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之江实验室一期西区8#B一、二层智能计算材料数字反应堆实验平台机电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3301100140505463001261
预算金额529.88万元
招标公司之江实验室
招标联系人柳老师0571-56393505
招标代理机构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章靖15088615900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之江实验室一期西区8#B一、二层智能计算材料数字反应堆实验平台机电工程招标文件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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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江实验室一期西区8#B一、二层智能计算材料数字反应堆实验平台
机电工程
招标文件预公示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等
有关规定,现对之江实验室一期西区8#B一、二层智能计算材料数字反应堆实验平台机电工程
进行招标文件预公示,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对招标文件预公示的反馈意见请于本公
告发出后3日内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项目名称:之江实验室一期西区8#B一、二层智能计算材料数字反应堆实验平台机电工程
项目编号:A3301100140505463001261
招标人单位:之江实验室
代理机构单位: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088615900
一、招标项目内容: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二、招标控制价:529.8830(万元)
之江实验室一期西区8#B一、二层智能计算材料数字反应堆实
验平台机电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编号:A3301100140505463001261)
招标文件
(公开招标)
招标人:之江实验室(单位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单位盖章)
2023年2月6日
第一章招标公告
之江实验室一期西区8#B一、二层智能计算材料数字反应堆实验平台机电工程招
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之江实验室一期西区8#B一、二层智能计算材料数字反应堆实验平台机电工程已由余杭区
发展和改革局以2209-330110-04-01-756100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
目业主为之江实验室,招标人为之江实验室,委托代理机构为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之江实验室一期西区8#B一、二层智能计算材料数字反应堆实验平
台机电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000万元,工程概算1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529.8830万元,建设规模:本工程实施范围为8号楼B座一、二层局部,共计改造面积约3000
平方米,按照功能划分,改造建设有高温材料宏量制备实验室、材料合成与加工实验室、材
料服役性能与应用评价实验室、材料先进测试与表征技术实验室、人工肌肉与柔性器件实验
室、吸波材料测试与微波暗室,实验室使用面积约1750平方米,建设地点:之江实验室一期
西区。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涉及的建筑装饰、结构(含加固)、给排水、
暖通、电气、智能化、自控等,还涉及到纯废水、气动、工艺排风等特殊工艺系统,具体以
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中明确内容为准。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529.8830万
元。
2.3施工总工期: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
(1)具备施工总承包企业机电工程(新)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拟派项目负责人: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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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
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
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
人(包括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
投标;
4.招投标方式
本项目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杭州建设工程
招标平台(http://115.233.209.212:88)、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hzctc.hangzhou.gov.cn)下载方式发放。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杭州建设工程招标平台(http:
//115.233.209.212:88)、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zctc.hangzhou.gov.cn)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00秒,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详见:杭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网及公告附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之江实验室
地址:杭州市文一西路1818号
联系人:柳老师
电话:0571-56393505
招标代理机构: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香樟街2号泛海国际A座29楼
联系人:章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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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5088615900
邮箱:85126787@qq.com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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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之江实验室地址:杭州市文一西路1818号联系人:柳老师电话:0571-56393505邮箱:liuyz@zhejianglab.com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上城区香樟街2号泛海国际A座29楼联系人:章靖电话:15088615900邮箱:85126787@qq.com |
1.1.4 | 工程名称 | 之江实验室一期西区8#B一、二层智能计算材料数字反应堆实验平台机电工程 |
1.1.5 | 建设地点 | 之江实验室一期西区园区内(杭州余杭区) |
1.1.6 | 承包方式 | 实行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总承包。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自筹100%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涉及的建筑装饰、结构(含加固)、给排水、暖通、电气、智能化、自控等,还涉及到纯废水、气动、工艺排风等特殊工艺系统,具体以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中明确内容为准。 |
1.3.2 | 计划工期要求 | 计划工期:120个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2月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6月日 |
1.3.3 | 质量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1.4.1 |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 见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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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 |
1.9.1 | 踏勘现场 | 投标人自行踏勘。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11 | 招标工程是否允许分包 | 允许。分包的工程内容:详见合同专业条款分包企业应符合规定的资格要求。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见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其他要求:见本须知前附表10.5。 |
1.12.2 | 偏差 | 不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招标控制价及明细。其他:技术规格书、智能计算材料数字反应堆实验平台整体情况、清单、图纸、招标补充文件(若有)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提交方式:登陆杭州建设工程招标平台(http://115.233.209.212:88)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投标答疑专区”提疑。(资格后审项目必须选此项提疑) |
