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天慧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年产8000m3木制展柜、家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2年5月20日-2022年5月26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 0795-7150662 EMAIL:fchbglk@163.com
通讯地址: 丰城市市民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331100
项目名称 |
江西天慧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年产8000m3木制展柜、家具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火炬四路77号B-02-18、19号地块 |
建设单位 |
江西天慧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江西斐然向风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环评单位提供) |
江西天慧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火炬四路77号B-02-18、19号地块,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N28°16′12.810″,E115°41′30.408″。主要从事木制展柜、家具制造,现拟投资3535.5万元新建厂房用于生产木制展柜、家具,项目建成后,年产8000m3木制展柜、家具。项目总用地面积8845.00m2。 项目总投资353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0万元,占总投资7.9%。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单位提供) |
1、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喷漆废水预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更换,不外排。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丰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陶瓷片区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到一级A标准后尾水排入赣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有焊接烟尘、木工粉尘、喷塑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喷、烤漆废气、烤塑废气和食堂油烟。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木工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喷塑废气经一套粉末二级回收机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G1)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直接通过15m高烟囱(G2)直接排放;喷、烤漆废气、烤塑废气通过水帘柜+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G3)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有机废气TVOC执行江西省地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 家具制造业》(DB36/1101.6-2019)中排放限值,厂房无组织NMHC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天然气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小型规模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的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应优化设备选型,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对设备基础采取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管理,对生产设备定期检查与维护,使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况,降低运转时产生的噪声;本项目所在地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域标准中的要求。 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木材边角料、金属边角料、焊渣、收集粉尘、焊烟净化器收集粉尘、底漆打磨粉尘、漆渣、喷漆废水、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 木材边角料和木质粉尘统一收集外售;金属边角料、焊渣、焊烟净化器收集粉尘和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中心;底漆(水性漆)打磨粉尘、漆(水性漆)渣、定期更换喷漆(水性漆)废水集中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企业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与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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