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度银海区财政投资项目竣工结算等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8/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hzc2023-k3-00002-yhzc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北海市银海区财政局
招标联系人罗工
招标代理机构北海市银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伍芯乐0779-322842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2023年度银海区财政投资项目竣工结算等协审服务(BHZC2023-K3-00002-YHZC)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征集文件,并于2023年8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HZC2023-K3-00002-YHZC
2.项目名称:2023年度银海区财政投资项目竣工结算等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3.采购预算:经批准的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的专项评审费,在低于最高限价的前提下以最终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4.最高限制单价
4.1采购人将项目安排供应商评审时,按以下费率结算评审服务费用:
(1)审核工程预算(含工程量清单、上限控制价),按工程审定总造价(不含预留金)0.94‰核定基本付费率。
(2)审核工程结算,按工程审定总造价(不含预留金)0.92‰或审查定案净减值的1.95%核定审减付费额。结算两种基本费率计算的评审服务费,支付时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付费标准。
本次工程报价上限控制费率中工程审定总造价(不含预留金)费率(包括预算和结算)为评审任务单项工程投资额(不含预留金)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投标费率,评审任务单项工程投资额(不含预留金)超过1,000万元、在3,000万元以下(含3,000万元)部分的费率按本次成交费率下调0.2‰累进计费,评审任务单项工程投资额(不含预留金)超过3,000万元、在8,000万元以下(含8,000万元)部分的费率按本次成交费率下调0.5‰累进计费,评审任务单项工程投资额(不含预留金)超过8,000万元部分的费率按本次成交费率下调0.8‰累进计费。
本次工程审核结算报价上限控制费率中审查定案净减值费率为评审任务单项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投标费率。评审任务单项工程投资额超过1,000万元、在3,000万元以下(含3,000万元)的费率按本次成交费率下调0.2%。评审任务单项工程投资额超过3,000万元、在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的费率按本次成交费率下调0.5%。评审任务单项工程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在8,000万元以下(含8,000万元)的费率按本次成交费率下调0.8%。评审任务单项工程投资额超过8,000万元部分的费率按本次成交费率下调1.2%。
4.2难度系数约定如下:
(1)工程项目跨市或在福成镇范围,需要到项目地调查的,难度系数0.1~0.2;
(2)评审的项目时间上有特别要求的,难度系数0.1~0.2;
(3)水利、市政道路、排水、公路、水运、绿化(不含园建)及土地整理项目,难度系数为 -0.1;
(4)桥梁项目,难度系数为0.1;
(5)需要进行电子磋商的,难度系数为0.1;
(6)单个项目非因供应商原因重复评审三次(含三次)以上的,每次增加难度系数0.5;
(7)其余项目的难度系数为0。
4.3服务费的结算与支付方式
4.3.1预算评审服务费=某工程审定总造价(不含预留金)×双方签订的费率×(1±难度系数),
结算评审服务费=某工程审定总造价(不含预留金)(或某工程项目审查定案净减值)×双方签订的费率×(1±难度系数)。
4.3.2如按某工程审定总造价(不含预留金)(或审查定案净减值)及相应费率计算得出的评审服务费少于1,500元的,按1,500元计。
4.3.3评审可研、勘察、设计、造价咨询、监理等服务性项目的,每次评审服务费为1000元。
4.3.4单个项目评审服务费不超过20万元。
4.3.5本项目无预付款,服务费按项目申请支付。供应商在完成评审工作后应填写支付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后送采购人签认,由采购人直接向供应商支付服务费。
4.3.6合同履行期间,如供应商存在违法行为,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调查期间、被行政处罚期间,采购人可视情况中止合同。涉及到所承接项目的评审服务费,采购人可延期或拒绝支付服务费。
5.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2023年度银海区财政投资项目竣工结算等协审服务
数量:1
服务内容:包括银海区各级财政投资项目支出预算、预(概)算、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工程总承包项目等的评审协审。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可参与审核项目工程概(预)算、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竣工工程结算等工作的工程造价专业技术能力。
(2)业绩要求: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2021年以来未被列入财政投资协审黑名单。(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以来在全国范围内未被列入财政投资协审黑名单的声明函)
(6)按照征集公告的规定获得征集文件。
三、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2023年8月4日起至2023年8月11日。
地点(网址):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方式:网上下载。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使用账号登录或者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征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点击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于2023年8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没有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及现场截标环节,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响应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征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使用CA认证编制、加密响应文件后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至 “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截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五、开启
开启方式:通过政采云平台开启
时间:于2023年8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3.网上公告媒体查询: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4.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响应,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征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相关下载- 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进行查阅。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征集文件。
5.已入围“2023年度银海区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的供应商无需参与本项目。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称:北海市银海区财政局