2.2.1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招标人将在年月日时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平台(http://115.233.209.212:88)、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zctc.hangzhou.gov.cn)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平台(http://115.233.209.212:88)、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zctc.hangzhou.gov.cn)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2.3.1 | 招标人修改文 | 件发出的形式同本须知前附表2.2.1。 |
3.1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3.1.1资格审查资料:3.1.2技术标(宜300页以内);3.1.3资信标;3.1.4商务标;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 | 一般计税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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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法 | ||
3.2.3 |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 综合单价法。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1.最高投标限价529.8830万元;2.风险控制价: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最高投标限价的80%作为风险控制价,即423.9064万元。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
3.4.1 | 投标保证金 | 1.金额:人民币10万元(保证金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交纳方式:B:非财政性资金(接受转账、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3、担保交纳要求: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企业所在地基本账户交纳。二、转账1、收款单位(户名):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证金专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银行地址:2、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付方式:网银/电汇,一笔保证金对应一个投标项目,谢绝现金缴纳)缴纳到账,并在缴款凭证备注栏中明示用途、投标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逾期未缴纳者视为无效投标。3、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凭网银/电汇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至银行窗口办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函,并预留联系人电话。该递交函将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的重要凭证。逾期未办理视为无效投标。4、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保证递交函复印件,未提供投标保证递交函复印件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5、咨询电话:0571-86234407三、银行保函1、投标人在杭州银行办理在线投标保函,递交的投标文件中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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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函复印件。若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的,因违反相关规定导致废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咨询电话:杭州银行余杭支行:0571-88727625四、其它1、其它投标担保按《关于在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中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等文件执行;2、通过银行保函形式、保险保证形式、担保公司担保、融资担保形式交纳投标担保的,投标人应将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银行保函、保险、担保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线下标需将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银行保函、保险、担保原件的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评标依据。备注:1、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按杭州建筑市场主体警示信用信息记分标准“21.无故不参加投标或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对企业进行信用扣分。2、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 |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情形。3.拟派项目负责人因多个项目同时投标中标导致放弃中标的情形。4.其他:/。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2)以银行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 |
3.7.3(1) | 电子投标文件盖章要求 | 1.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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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证明材料用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 和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证明材料用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 ||
3.7.3(2) |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要求 | 1.投标人采用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平台(http://115.233.209.212:88)公布的V2.3.3电子投标文件工具,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生成后缀名为“.HzTbs”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工具详见杭州建设工程招标平台(http://115.233.209.212:88))“电子投标工具下载专区”进行下载更新。2.电子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资信标、技术标、商务标四个部分,应分别放入投标工具相应的模块:2.1资格审查材料: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条件业绩的汇总)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若有)、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材料(若有)等;2.2资信标: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中招标人要求提交的评审材料(含证明材料的扫描件);2.3技术标: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明材料的扫描件);2.4商务标: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投标保证金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 1.投标人采用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平台(http://115.233.209.212:88)公布的V2.3.3电子投标文件工具,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生成后缀名为“.HzTbs”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工具详见杭州建设工程招标平台(http://115.233.209.212:88))“电子投标工具下载专区”进行下载更新。2.电子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资信标、技术标、商务标四个部分,应分别放入投标工具相应的模块:2.1资格审查材料: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条件业绩的汇总)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若有)、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材料(若有)等;2.2资信标: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中招标人要求提交的评审材料(含证明材料的扫描件);2.3技术标: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明材料的扫描件);2.4商务标: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投标保证金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
3.7.4 | 业绩证明文件要求 | 业绩汇总表(包括资格条件业绩的汇总和评分业绩的汇总)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 | 业绩汇总表(包括资格条件业绩的汇总和评分业绩的汇总)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 |
