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21年度第一批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的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1/09/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xct06-2021h011
预算金额701万元
招标公司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招标联系人杨敏霞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庭0351-7210919
中标公司山西佛莱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国药山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山西罗格朗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山西嘉信健隆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山西鑫鹏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1499002021AGK01088
二、项目名称: 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21年度第一批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一台经颅磁刺激治疗仪,金额为70万元 | 经颅磁刺激治疗仪 | 1 | 套 | 680000 | 最终报价:680000(元) | 山西佛莱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双塔南二巷15号B7号 | 91140100MA0KCQWL7P |
2 | 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一台肠镜(进口),金额为103万元 | 肠镜(进口) | 1 | 套 | 569000 | 最终报价:569000(元) | 国药山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太原市迎泽区双塔寺街20号二层 | 91140105MA0HMKBW9A |
3 | 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一台真空清洗消毒器,金额为 98万元. | 真空清洗消毒器 | 1 | 套 | 548000 | 最终报价:548000(元) | 山西罗格朗科技有限公司 | 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亚日街7号A座806室 | 91140100MA0H1UQU0X |
4 | 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一台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进口),金额为330万元 |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进口) | 1 | 套 | 2936000 | 最终报价:2936000(元) | 山西嘉信健隆科技有限公司 | 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创业街19号1幢4层408室 | 91140100091025368C |
5 | 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一台气管镜(进口),金额为100万元 | 气管镜(进口) | 1 | 套 | 986000 | 最终报价:986000(元) | 山西鑫鹏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南内环街98号-2号财富大厦1015室 | 91140100MA0KA1B45T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规格型号 |
1 | 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一台经颅磁刺激治疗仪,金额为70万元 | 经颅磁刺激治疗仪 | 武汉奥赛福。OSF-3/T | 1 | 680000 | OSF-3/T |
2 | 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一台肠镜(进口),金额为103万元 | 肠镜(进口) | 奥林巴斯 CF-HQ290I | 1 | 569000 | CF-HQ290I |
3 | 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一台真空清洗消毒器,金额为 98万元. | 真空清洗消毒器 | 山东新华医疗、PC-150L-Q-U | 1 | 548000 | PC-150L-Q-U |
4 | 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一台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进口),金额为330万元 |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进口) | GE Voluson E10 | 1 | 2936000 | GE Voluson E10 |
5 | 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一台气管镜(进口),金额为100万元 | 气管镜(进口) | 奥林巴斯 CV-170 |
1 | 986000 | 奥林巴斯CV-17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程隆,郭雪丽,王青,秦洲,胡庆国(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8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地 址:太原市晋祠路一段7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杨敏霞
项目联系方式:0351-86181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太榆路39号君怡大厦329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王庭
项目联系方式:0351-7210919
附件信息:
【HXCT06-2021H011】2021年第一批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8.31).doc【HXCT06-2021H011】2021年第一批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8.31).doc
350.0K
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2021年度第一批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HXCT06-2021H011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CT06-2021H011
项目名称:2021年度第一批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701万元
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共5包。
供应商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相关的技术需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商务、技术要求。上述内容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交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进口产品60日历日)。
质保期:设备整机质保2年,并且每年保养和巡检至少4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A)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直接参加报价的,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备案凭证,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参加报价的,一类医疗器械可不提供相关材料,二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经营备案凭证,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经营许可证;
(B)本次所投产品中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备案凭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注册登记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9月02日10时00分至2021年09月09日10时00分
项目概况 2021年度第一批医疗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2、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
3、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
(2)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包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经颅磁刺激治疗仪 | 1 | 套 | 70 | |
2 | 肠镜(进口) | 1 | 套 | 103 | |
3 | 真空清洗消毒器 | 1 | 套 | 98 | |
4 |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进口) | 1 | 套 | 330 | |
5 | 气管镜(进口) | 1 | 套 | 100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shanxi.gov.cn/
