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2号标段(主厂房建筑、3号机组及公用系统建筑安装)
金额
813017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4/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1js0009
预算金额813017万元
招标公司上海漕泾第二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电投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莫晓俊021-3799667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1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7
公告正文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 |||||||||
报建编号: | 2301JS0009 | 标段号: | C02 | ||||||
招标人: | 上海漕泾第二发电有限公司 | ||||||||
招标人地址: | 上海市金山区沪杭公路5001号 | ||||||||
招标项目名称: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2号标段(主厂房建筑、3号机组及公用系统建筑安装) | ||||||||
建设地点: | 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四至范围:东至:预留项目用地 西至:上海上电漕泾发电有限公司 南至:南河西路 北至:预留项目用地) | ||||||||
工程规模描述 | |||||||||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 |||||||||
工程概况描述: | 主要建设1台1000兆瓦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及配套设施,主要内容包括主厂房建筑;3号机组范围内建筑安装;所属部分的输煤系统建筑安装;厂内循环水管道建筑安装;500kV升压站建筑安装;公用系统建筑安装、与漕泾电厂接口、消防系统安装、生产辅助建筑的建筑安装(烟囱南侧道路(A=393)及以北部分);全厂范围合适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安装 | ||||||||
工程总投资: | 813017万元人民币 |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132518.3995万元人民币 |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1189907467.00元人民币(118990.7467万元) | ||||||||
施工工期: | 812日历天 | ||||||||
其他说明: | / | ||||||||
投标条件 |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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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机电工程 |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近1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个600MW及以上的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主体施工或工程总承包的业绩且正常运行超过2年。 【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包括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等)、竣工验收证明、正常运行超过2年的用户证明(须有最终用户盖章)等。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类型、承包范围以及验收、评价等情况,否则视为无效履历证明】 | ||||||||
其他要求: |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接受上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否 3. 其他:(1)本工程投标人除应具有住建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以外,还应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监管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一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投标文件需提供电力设施许可证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应具有近1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2个600MW及以上的已竣工的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主体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履历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委托管理合同范围、签字页)、项目负责人任命文件、竣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否则视为无效履历证明】。 (4)投标人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未被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是否采用投标人筛选: | 否 | ||||||||
投标人筛选: | 本标段招标人不采用投标人筛选 | ||||||||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招投标交易场所: |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4月30日 00时00分到2024年05月10日 00时00分 | ||||||||
注意: |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 br />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电投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莫晓俊 | 联系电话: | 021-37996678 | ||||||
公告备注: |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2、招标公告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资格条件中的其他要求为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4、从有利于工程进度、施工资源调配和安全性因素等方面考虑,投标人可以兼投C02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2号标段(主厂房建筑、3号机组及公用系统建筑安装)和C03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3号标段(4号机组及辅助区域建筑安装),但同一个投标人只能中标以上两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如两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同一投标人,招标人将优先授予该投标人中标C02标段,C03标段由该标段的顺位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5月27日 09时00分 | ||||||||
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标:是 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80万元人民币 | 招标文件工本费: | |||||||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
监管部门: |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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