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589202400009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三江新区2025年春节期间招工宣传暨农民工服务保障氛围营造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原文件:服务要求内容 一、项目履约服务方案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项目服务方案,内容如下:1.项目实施方案(包含①项目基本情况、②制定项目组织方案、③时间控制及质量控制、④安装全过程进度计划、⑤人员配备合理、⑥安装全过程进度计划、⑦应急预案等内容);2.项目设计服务方案(包含①设计大纲的编写;②总体方案构思、方案结构、风格特点;③设计所用材料、材质等相关说明等内容);3.售后服务保证措施(包含①响应时间、②后期维护措施等内容)
更正为:一、项目履约服务方案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项目服务方案,内容如下:1.项目实施方案(包含①项目基本情况、②制定项目组织方案、③时间控制及质量控制、安装全过程进度计划、④人员配备合理、⑤应急预案等);2.项目设计服务方案(包含①设计大纲的编写;②总体方案构思、方案结构、风格特点;③设计所用材料、材质等相关说明等内容);3.售后服务保证措施(包含①响应时间、②后期维护措施等内容)
2.原文件:供应商针对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应包含①项目基本情况、②制定项目组织方案、③时间控制及质量控制、④安装全过程进度计划、⑤人员配备合理、⑥安装全过程进度计划、⑦应急预案等七个方面内容。 根据供应商针对上述7个方面内容在响应文件中的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其中每有一方面内容满足要求的得 5分,该方面中每有一处存在不足的扣2.5分, 最多扣7分;每有一方面内容缺失的该方面内容不得分;本项最多得 35 分。 注:存在不足是指①内容生搬硬造,阐述存在逻辑错误,前后矛盾;②涉及内容无重点,未能体现出本项目的特点或与实际需求不完全相符;③语言错误或存在歧义,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政策、规范标准与本项目不一致等情形。
更正为:供应商针对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应包含①项目基本情况、②制定项目组织方案、③时间控制及质量控制、安装全过程进度计划、④人员配备合理、⑤应急预案等五个方面内容。 根据供应商针对上述5个方面内容在响应文件中的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其中每有一方面内容满足要求的得 7分,该方面中每有一处存在不足的扣3.5分, 最多扣7分;每有一方面内容缺失的该方面内容不得分;本项最多得 35 分。 注:存在不足是指①内容生搬硬造,阐述存在逻辑错误,前后矛盾;②涉及内容无重点,未能体现出本项目的特点或与实际需求不完全相符;③语言错误或存在歧义,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政策、规范标准与本项目不一致等情形。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876000.00元
2.采购计划编号:[51158924210200000826[2024]00231]
3.监督、投诉受理部门:宜宾三江新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2108064,地址:宜宾市翠屏区沙坪街道国兴大道沙坪路段9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三江新区社会事业局
地址:翠屏区国兴大道沙坪路段9号
联系方式:0831-21080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西郊街道天池东路金山小区国有资产6-8号
联系方式:0831-2325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0831-2325999
长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