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2、纸质投标文件(应由电子投标文件导出)请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开启现场递交。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年09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太原市小店区太榆路39号君怡大厦32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对招标公告有异议时,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2、监督部门: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351-4123278。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一段75号
联系方式:胡庆国,0351-86186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太榆路39号君怡大厦329室
联系方式:0351-72109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庭
电话:0351-7210919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本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投标活动。
2. 定义
2.1 “采购人”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即“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2.2 “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 “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向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4 “货物”指供应商按谈判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
2.5 “服务”指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6 本招标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2.7 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具有本项目的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投标人。
3.2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资质要求 | (A)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直接参加报价的,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备案凭证,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参加报价的,一类医疗器械可不提供相关材料,二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经营备案凭证,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经营许可证; (B)本次所投产品中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备案凭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注册登记表。 |
2 | 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 | 是 |
3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4 | 投标文件份数 | 纸质版(由电子投标文件同步生成)3份、电子版(U盘,word格式1份。 |
5 | 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 投标人可按下列顺序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特定资质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3、投标保证金凭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4、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 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期任意一项社会保险的凭证; *5、税务缴纳凭证(复印件); 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期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 *6、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7、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第七部分);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注:复印件清晰可辨认。本项目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具体检查的内容标准详见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 |
6 | 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 | 投标人可按下列顺序提交商务、技术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 *1、投标函(格式见第七部分); *2、开标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七部分); *3、投标人代表的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外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七部分)。 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5、投标人近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 6、拟供货物的主要技术说明; 7、供货及售后服务方案; 8、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 9、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 注:复印件应清晰可辨认。 |
7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办理保证金缴纳工作,超过此时间递交的无效(以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形式递交。 投标人投报多个包的,请按包分别递交投报保证金,并在汇款单位附加信息及用途栏注明项目编号及所投包号。如多个包保证金一并递交的,必须在汇款单位附加信息及用途栏注明项目编号及所投所有包号。 (1)单位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2)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康兴路支行 (3)帐 号:141000222012017003902 (4)行 号:301161000279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小于预算金额的2%): 第1包:13000.00元 第2包:20000.00元 第3包:18000.00元 第4包:60000.00元 第5包:20000.00元 财务联系人:郝女士 联系电话:0351-7210919 |
8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90个日历天(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计算) |
9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 | 1、投标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否则投标无效。 2、采购货物中含“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以“★”标注)的,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要求,否则投标无效。其他采购货物(非“★”标注)为优先采购产品。如本项目采购内容涉及本条内容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查询网站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网站; 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 org/)。 3、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采购货物为优先采购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涉及本条内容的,可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查询网站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网站; 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 org/)。 4、本项目所采购的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否则投标无效。 5、采购货物中含信息安全产品,必须是列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投标人须附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 6、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时: (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 (2)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提供小型、微型企业生产制造的货物,或在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其自身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可享受价格折扣评审。满足上述条件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6%(工程项目为3%)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价格评审。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 (4)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生物医药产业。 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8、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上述要求(如涉及的话),均应作出响应。 |