4.1.1 |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HzTbs” | |
4.1.1 |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 年月日时分00秒 | 年月日时分00秒 |
4.2.2 |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平台 | 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详细上传方式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公告附件) | 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详细上传方式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公告附件) |
4.2.3 | 投标文件退还 | 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1.招标人设置工程业绩作为必要条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15个的;2.未设置工程业绩条件为必要条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 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1.招标人设置工程业绩作为必要条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15个的;2.未设置工程业绩条件为必要条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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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
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2、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退还:本工程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为竣工结算总价的
1.5%;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后的28天内归还剩余工程质量保
证金的80%(不计利息),余款在竣工验收合格满五年后28天内支付完毕(不计
利息)。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后竣工结算尚未完成,质量保证金退还方式
及金额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另行协商。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在质保期内的工作应包括对所有主要
构件常规检查和维护。在质保期结束前一个月内,须由专业工程师对主要构件
进行再一次检查,任何故障须由中标人自费解决并取得发包人的同意。解决
后,中标人需一式2份报告给发包人,包括故障原因,解决措施。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
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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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
甲方:
乙方:
项目名称:
为落实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按《浙江省建筑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浙建建[2005]41号)规定,甲乙双方共同协
商,一致同意如下:
一、甲方在施工开始前向乙方提交必要的施工场地,明确乙方安全生产管
理的责任区域和要求,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施工现场的安全
管理的责任单位。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
系其相关文件报甲方备案。
二、甲方应积极组织和督促乙方开展安全达标活动,及时传达和部署上级
的有关安全生产精神和要求,定期听取乙方的意见和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的指
导和协调。
三、甲方负责组织对乙方安全规范作业、文明施工情况的检查,定期组织
考核;对乙方及有关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集体、个
人应给予表彰和物资奖励。对乙方及有关人员发出的违章、违法行为和存在的
问题以及在安全生产、文明等创优达标活动中不积极配合的,甲方有权制止教
育、责成其限期整改。
四、凡工地内发生生产事故或重大人员伤亡的,甲方派员参与劳动行政部
门、司法机关调查处理。甲方可按其造成的后果及影响,对责任单位以按责任
违约给予一次性经济的处理。责任违约的经济处理按约定扣除。事故造成的经
济损失及因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连带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责任违约的经济处理的约定:从应付款中全部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继续
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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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乙方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市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标(99)79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
检查标准》的通知”(编号JGJ59—99)的要求加强内部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
全防护措施,确保工程建设中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六、乙方要按照安全作业规范针对本工程项目的特点、性质、规模以及施
工现场条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制定和组织落实各项的施工安全技
术措施,并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
安全要求施工。
七、乙方进入工地后应明确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根据建设
部办公厅2000年10号文件要求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即施工人员超过50人的
工地必须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工地,必须配置
2-3名管理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的工地,要按专业设置
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工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将名单报甲方
备案。乙方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完善各项安
全生产制度(包括奖惩制度):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单位内部和
施工责任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八、乙方对各分包单位及外聘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
的范围,明确要求,签订管理协议;要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安全作业、文明施
工和自我保护的宣传教育;做好上岗前的安全培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做
到持证上岗:进入本市施工的外市特殊作业人员,还必须经本市有关特种作业
考核站进审证教育,禁止实习、学习人员现场作业。严格执行各种安全操作规
程,确保施工安全。
九、乙方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原则加强对施工责
任区的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和处理各类违章违法行为。对查获的隐患要及
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隐患。
十、乙方应主动接受甲方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督促,服
从管理;对甲方的工作布置和组织的活动要积极贯彻实施和参加。对甲方给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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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责任违约的经济处理如有异议可要求复核。对甲方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营私舞
弊、有意刁难的违法行为,有权检举揭发,要求处理。
十一、乙方因疏于管理违章违法作业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人员伤亡的,应
在积极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的同时,严格按安全事故上报的规定时限向甲
方和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汇报,不得迟报瞒报。
十二、本协议中未涉及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可根据需要协商补充修改。
如遇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不符的,应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执行。
