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台城街道办事处城北村龙安经济合作社均和村119号第一卡铺位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2/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16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台城街道办事处城北村龙安经济合作社均和村119号第一卡铺位招标公告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城北村龙安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32211500分于台山市台城街道桥湖社区居民委员会台城街道办事处城北村龙安经济合作社均和村119号第一卡铺位 进行投标,本项目采用举牌竞投的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资源类型及面积:铺位/面积13.81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实地建筑面积为准)

2、标的物所在位置:台城街道办事处城北村龙安经济合作社均和村119号第一卡铺位

3、发包期限:5年(自2023316日起至2028315日止)

4、交易底价:687.50/

5、承包款(租金)收取方式:每月18日前交付当期承租款

6、竞投保证金:8250.00

7、资产使用范围:污染行业

8、租金递增方式3年为一租金递增周期,自2026316日起开始递增,每个递增期租金增幅为上一期租金的10%

9、承租方在承租合同期间而产生的日常开支、债权债务、税费及其他一切开支由承租方全部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10、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提前解除合同时,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内添置的不动产(包括消防、水、电线路及门窗、临时建筑等)无偿归出租方(台城街道办事处城北村均和一、均和二、龙安、南胜经济合作社)所有。

11、本项目由城北村均和一、均和二、南胜、龙安经济合作社合并出租。

12、该项目如由原租户竞得,需向出租方缴交2023年3月1日至3月15日期间的租赁费(按2023年2月租金的50%收取,即1375元)。

13、该项目在租赁期间内一切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14、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15、竞投会结束,未能成功竞得的竞投人的竞投保证金在1个月无息退回。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三、领取资料

竞投人(单位)可于2023210日至2023216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台山市台城街道桥湖社区居民委员会索取竞投详细资料。

四、截止报名时间:2023216日下午17时30分

五、实地查看

本次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资源的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资源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32211500分,携带相关资料到台山市台城街道桥湖社区居民委员会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保证金凭证;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台山市台城街道桥湖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750-5524172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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