10 | 本项目预算金额 | 第1包(经颅磁刺激治疗仪):70万元 第2包(肠镜(进口)):103万元 第3包(真空清洗消毒器):98万元 第4包(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进口)):330万元 第5包(气管镜(进口)):100万元 注: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将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经评标委员会讨论可否决其投标。 |
11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 |
12 | 中标服务费 |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计取。 |
13 | 投标文件编制 | 1、电子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2)电子投标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应采用原件扫描件。 2、纸质投标文件 (1)纸质投标文件3份(由电子投标文件同步生成)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 (2)纸质投标文件仅作为特殊情形的开标评标及项目存档使用。 (3)投标人(供应商)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逾期送达(上传)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开标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
14 |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 1、投标人(供应商)到达开标现场时须携带加密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后使用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
15 | 其他说明 | 1、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资格。 2、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不提供的将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于开标当日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 |
3.3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投标人的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相应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5的要求。
3.4 本次招标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2的规定。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 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参加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3的规定。
3.6.1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6.2 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3.6.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通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或以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登记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联系方式以投标人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或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二、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内容
6.1 招标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第六部分 合同原则;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八部分 相关附件
6.2 除非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3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代理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代理机构解释为准。
6.4 招标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代理机构可依据采购人或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变更)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7.2 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顺延至少15日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7.3 如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或项目因故暂停,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变更)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7.4 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作用。
7.5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按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到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
7.6 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将向所有已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通知。
三、投标文件
8.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8.2 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9.1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和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投标文件的份数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4的规定提交。
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的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其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和提供的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5、序号6的要求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9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内容(若有的话),提交投标文件。
9.2 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采用胶印形式装订。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为方便评标,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格式要求制作。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9.3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保证金,及要求投标人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7的相关规定。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9.4 投标报价