十三、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在建设工程施工合
同签约后生效,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有效期内均有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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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文明施工责任协议书
甲方:
乙方:
项目名称:
为认真做好工程建设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明
确在文明施工和文明施工管理中的各自职责,并签订如下协议。
一、双方同意在工程管理和工程建设中必须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经济效益和
社会效益相—致,“方便人民生活,有利于发展生产、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
坚持便民、利民、为民服务的宗旨。搞好工程建设中的文明施工。
二、现场由甲方代表牵头,建立双方共同参与的文明施工管理小组,负责日
常管理协调工作,争创文明工地。甲方按合同有关要求,及时拨付有关费用并
按市有关创建文明工地的规定,组织、指导、检查、考核、和开展选评工作,
创建活动的实施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应遵守如下规定:
1、根据工程的特点,编制文明施工实施方案,在开工前5日内,将文明施
工实施方案报甲方和市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2、乙方按有关规定专项包干使用文明施工费,不得挪作他用。
3、工地应设置专职文明施工安全员,做到佩证上岗、动态管理,及时收
集、记录、整理、管理台帐等技术资料。
4、施工现场应按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要求,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并达到
下列要求:
(1)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严格分隔。
(2)施工区域内应设置能保证施工安全的夜间照明和警示标志,并采取
安全防护措施。
(3)各类材料、机具设备按工地总平面图的布置,在固定场地整齐堆
放,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
(4)其他要求:按照政府要求做好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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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地民工宿舍应符合卫生要求和居住条件,地面应用砼硬化,照明电
线敷设应符合规范,不得任意拉线接电。宿舍应保持整洁有序,不得男女混杂
居住及居住与施工无关的人员。
6、施工现场设有食堂的,应符合杭州市职工食堂管理的有关规定,并配
备冷冻、冷藏设备,其位置应远离厕所、垃圾容器等污染源,炊事员应持有效
健康证明及岗位培训合格证。
施工现场应设置茶桶、保障茶水供应。
7、建筑垃圾和其他散体物料装运应实行车辆密闭式运输,冲洗干净后出
场,运输过程中严禁沿途抛、洒、滴、漏。
8、乙方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工地建立
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重点部位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
备用状态。
9、遵守土建总承包人的现场管理要求。
10、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应遵守下列规定:
(1)完善技术和操作管理规程,确保防汛设施和地下管线通畅、安全。
(2)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控制扬尘、噪声。
(3)设置各种防护设施,防止施工中废弃物、杂物影响周围环境,伤害
过往行人。
(4)随时清理建筑垃圾,控制工地污染。
(5)控制夜间施工作业,确需夜间作业的,必须事先向环保部门申办
《夜间施工许可证》。
(6)运用其他有效方式,减少施工时对市容、绿化和环境的不良影响。
(7)遵守交通管理规定,不得使用人力车、三轮车向场外运输建筑垃
圾、废土、物料。
11、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3)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应及时清运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指定的
地点,严禁随意倾倒在城市道路、河道、绿化带、空旷地带和居民生活垃圾容
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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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施工中不得随意丢弃废物、旧料和其他杂物。
(5)施工中应注意清理施工场地,做到随做随清。
12、乙方应确保工地出入口和道路的畅通、安全。施工中造成沿线单位、
人员的出入口障碍和道路交通堵塞,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13、施工中造成下水道和其他地下管线堵塞或损坏的,应立即疏浚或修
复;对工地周围的单位及人员财产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四、甲方对乙方开展创建文明土地的工作要经常性地给予指导,定期组织检
查,对乙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整改,并有权对乙方责任违约,按
约定办法进行经济处理。
约定的违责任处理办法:乙方整改不力,逾期不整改的,可给予每次
1000~5000元的处罚并要求乙方继续整改,整改所需的费用及处罚款从工程款
中直接扣除。因乙方违反文明施工工地管理要求,被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查处受
到经济处罚的,甲方由此遭受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因乙方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要求,被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查获而受到的经济
处罚,以及由此而使甲方受到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六、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正
式签约后有效,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有效期内均有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102
附件四:
建设工程廉政合同
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
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发包人(以下称甲方)与承包人(以下称
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廉政规定。
(二)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
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和违反工程建
设管理规章制度。
(三)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
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
正的权利和义务。
(五)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
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
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高消费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
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
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亲属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监理
分包项目。
第三条乙方义务
,-103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
重礼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
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
动。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
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第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
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
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
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
的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
第五条双方约定
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
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
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六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
各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104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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