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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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就业援助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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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共有深圳市光明区彤彤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深圳市光明区众诚民和社工服务中心、深圳市光明区百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3家单位参与报价。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综合考虑机构实力、业务经验、服务报价、团队支持等因素,建议委托综合报价最低的深圳市光明区百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承接我局就业援助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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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深圳市光明区百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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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成交金额:79.8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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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和承诺:开展重点用工需求摸查与动态管理服务,开展户籍失业人员技能培训、职业指导、个案服务、政策解读等就业服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招聘会和创业大讲堂等专项活动,承接区就业部门指派的其他行政类事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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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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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明大街408号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88214381 电子邮箱:rzjbgs@szgm.gov.cn 公告日期:2024年8月16日 |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