9.4.1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4.2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0. 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0.1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投标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10.2 投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5、序号6要求提交的文件组成,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七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10.3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0.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5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10.6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限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8的规定。
12.投标文件的签署
12.1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
12.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12.3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12.4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3 .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3.1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密封:
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所有正、副本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提交。封皮上须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人全称、地址,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2 如果投标人未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盖章的,将做无效投标处理。代理机构对由此带来的问题和后果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14.投标截止时间
14.1 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4.2 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1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5.1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否则(相关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无效。
15.2 投标人撤回投标的要求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代理机构,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15.3 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五、开标
16. 开标及其有关事项
16.1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参加开标活动。
16.2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在投标人签到表上签到。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6.3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当众报告查验结果,确认无误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
16.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当众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16.5 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16.6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六、评标程序和要求
17. 组建评标委员会
17.1 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17.2 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具体的评标事务,提出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
17.3 代理机构负责组织项目的评标工作。
18. 投标文件初审
18.1 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初审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中的规定进行。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
18.2 资格性检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18.3 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8.4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文件。
18.4.1 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投标货物/服务的主要技术性能、数量、方案和交货时间、质保期等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A、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特定资质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
B、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C、投标货物/服务的性能、规格、数量、售后服务、交货时间、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售后服务承诺等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本招标文件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D、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
E、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
F、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
G、投标文件附有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
H、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8.4.2 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8.4.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18.4.4 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18.5 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规定的顺序修正。
18.5.1 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原则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同意修正,将视为投标无效。
18.5.2 评标委员会将允许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其他投标人的名次排列。
18.6 如果多个投标人所投整包货物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时,按一个投标人计算投标人数量。
19. 投标的澄清
19.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
19.2 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0. 比较与评价(详细评审)
20.1 评标委员会只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
20.2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中规定的评标方法、中标条件以及评分细则进行。
21. 评审复核
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进行复核;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相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
22. 中标人确定
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根据各供应商详细评审结果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总得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人。
23. 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标成员共同签字确认。
24. 评标过程保密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25. 关于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投标和无效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人承担。
26. 采购项目废标
