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一期更换高压电流互感器服务公开竞价公告
金额
7.2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6/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zfw0064
预算金额7.2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3
公告正文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一期更换高压电流互感器服务公开竞价公告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一期更换高压电流互感器服务(项目编号:2024ZFW0064)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及附件获取竞价文件,并于 2024年6月13日 17:00(北京时间)前提交应答文件。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最低价法。
项目简介:我院一期目前用电设备容量为15760KVA(kW),一期电力增容项目增容1260KVA(kW),增容后用电设备总容量为17020KVA(kW),根据光明供电局要求,原先两台高压计量柜电流互感器(400/5)在增容后已不满足使用要求,需更换为600/5的电流互感器,本次招标的内容为更换两个电流互感器、提供铜排等相关配件以及按供电局要求办理相关手续、资料等。
一、★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数量
单位
项目预算金额(元)
1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一期更换高压电流互感器服务
更换高压电流互感器服务
1

72,000

注:以上请各投标人按项目清单报价,并统计出合计总价(少报、多报或未按顺序报价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
二、★技术需求(“★”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无效投标)
主要工作内容:
将一期高压电房两台高压计量柜内的400/5电流互感器更换为600/5电流互感器(包括拆旧换新),并提供所需要的配件,保证按时更换完成;负责向供电局计量中心领取电流互感器;编制停电及送电方案,方案需保证院方供电安全,并且合理、可靠、可实施,方案需经采购人和供电局确认;配合供电局、采购方人员进行停电和送电;按照供电局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和提供相关资料;
人员要求:
进入高压配电房现场作业人员均需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证件(高压电工)。
投标人应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作业人员进行施工,人员资质需符合供电局要求,同时需做好专项施工方案、落实人员安全和技术交底,确保项目安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承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不围标、不串标(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承诺函》需包含上述几条)。
3、具有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标和分标。
投标人需就本项目资格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否则,一经查实将有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采购活动的风险。
四、评标定标方法
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最低价法,完全满足公开竞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原则上最低报价的1家为中标供应商。当最低报价出现有二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人。如中标供应商提供产品无法满足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可按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依次选择下一家中标候选供应商替代原中标供应商。
五、★商务需求(“★”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无效投标)
(一)报价要求:
1.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72000 元,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
2.投标报价含服务费、领取互感器费、安装调试费、管理费、材料费、资料费、利润、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需再支付其他费用。
(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下达开工指令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在采购人确定的时间段内完成相关工作内容。其中更换单个电流互感器须在采购人确定的时间段内即8个小时内完成(计划6月25晚上先停电更换G02电流互感器,更换时间为从晚上10点至第二天早上6点,待G02电流互感器更换完成后,再安排6月26日晚上停电更换G05互感器,更换时间为晚上10点至第二天早上6点,最终时间安排以采购人确定为准)。
(三)履约担保:本项目不需提供履约担保,但须提供履约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付款方式:待项目验收通过后支付百分之百的项目款,采购人在中标人开具支付票据后向中标人支付款项。
(五)缺陷责任:中标人需保证电流互感器更换完成后满足供电局及采购人的要求,如果因中标人原因导致更换互感器后出现质量或安全事故,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六)违约条款:
(1)因中标人原因导致无法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段内完成合同内容,中标人每延误1天,需支付采购人10000元违约金,且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30%;
(2)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中标人应按合同总价的【3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3)中标人违反合同项下其他义务的,采购人有权主张违约,由中标人向采购人偿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
(4)若中标人违约赔偿款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补足损失。
(5)更换互感器后,中标人需确保采购人供电正常,如因更换互感器导致采购人供电受影响,中标人需无偿修复,并赔偿采购人的损失。
(七)其他:
特别说明:因本项目时间紧急,如本项目公开竞价失败,采购人有权直接现场决定转为非公开竞价方式进行即:①有效投标人仅有2家时,则本项目采用转为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②有效投标人仅有1家时,则本项目采用转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采购人可不另行制作谈判文件,可就原竞价文件中资格、技术及商务条款等向拟谈判对象进行谈判。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的,供应商的原投标文件转为谈判应答文件。
六、投标人需提供的资料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一个月社保证明,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则无须提供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与社保证明(注:如投标人为新成立单位且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可提供未缴交社保的说明)。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报价表(附件一)
5、企业简介及联系方式
6、技术条款偏离情况表(附件二)
7、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表(附件三)
8、投标人提供《诚信承诺函》承诺:本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本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本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公司不围标、不串标。
9、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10、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1、履约承诺函(格式自拟)
12、人员证书: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证件(高压电工)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13日17:00。
上述资料(一正二副)装订成册后,用文件袋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后投递至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628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行政楼110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   0755-81206231
七、开标时间及地址:
2024年6月14日,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628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行政楼。(投标人无需到场)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材料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628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行政楼。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755-81206231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采购中心
2024年6月6日

附件一、报价表.docx
附件二、技术条款偏离情况表.docx
附件三、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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