地址:北海市新世纪大道银海区人民政府大院内
项目联系人:罗工
项目联系方式:0779-32200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海市银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北海市新世纪大道银海区人民政府1号楼701
项目联系人:伍芯乐
项目联系方式:0779-32284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HZC2023-K3-00002-YHZC
2.项目名称:2023年度银海区财政投资项目竣工结算等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3.采购预算:经批准的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的专项评审费,在低于最高限价的前提下以最终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4.最高限制单价
4.1采购人将项目安排供应商评审时,按以下费率结算评审服务费用:
(1)审核工程预算(含工程量清单、上限控制价),按工程审定总造价(不含预留金)0.94‰核定基本付费率。
(2)审核工程结算,按工程审定总造价(不含预留金)0.92‰或审查定案净减值的1.95%核定审减付费额。结算两种基本费率计算的评审服务费,支付时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付费标准。
本次工程报价上限控制费率中工程审定总造价(不含预留金)费率(包括预算和结算)为评审任务单项工程投资额(不含预留金)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投标费率,评审任务单项工程投资额(不含预留金)超过1,000万元、在3,000万元以下(含3,000万元)部分的费率按本次成交费率下调0.2‰累进计费,评审任务单项工程投资额(不含预留金)超过3,000万元、在8,000万元以下(含8,000万元)部分的费率按本次成交费率下调0.5‰累进计费,评审任务单项工程投资额(不含预留金)超过8,000万元部分的费率按本次成交费率下调0.8‰累进计费。
本次工程审核结算报价上限控制费率中审查定案净减值费率为评审任务单项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投标费率。评审任务单项工程投资额超过1,000万元、在3,000万元以下(含3,000万元)的费率按本次成交费率下调0.2%。评审任务单项工程投资额超过3,000万元、在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的费率按本次成交费率下调0.5%。评审任务单项工程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在8,000万元以下(含8,000万元)的费率按本次成交费率下调0.8%。评审任务单项工程投资额超过8,000万元部分的费率按本次成交费率下调1.2%。
4.2难度系数约定如下:
(1)工程项目跨市或在福成镇范围,需要到项目地调查的,难度系数0.1~0.2;
(2)评审的项目时间上有特别要求的,难度系数0.1~0.2;
(3)水利、市政道路、排水、公路、水运、绿化(不含园建)及土地整理项目,难度系数为 -0.1;
(4)桥梁项目,难度系数为0.1;
(5)需要进行电子磋商的,难度系数为0.1;
(6)单个项目非因供应商原因重复评审三次(含三次)以上的,每次增加难度系数0.5;
(7)其余项目的难度系数为0。
4.3服务费的结算与支付方式
4.3.1预算评审服务费=某工程审定总造价(不含预留金)×双方签订的费率×(1±难度系数),
结算评审服务费=某工程审定总造价(不含预留金)(或某工程项目审查定案净减值)×双方签订的费率×(1±难度系数)。
4.3.2如按某工程审定总造价(不含预留金)(或审查定案净减值)及相应费率计算得出的评审服务费少于1,500元的,按1,500元计。
4.3.3评审可研、勘察、设计、造价咨询、监理等服务性项目的,每次评审服务费为1000元。
4.3.4单个项目评审服务费不超过20万元。
4.3.5本项目无预付款,服务费按项目申请支付。供应商在完成评审工作后应填写支付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后送采购人签认,由采购人直接向供应商支付服务费。
4.3.6合同履行期间,如供应商存在违法行为,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调查期间、被行政处罚期间,采购人可视情况中止合同。涉及到所承接项目的评审服务费,采购人可延期或拒绝支付服务费。
5.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2023年度银海区财政投资项目竣工结算等协审服务
数量:1
服务内容:包括银海区各级财政投资项目支出预算、预(概)算、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工程总承包项目等的评审协审。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可参与审核项目工程概(预)算、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竣工工程结算等工作的工程造价专业技术能力。
(2)业绩要求: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2021年以来未被列入财政投资协审黑名单。(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以来在全国范围内未被列入财政投资协审黑名单的声明函)
(6)按照征集公告的规定获得征集文件。
三、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2023年8月4日起至2023年8月11日。
地点(网址):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方式:网上下载。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使用账号登录或者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征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点击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于2023年8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没有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及现场截标环节,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响应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征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使用CA认证编制、加密响应文件后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至 “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截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五、开启
开启方式:通过政采云平台开启
时间:于2023年8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3.网上公告媒体查询: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4.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响应,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征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相关下载- 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进行查阅。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征集文件。
5.已入围“2023年度银海区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的供应商无需参与本项目。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称:北海市银海区财政局
地址:北海市新世纪大道银海区人民政府大院内
项目联系人:罗工
项目联系方式:0779-32200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海市银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北海市新世纪大道银海区人民政府1号楼701
项目联系人:伍芯乐
项目联系方式:0779-3228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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