2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A、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单位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单位数量不足3家的;
B、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
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
26.2 废标后,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废标结果公告,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6.3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单位不足三家,或在评标期间出现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单位不足三家情形的,代理机构将视具体情况组织重新招标或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答复的意见改为其他方式继续采购。
七、签订合同
27.中标通知
27.1 中标单位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单位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2 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7.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8.签订合同
28.1 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8.2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8.3本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商务条件中要求中标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单位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28.4 中标人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一份报代理机构存档。
八、服务费
29.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计取。
九、保密和披露
30. 保密
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1. 披露
31.1 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31.2 在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十、询问和质疑
32. 询问
32.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和采购文件、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做出处理和答复。
32.2询问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33. 质疑
33.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评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第十条的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33.2 提出质疑的时限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第十二条的规定。对本招标文件的质疑,其受到损害之日为收到本招标文件之日。
33.3 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五十五条的规定,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33.4 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函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按照一式二份提供。提供质疑函时,要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对本文件的质疑还应提供收到本文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33.5 投标人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33.6 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十一、投诉
34.投诉
34.1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4.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4)事实依据;(5)法律依据;(6)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4.3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2)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34.4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34.5投标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捏造事实;(2)提供虚假材料;(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标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4)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5)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一包:经颅磁刺激治疗仪招标参数
一、主要技术性能要求
1.★主机同时连接两个刺激线圈,可同时独立治疗两位病人,或可同时治疗一位病人的两个不同部位,一个线圈刺激中枢神经,另一线圈刺激外周神经。设备可用于中枢神经和外周神经功能的检测、评定和神经损伤性疾病的辅助治疗。
2. ★冷却系统为液态内循环冷却系统。
3. 每个刺激线圈能实现双面双向刺激,最大刺激强度不低于6Tesla。
4.刺激强度1.0-6Tesla连续可调。
5.磁感应强度最大变化率:40KT-70KT。
6.脉冲上升时间:60μs±10μs。
7.电脑操作管理方式,能实现:
(1)硬盘储存、USB储存;
(2)专家方案、病历管理、以及病历打印输出;
(3)刺激模式图形(数字)仿真、温度显示与控制保护。
8.一体式可推移整机结构:
(1)静音脚轮设计;
(2)可固定线圈支架。
9.具备触发输入输出通用接口。
10.单脉冲、重复脉冲、BURST、PATTEREND刺激的多种刺激模式自由调整。
11.开放式的技术平台,可与国内外的主流肌电诱发电位仪、脑电图等设备兼容。
二、基本配置
主机系统一台
液态内循环冷却系统一套
操作控制系统一套
能与循环冷却系统配套的圆形或8字形刺激线圈二副
线圈固定支架二套
刺激定位10帽
第二包:肠镜(进口)
参数:
(1)视野角:常规焦距模式大于等于170度;近焦模式大于等于160度
(2)视野方向:直视
(3)景深:常规焦距模式 9-100mm; 近焦模式 4-9mm
(4)先端部外径小于等于13.2mm
(5)插入部外径小于等于12.8mm
(6)弯曲角度:上/下180,左/右160
(7)有效长度大于等于1330mm
(8)全长大于等于1655mm
(9)钳子管道大于等于内径:3.7mm
(10)具有强力传导,可变硬度,智能弯曲,副送水,ScopeGuide功能。
(11)最小可视距离:距先端3.0mm
(12)可以手动调节硬度,具有3档调节控制
(13)一键式插入,无需防水帽
备注:与科室现有主机兼容。
第三包:真空清洗消毒器
参数要求:
1 容积 ≥150L
2 有效容积 ≥100L
3 装载量 不少于10个DIN标准器械托盘(480*250*50mm)或8个微创器械托盘(580mm*250mm*60mm)
4 装载方式 置于托盘内堆叠摆放或直接置于槽内清洗,清洗管腔器械无需对接
5 舱体保温 12mm玻璃丝保温层
6 密封门密封方式 重力密封方式
7 门数量 双门。
8 玻璃视窗 具备玻璃视窗
9 开门形式 自动升降门
10 加热方式 蒸汽加热,运行效率更高
11 舱体工作压力 -0.1~0 Mpa
12 内室工作温度 0℃~98℃
13 使用寿命 ≥10年或15000次循环
14 功能范围 腔镜器械、基础手术器械、管腔类器械、骨科器械、麻醉器械、牙科手机、眼科器械等器械以及外来器械的清洗、消毒和干燥
15 消毒程序 A0值大于3000水平
16 纯水水源压力 0.2-0.5MPa
17 进水管径 ≥1'(DN25)
18 纯水流量 平均流量不小于40L/min
19 自来水水源压力 0.2-0.5MPa
20 进水管径 ≥1/2'(DN15)
21 自来水流量 平均流量不小于20L/min
22 液位可调 根据负载量多少,三级液位可调,达到节能运行的目的;同时可自动调整耗材进给量
23 传感器 为保障设备可靠运行,压力变送器,温度探头,液位传感器等各类传感器≥10个
24 超声功率 超声功率可根据液位调节大小
25 设备配置 主机1台、清洗架1个、搬运车2辆、8个316不锈钢器械托盘、喷淋清洗机外搬运车1台、20个DIN标准器械托盘。
26 服务要求 质保期二年,终身维护、维修。负责设备的就位、安装、管路对接、电路对接、设备隔断等所有服务,基础上下水及电源由买方提供。
第四包: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参数
第五包:气管镜(进口)的技术参数
(一)总体要求:整个系统能提供更精确的内镜图像,以满足常规气管镜的诊断治疗需求。
(二)配套要求:
1、内窥镜视频图像处理装置 1台(具体要求详见技术参数)
2、电子支气管镜(检查型) 1条(具体要求详见技术参数)
3、电子支气管镜(治疗型)1条(具体要求详见技术参数)
4、液晶监视器 1台(具体要求详见技术参数)
5、维护保养装置 1台(具体要求详见技术参数)
6、台车 1台(具体要求详见技术参数)
7、手术治疗器械 1套(具体要求详见技术参数)
8、医学影像工作站 1台(具体要求详见技术参数)
(三)技术参数:
1、内窥镜视频图像处理装置
(1) 全数字式电路设计;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参数 |
一、设备名称: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
