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易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金华第一中学委托,现就金华一中“创新人才培养基地”物理学科竞赛培训课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金华一中“创新人才培养基地”物理学科竞赛培训课程项目
(二)项目编号:YCZB2023-CGFW225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中介(非政府采购)
(五)采购需求:
标项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最高限价 | 简要规格描述 |
一 | 金华一中“创新人才培养基地”物理学科竞赛培训课程 | 1 | 项 | 450000元 | 450000元 | 详细采购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7日起至2023年11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现场获取或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提交报名资料。
(三)报名/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3)法人代表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注:电子邮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报名资料的扫描件:yichengzbdl@163.com。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加磋商。同时请供应商在参加磋商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响应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与地点:响应供应商应于2023年11月27日14:00-14:30分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金华易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金华市婺城区城中街道将军路455号莲花大厦1幢902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磋商会议开始时间和地点:本次磋商会议将于2023年11月27日14点30分在浙江金华易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金华市婺城区城中街道将军路455号莲花大厦1幢902室)开标,响应供应商可以委派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作为响应供应商代表时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1人进入磋商会议现场。
六、磋商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元);供应商应于2023年11月24日16:30时前将磋商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交至浙江金华易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银行账号:579901338810304(汇款用途请注明“磋商保证金”及项目编号:CGFW225)。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二)未按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三)特别说明: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四)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江金华第一中学
地址:金华市金东区光南路1588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唐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9002703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金华易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城中街道将军路455号莲花大厦1幢902室
电子邮箱:yichengzbdl@163.com
项目报名联系人:余秋丽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0579-82338990、18367938993
项目负责人:傅欣
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13735660892
质疑联系人:傅欣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338992
注: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采用24小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