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钢管、板材、型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23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4/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lfl2023-0407
预算金额23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悦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于丹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2
公告正文
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钢管、板材、型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JLFL2023-0407)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钢管、板材、型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3 万元,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钢管、板材、型材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钢管、板材、型材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见公告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4 月 11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04 月 17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5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 C 区 D1 栋 301 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5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 C 区 D1 栋 301 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七、其他
(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
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钢管、板材、型材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法
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 C 区 D1 栋 401 室,世纪大街与营 口路交汇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 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钢管、板材、型材采购项目;1.2 项目编号:JLFL2023-0407;
1.3 采购预算:23 万元;
1.4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5 交货时间:通知发货 7 日内;
1.6 采购数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1.8 适用范围:本项目适用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及子公司。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其营业执 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本次招标所报项目的相关内容,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良好的 商业信誉,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3.2 要求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 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2022 年后成立的企业提供企业财务报表或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书);
3.4 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 年-2022 年)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 2022 年 1 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 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
3.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招标采购活动。违反这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本项目 采购活动;
3.8 同一品牌型号的产品只能由一家授权投标人参加,多家参加按一个投标人计算;3.9 本次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 1 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 书;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10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 年 4 月 11 日至 2023 年 4 月 17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6:00(法 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现场获取;
3.售价:500 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携带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生产制造商须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制造商的 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
(4)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 的身份证,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
(5)提供至少一项类似业绩;
(6)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 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中国政府 采购网( 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 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 时间:2023 年 5 月 12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4.2 地点: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 C 区 D1 栋 301 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 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 111 号
联系人:王悦
联系电话:0431-84634306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 C 区 D1 栋 401 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联系人:于丹
联系电话:0431-81106630 1818684905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 111 号 联 系 人:王悦
电 话:0431-8463430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 C 区 D1 栋 401 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联 系 人: 于丹
电 话: 0431-81106630
电子邮件: 16469086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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