二、数量及单位:一套 |
三、设备要求:原装进口 |
四、设备用途说明: 妇产科、腹部、胎儿心脏、新生儿、心脏、泌尿科、浅表组织与小器官、外周血管及科研的高档次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尤其在妇产科、心脏、盆底超声、经阴道子宫输卵管超声造影领域具有突出优势,满足产科超声诊断,妇科疑难病例超声诊断,胎儿畸形产前诊断及科研。 |
五、主要规格及系统概述: |
5.1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包括: |
5.1.1 全数字化彩色超声诊断系统主机 |
5.1.2高清液晶显示器 ≥21英寸,全方位关节臂旋转 |
5.1.3 彩色触摸屏≥10英寸,可通过触控屏的多点触控进行容积图像的旋转、放大、切割等直观操作,也可以通过触屏上手势划线实现任意切面成像以及多光源调节功能 |
5.1.4 具有全数字波束形成器 |
5.1.5 具有数字化二维灰阶成像单元 |
5.1.6 具有数字化彩色多普勒单元 |
5.1.7 具有数字化能量多普勒成像单元 |
5.1.8 具有专门的高分辨率血流成像模式,提高对细小血管、低速血流的检测能力,支持所有探头 |
5.1.9 具有二维灰阶血流成像,采用非多普勒原理,对血流进行显示,无彩色取样框 |
5.1.10 具备二维立体血流成像,能支持电子曲面矩阵容积探头、二维凸阵探头、二维经胸相控阵探头及二维腔内探头,并可以联合超低速血流技术成像 |
5.1.11 具有脉冲谐波技术 |
5.1.12具有可偏转连续波多普勒,支持二维凸阵探头,方便胎儿心脏血流速度测量 |
5.1.13具有组织多普勒成像技术 |
5.1.14具有数字化频谱多普勒显示和分析单元 |
5.1.15组织二次谐波成像支持所有探头 |
5.1.16具有实时三同步能力 |
5.1.17具有凸型扩展技术,用于二维和彩色血流 |
5.1.18具有宽景成像技术,支持所有凸阵和线阵探头 |
5.1.19具有实时4D穿刺引导功能 |
5.1.20频率焦点复合成像技术 |
5.1.21具有图像像素优化降噪技术,提高对比分辨率,逐级可调,支持所有成像探头 |
5.1.22具有实时空间复合成像技术,兼容于除相控阵以外的所有探头 |
5.1.23具有组织特异性自动优化技术 |
5.1.24具有支持弹性成像和弹性分析功能。 |
5.1.25具有二维灰阶、频谱多普勒等自动图像优化功能 |
5.1.26具有胎儿生长指标和软指标的半自动测量功能,包括胎儿双顶径、头围、腹围、股骨长、肱骨长;颈后透明层、颅内透明层等 |
5.1.27 具有扫描助手,遵循主要超声协会(SMFM, AIUM, ACR, ACOG)的指南,防止操作者漏掉重要的检查内容,并可完全按照客户定制 |
5.1.28 具有实时三维扫描成像组件 |
5.1.29 具有胎儿自动识别技术,可实时跟踪胎儿运动并调整容积成像框位置,快速获得胎儿表面容积成像,提高工作效率 |
5.1.30具有容积探头扫查角度自动偏转技术,支持腹部,腔内容积探头,线阵容积探头,无需转动探头,最大偏转角度可达±60度 |
5.1.31具有不规则体积测量技术,快速测量一个或多个低回声的不规则体的体积 |
5.1.32具有反转成像模式,显示低回声或液性暗区的立体结构,结合不规则体积测量技术可对低回声区域的不规则体积进行测量 |
5.1.33 2D/3D直方图技术,作用于2D/CFM/PD模式,可计算灰度直方图和彩色直方图 |
5.1.34具有容积能量模式直方图技术,结合不规则体积测量可计算血管指数VI,FI和VFI |
5.1.35 对3D图像具有剪切功能,可随意切除3D组织或伪像 |
5.1.36 3D/4D 曲线取样成像技术,曲线或直线切割3D平面 |
5.1.37具有容积成像和虚拟光源移动技术,最大支持3个独立的可移动光源。可结合透明成像技术,实现表面成像和透视剪影成像,观察组织的内部轮廓和囊性结构,透明度可进行任意调节;兼容于彩色多普勒模式,实现三维立体血流容积表面成像和透视剪影成像,提高彩色的空间分辨率及血流敏感度 |
5.1.38 具有容积对比成像或厚度成像技术,对容积数据进行多切面采集和处理,显示具有厚度信息的平面,有效地的抑制噪音,提高对比分辨率。所有容积探头均支持此技术,支持3D/4D两种模式。 |
5.1.39具有任意切面成像功能,用于3D/4D模式或存储的容积数据,对于不规则结构,可结合容积对比成像或厚度成像提高对比分辨率,可选择直线、弧线、折线、任意曲线四种切割方法 |
5.1.40 具有断层超声显像技术,对容积图像采用同屏的平行多切面显示方法 |
5.1.41具有计算机辅助自动计算多个不规则液性暗区的体积的功能,并按体积大小顺序进行排列,可用于常规卵泡、窦卵泡、脑室、积水等液性区域的体积测量。具有专门的窦卵泡测量功能按钮 |
5.1.42 具有时间空间相关成像技术,可应用于 4D 胎儿心脏成像技术,可应用于容积腹部、容积腔内和凸阵曲面电子矩阵探头 |
5.1.43计算机辅助胎儿心脏切面显示,显示包括四腔心、左室流出道、右室流出道、胃泡、静脉连接、导管弓、主动脉弓、三血管气管切面等切面 |
5.1.44容积探头和软件功能满足盆底超声技术的要求 |
5.1.45具有自动盆底测量软件包,能自动测量子宫最大下降距离和直肠最大下降距离 |
5.1.46具备ESHRE(欧洲人类生殖与胚胎学学会), ESGE(欧洲妇科内镜学会)和ASRM(美国生殖医学会)指南的子宫畸形分类法,方便判断子宫畸形分类 |
5.1.47 具有对比谐波造影功能,支持线阵探头和经阴道容积容积,支持经阴道子宫输卵管超声造影评价输卵管通畅性 |
5.2 测量和分析:(B型、M型、频谱多普勒、彩色模式) |
5.2.1 一般测量 |
5.2.2 妇产科测量 |
5.2.3心脏功能测量 |
5.2.4多普勒血流测量与分析 |
5.2.5外周血管测量与分析 |
5.3图像存储与(电影)回放重现单元 |
5.3.1超声图像静态、动态存储,以剪贴板形式显示在屏幕上,能以轨迹球调用 |
5.3.2可对回放的图像调节增益、基线、彩色图类型、扫描速度等 |
5.3.3一体化病案管理单元包括病人资料、报告、图像等的存储、修改、检索和打印等。 |
5.4输入/输出信号: |
5.4.1输入:USB或其他视频端子 |
5.4.2输出:S-Video或复合视频、USB、VGA或HDMI或DVI |
5.4.3 DICOM 3.0接口 |
5.5图像管理与记录装置: |
5.5.1超声图像存档与病案管理系统(动态图像、静态图像以PC通用格式直接存储,无需特殊软件即能在普通PC 机上直接观看图像) |
5.5.3 内置双硬盘:硬盘≥1 T |
5.5.4 CD-RW/DVD -RW刻录机,DVR刻录机 |
5.5.5 USB接口,支持USB移动存储设备。支持USB直接数字录像功能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6.1 系统通用功能: |
6.1.1监视器:≥21英寸,彩色全高清液晶显示器,全方位关节臂旋转 |
6.1.2扫描方式:逐行扫描 |
6.1.3操作控制台,可单键电动垂直调节高度,并可左右转动、前后移动和锁定 |
6.1.4探头接口:≥4个,探头接口为无针式接口 |
6.1.5 ≥10英寸多点触控触摸屏,可通过触控屏的多点触控进行容积图像的旋转、放大、切割等直观操作,也可以通过触屏上手势划线实现任意切面成像以及多光源调节功能。 |
6.2探头规格 |
6.2.1频率:超宽频、变频探头,工作频率可显示,变频探头中心频率可选择≥3种,多普勒频率≥3种 |
6.2.2 B/D兼用:线阵:B/PWD;凸阵:B/PWD, B/CWD |
6.2.3具有实时三维成像探头 |
6.3 二维灰阶显像主要参数: |
6.3.1探头频率: |
腹部容积探头:超声频率1.0 — 6.0 MHz |
腔内容积凸阵:超声频率4.0 — 9.0 MHz |
单晶体腹部凸阵探头:超声频率2.0 — 5.0 MHz |
单晶体心脏探头:超声频率2.0 — 4.5 MHz |
6.3.2 扫描速率:凸阵探头,全视野,17cm深度时,在最高线密度下,帧速率≥30帧/秒;凸阵容积探头,全视野,17cm深度时,≥30帧/秒;容积探头实时三维扫描速率达42容积/秒。 |
6.3.3扫 描 线:每帧线密度≥230超声线 |
6.3.4空间分辨率:符合GB10152-2009国家标准 |
6.4频谱多普勒: |
6.4.1方式:脉冲波多普勒:PWD,高脉冲重复频率,CWD |
6.4.2多普勒发射频率:支持高,中,低档可调 |
6.4.3最大测量速度:PWD:血流速度最大16m/s;CWD,血流速度最大为23m/s |
6.4.4最低测量速度:≤2mm/s(非噪声信号) |
6.4.5显示方式:B、B/D、B/M、B+B |
6.4.6电影回放:≥600秒 |
6.4.7零位移动:≥6级 |
6.4.8取样宽度及位置范围:宽度0.7mm至15mm;分级 |
6.4.9显示控制:反转显示(左/右;上/下)零移位、B—刷新(手控、时间)、D扩展、B/D扩展,局放及移位 |
6.5彩色多普勒 |
6.5.1显示方式:速度分散显示、能量显示,速度显示、分散显示 |
6.5.3显示位置调整:线阵扫描感兴趣的图像范围:-20°~+20° |
6.5.4显示控制:零位移动分±15级、黑/白与彩色比较、彩色对比 |
6.5.5彩色增强功能:彩色多普勒能量图,方向性能量图 |
6.5.6彩色显示速度:最低平均血流测量速度≤5mm/s(非噪声信号) |
6.6 超声功率输出调节: |
6.6.1 B/M、PWD、Color Doppler输出功率可调 |
(2)特殊光观察,窄波成像,筛查早期癌变。
(3)照明灯: LED光源,使用寿命在10000小时以上,几乎不需要更换
(4)具有模拟HDTV信号输出功能(可以选择RGB或YPbPr输出);
(5)具有模拟SDTV信号输出功能(VBS复合端口、Y/C、RGB;可以同时输出);
(6)具有数字信号输出(可选择SDI,DV,DVI输出)
(7)标准色图输出可以显示色条或50%白色屏幕
(8)色调调节“R”±8,“B”±8,“C”±8
(9)具有自动增益功能(AGC)
(10)具有三种对比度模式
(11)在图像处理过程中可以矫正噪点
(12)具有两种测光模式:平均测光、峰值测光
(13)具有构造强调功能及轮廓强调功能,且具有两种强调级别
(14)具有电子放大功能,两种放大模式
(15)具有图像大小选择功能
(16) 具有预冻结图像功能
(17)具有快速实时冻结
(18)可进行光学数字观察
(19)具有遥控功能
(20) 具有患者数据预先录入,医生数据预制功能
(21)设定存储:图像处理中心关闭后,原设定仍可被存储
(22)具有连接便携式存储设备的功能
(23)具有远程控制指定设备的功能
(24)具有内镜远程切换功能
2、电子支气管镜 (检查型)
(1)具有窄带成像功能
(2)视野角度≥ 120°
(3)视野方向:直视
(4)景深:3-100mm
(5)先端部外径≤ 4.8mm
(6)软性部外径≤ 4.9mm
(7)有效长度≥ 600mm
(8)钳子管道内径≥ 1.95mm
(9)最小可视距离:距先端≤ 3.0mm
(10)弯曲角度:上≥ 180°下≥ 130°
*(11)防水接头,全防水设计,无需佩带防水帽
3、电子支气管镜(治疗型)
(1)具有窄带成像功能
(2)视野角度≥120°
(3)视野方向:直视
(4)景深:3-100mm
(5)先端部外径≤5.9.mm
(6)软性部外径≤6.0mm
(7)有效长度≥600mm
*(8)钳子管道内径≥2.6mm
(9)最小可视距离:距先端≤3.0mm
(10)弯曲角度:上≥180°下≥130°
*(11)防水接头,全防水设计,无需佩带防水帽
4、液晶监视器
(1)屏幕尺寸:≥21英寸
(2)高分辨率显示:1920 x 1200点
(3)输入信号:SDI DVI-D RGB/分量 Y/C 。
(4)延时≤22ms
5. 维护保养装置:
(1)进口原厂配置.
