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龙水质净化厂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管理、监理、招标代理)
项目名称:宝龙水质净化厂工程
项目编号:2018-440300-76-01-706590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宝龙水质净化厂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管理、监理、招标代理)
招标项目编号:2018-440300-76-01-706590003
工程类型:咨询服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宝龙水质净化厂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管理、监理、招标代理);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2-10-08 09:00 至 2022-10-12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2-10-09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2-10-10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本次招标为不编制技术标的简易招标模式,无评标环节,不要求投标人编制技术标,不进行技术标评审。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
经办人:陈倩、梁建华、林瑞霭
办公电话:0755-84868113
传真:
手机号码:15012785311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11号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综合交通与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经办人:冷水平、麦杰轩
办公电话:25193573/25266576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018-440300-76-01-706590003001
标段名称:宝龙水质净化厂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管理、监理、招标代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10-12 18:00
招标部分估价:3823.1711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1.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①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项目计划统筹及总体管理、前期工作管理、设计管理、勘察管理、技术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质量安全管理、项目组织协调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及完成项目范围内服务招标、合同管理、BIM管理、档案信息管理、报批报建管理、协助委托人处理与项目相关的信访投诉、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工程结算管理、竣工财务决算管理、风险管理、后评价,以及与项目建设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②工程监理: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保修监理及后续服务管理,以及与工程监理相关的其他工作。③招标代理:后续相关阶段招标代理工作。④其他: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依法承担与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工程监理工作、招标代理工作相应的法律责任。 2.组织项目全过程各重要节点的专家评审会(或技术咨询会、论证会、研讨会等各种会议),解决技术难题、提供专业优化意见及建议并承担其相关费用(专家费、专家差旅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会务费等)。 3.合同规定的其他受托人服务内容及委托人要求完成的与全过程工程咨询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工作。
工程地址:深圳市龙岗区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一)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承担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职责,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 (二)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已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为此,同一家投标企业不能与其他投标企业形成不同的联合体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 (三)联合体投标的,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各自分工,联合体牵头单位应承担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合伙制企业或其它组织。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一)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二)监理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注:项目总负责人和监理负责人之间不得兼任,各自承担相应范围内的工作。
业绩要求:见招标文件。
其他:/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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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bszn3)。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7、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8、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投标子系统下载;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具体操作见网站服务导航(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9、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10、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