、下坂村、城中村污水管道总长 36.7公里,其中 HDPE 缠绕增强管 253公里接户管 U-PVC11.4公里,新建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 2座,配套建设检查井等相关设施。总投资约34570万元,其中建安费为30706万元。
2.4.投资总额:人民币4101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36293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工程勘察(含初勘、详勘)及各阶段勘察设计工作直接有关的测量、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施工图设计和后续勘察设计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招标配合、施工期间与现场的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编制配合)等工作。(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于上述范围)。
2.5.2.内容:①勘察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放样测量、勘探、取样、钻探、试验、测验、监测、物探(包含地下管线探测)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后续服务等;②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含给水、雨、污管道)、综合管线工程、管道改造提升等及其所涉及的工艺及其他附属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及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设计内容专业工程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以上各专业工程,后续设计服务及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设计内容专业工程。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年/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其中:一期建设期限约为18个月,二期建设期限为3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①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0时00分至11时59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地址或详细地址)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12月28日09:00:00(含)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小写:¥10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23年12月28日 09:00,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本项目采用线上开标(即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投标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投标无效。(投标单位操作说明详见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相关通知);
7.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资格条件要求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和身份证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不适用,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不适用。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暂定人民币合计总价为36293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暂定人民币为530.04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优化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交易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华丰镇茶烘路3号,邮编:363899;
电话:0596-7365626,传真:/;
联系人:小蒋。
招标代理机构:建达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10号锦绣一方红茶里55幢1单元7A室,邮编:363000;
电话:0596-2168216,传真:/;
联系人:小黄。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帐户名称:/;
帐 号:/;
交易中心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1.招标条件
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编号为E3506290601800387001 的华安县城区排水提升工程勘察设计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审[2023]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建达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测绘、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华安县城区排水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漳州市华安县;
2.3.工程建设规模:(一)华安县城区排水提升工程(一期):江滨路排水管网改造。新建雨水管道2400m、管径为DN300~DN1000mm,污水管道1800m、管径为DN300mm及其他配套设施;城区排水管网综合整治。排水管道清淤、检测及修复总长44500m,总投资约6449万元,其中建安费为5587万元。(二)华安县城区排水提升工程(二期):1.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 (1) 改建城关大桥至半岭亭排水管道 9.2公里和其他综合管道,加铺沥青混凝土路面55500 平方米,以及相关配套设施; (2)改建农林路排水管道3.1公里和其他综合管道,加铺沥青混凝土路面 20000 平方米以及相关配套设施;(3)改建大同西路排水管道 1.6 公里和其他综合管道,加铺沥青混凝土路面 12000 平方米,以及相关配套设施。2.城区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改建草坂村、下坂村、城中村污水管道总长 36.7公里,其中 HDPE 缠绕增强管 253公里接户管 U-PVC11.4公里,新建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 2座,配套建设检查井等相关设施。总投资约34570万元,其中建安费为30706万元。
2.4.投资总额:人民币4101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36293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工程勘察(含初勘、详勘)及各阶段勘察设计工作直接有关的测量、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施工图设计和后续勘察设计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招标配合、施工期间与现场的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编制配合)等工作。(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于上述范围)。
2.5.2.内容:①勘察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放样测量、勘探、取样、钻探、试验、测验、监测、物探(包含地下管线探测)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后续服务等;②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含给水、雨、污管道)、综合管线工程、管道改造提升等及其所涉及的工艺及其他附属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及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设计内容专业工程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以上各专业工程,后续设计服务及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设计内容专业工程。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年/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其中:一期建设期限约为18个月,二期建设期限为3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①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0时00分至11时59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地址或详细地址)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12月28日09:00:00(含)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小写:¥10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23年12月28日 09:00,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本项目采用线上开标(即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投标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投标无效。(投标单位操作说明详见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相关通知);
7.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资格条件要求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和身份证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不适用,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不适用。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暂定人民币合计总价为36293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暂定人民币为530.04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优化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交易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华丰镇茶烘路3号,邮编:363899;
电话:0596-7365626,传真:/;
联系人:小蒋。
招标代理机构:建达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10号锦绣一方红茶里55幢1单元7A室,邮编:363000;
电话:0596-2168216,传真:/;
联系人:小黄。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帐户名称:/;
帐 号:/;
交易中心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