(2)与内镜同一品牌
6、台车
(1) 原装台车
7、手术治疗器械
(1)细胞刷*1
(2)异物钳*1
(3)活检钳*1
8、医学影像工作站
(1)操作界面:系统基于WINDOWS平台,全中文操作;无菜单式逻辑设计,全图标化操作界面,病人信息、病人列表、书写报告、动态图像、采集图像,五项功能模块在同一操作界面。
(2)权限管理:规范的用户权限管理,分为管理者和普通用户,管理员用户可以对所有病人资料进行系统管理;浏览功能不受角色限制;此功能让用户尽享数据安全。
(3)报告设计:全模式任意报告样式的报告编辑器,输出病人报告单的格式;个性化设计,包括线、字段、图片、位置、大小、颜色任意设计;自动生成彩色图文一体化的诊断报告单;可以自定义默认打印报表类型或自由选择打印报表类型;可选择WORD报告模式,编辑更方便、简单。
(4)图像采集:实时跟踪高清内窥镜设备的图像,模糊触发式采集方式,持手动或脚踏采集开关进行遥控采集;图像采集幅数不受限制。
(5)模板病例:具备规范的开放性专家系统词库和报告模板,模板囊括了常用检查病例,并有下拉词条选择功能。
(6)检索功能:20多种项目组合查询,可多条件的进行数据过滤,诊断内容和结论的模糊查询,对资料的归纳和总结。
(四)安装调试及技术培训:
一、安装调试及培训由生产厂家委派专业工程师进行。
二、培训以医务人员能熟练使用设备,并能按照规范熟练进行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为准。
(五)售后服务:
一、生产厂家保证接到报修通知后2小时内给与答复,48小时内专业人员到现场,一周内不能修复的设备需无偿提供备用品。
二、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两年。
(二)服务内容和标准
供应商在本项目中应严格遵照以下服务内容和标准执行相关产品技术服务:
1、提供自合同签订起为期二年质保期,质保期内,提供技术指导、远程协助、邮件支持、现场维修等服务,提供7*24小时电话服务。
2、完成本项目软件系统的部署、安装、调试工作,负责解决全部技术问题。
3、提供用户重大/特殊服务期间技术人员甲方现场技术保障服务,质保期内,如系统出现故障或用户单位提出技术保障需求,接到用户报修电话后2小时内电话响应,24小时内上门服务。
(三)售后服务要求
成交供应商需依据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或满足技术和售后服务的要求,坚决按照用户的需求执行,提供中国国内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技术和售后服务内容:软件操作使用技术支持、提供软件版本持续免费升级、故障排除和修复、性能调优、软件bug修复、技术咨询等。
售后服务:
1、提供二年的质保期。
2、质保期内7*24小时服务响应。
3、质保期内免费提供上门技术服务,免费提供软件问题解决及升级服务。
(四)其他说明
1、产品质量达不到本项目规定的技术要求,供应商应无条件调换产品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
二、交货安装期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进口产品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
三、供货/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时具体约定。
第五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一、投标文件初审
(一)资格性检查的内容及标准
说明:1、提供的复印件不清晰、无法辨认或内容不符合规定,该项内容将视为无效。
2、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复印件或原件清晰、真实、有效。
(二)符合性检查的内容及标准
说明: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将导致投标无效。
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评标委员会要遵循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18.5条规定的原则。
(三)特别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
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
二、政策性要求评审内容及标准
1、投标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评审标准: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9相关内容。
三、无效投标的情形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5第1条提供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2 | 供应商特定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5第2条提供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3 | 投标保证金凭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5第3条提供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4 | 社保缴纳凭证 |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5第4条提供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5 | 税务缴纳凭证 |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5第5条提供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6 | 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5第6条提供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7 | 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 |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5第7条提供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8 | “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 | 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资格。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不提供的将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于开标当日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 |
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组成投标文件的所有文件的签署,符合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12条的规定,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有效。 |
2 |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 投标函中承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8的要求。 |
3 | 投标文件的报价 | 投标文件的报价符合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9.4条的规定要求;报价未超出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0公布的预算。 |
4 | 采购内容、交货安装期、其他需求 |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
5 | 其他 | 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技术、服务没有超出招标文件可接受的偏差范围;投标文件没附有招标文件不能接受的条件。 |
四、评标方法及中标条件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对商务、服务、技术等主要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每一投标人的商务、服务、技术因素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总得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人。
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
第六部分 合同原则
(格式仅供参考)
需 方:
供 方:
供方在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 项目公开招标采购中中标,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条款
供方向需方提供 。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小写):¥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一、商务部分(15分) (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 |
比较近三年(截止开标时间)所投产品的销售业绩。(10分) 以提供的销售合同复印件为准,提供5份销售合同(合同首页、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未盖章或盖章不清晰、总金额或数量不清晰的合同无效。 业绩得分=(所投产品业绩/基准业绩)×标准分值 基准业绩=近三年(截止开标时间)所投产品有效合同累计销售最高数量 |
1.投标人或生产厂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健康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1分。(3分) |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官网有一项守信激励加1分,最高2分。(2分) |
二、技术部分 (40分) |
设备、系统性能优越(0-2.5) 操作使用方便(0-2.5) 安全性能高(0-2.5) 维护维修率低、故障少(0-2.5) 5、投标产品易用、易维护,从产品维护时间、零配件获取及可操作性进行评价。(0-10分) 6、质量保障体系完善(0-5分) 7、质量保障措施合理有效(0-5分) 8、进度计划安排合理(0-5分) 9、进度保障措施合理有效(0-5分) |
三、服务部分(15分) |
1、供货、售后服务方案全面合理,人员培训计划切实可行,能够提供售后服务联系人员的联系方式等。(0-10分) 2、保修期内的维修方案切实可行,相关备品备件供应充足,质量可靠。(0-5分) |
四、价格部分(3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注: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时: (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 (2)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提供小型、微型企业生产制造的货物,或在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其自身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可享受价格折扣评审。满足上述条件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6%(工程项目为3%)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价格评审。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 (4)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生物医药产业。 |
三、款项支付
。
四、服务及承诺
五、交货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六、需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七、供方责任
1、保证所供服务均为响应文件承诺内容,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
2、保证项目的后续服务,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
八、违约责任
1、供方所交的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2、供方不能交付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3、供方逾期交付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4、因需方错告或变更服务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
九、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解决
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盖章确认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需方 份,其中一份到有关财政部门备案,供方 份。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
3、投标人所做的其他承诺
需方(章): 供方(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序号5、序号6中的内容及顺序编排投标文件,编排中涉及本部分内容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格式的表格可扩展)填写提交,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
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技术说明文件等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中文简体字和份数提交。
二、投标文件中部分格式内容
(一)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项目
项目编号:
包 号:
投
标
文
件
投标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目录格式
目 录
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特定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3、投标保证金凭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社保缴纳凭证…………………………………………………………………………………
5、税务缴纳凭证…………………………………………………………………………………
6、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
1、投标函…………………………………………………………………………………………
2、开标报价一览表………………………………………………………………………………
3、投标人代表的证明……………………………………………………………………………
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5、投标人近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
6、拟供货物的主要技术说明……………………………………………………………………
7、供货及售后服务方案…………………………………………………………………………
8、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
9、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
说明:目录内容和排序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及顺序排列。
资格证明文件
(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投标保证金凭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三)投标保证金凭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四)社保缴纳凭证
(五)税务缴纳凭证
(六)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七)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
无违法记录声明
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本投标人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 (盖章)
投标人代表: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八)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可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不提供的将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于开标当日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
商务、技术文件
(一)投标函
投 标 函
:
(投标人全称)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以下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
人民币(大写) (¥ 元)
交货安装期: ,质保期:
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 90 个日历天内(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计算)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中标,投标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
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单位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
4、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开标报价一览表。
5、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报价一览表。
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时,导致投标无效。
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9、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
10、保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时,我方会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否则可视为无效。
11、对贵方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或以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立即予以回复确认。若因登记有误或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责任由我方自负。
12、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3、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14、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5、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6、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7、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
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 (办公) (手机)
E-mail:
投标人: (盖章)
投标人代表: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 开标报价一览表
开标报价一览表
单位:元
注:供应商所报总价包含上述采购货物的物料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人工费、税费、利润等完成本项目的所需要的全部费用。
投标人: (盖章)
投标人代表: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三) 投标人代表的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序号 | 货物名称 | 生产厂家 | 品牌、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价 | 备注 |
总价 | ||||||||
交货安装期 | ||||||||
质保期 |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住址)的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第 包,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代表: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投标人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五)投标人近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
注:后附近年同类项目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六)拟供货物的主要技术说明
(七)供货及售后服务方案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 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年龄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八)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
序号 | 年份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业主情况 | ||
序号 | 年份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
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注:未在本表中明确写明偏离情况的内容,均视为完全响应本次采购商务、技术相应条款,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 (盖章)
投标人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序号 | 招标文件商务、技术 规范及要求 | 投标文件 对应内容 | 偏离情况 | 备注 |
1 | ||||
2 | ||||
3 | ||||
… |
(九)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
第八部分 相关附件
附件一: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供应商应按实际情况填写此表,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3)本函非强制性审查内容,可不提供。
附件二: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声明函且装订在报价文件中,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若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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