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2accfz0048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杰0551-6272337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31
公告正文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2ACCFZ0048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丰县数字城管系统运行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t采购公告  t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变更为2023年1月31日10:00;开标地点变更为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城区)(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2楼6号开标室。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2.3详细审查”中的评分细则现变更为:
类别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范围
技术资信分
( 85 分)
合同业绩
1、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下列业绩的(满分30分):
(1)单个合同内容中同时包含数字城管信息采集服务和数字城管坐席人员服务外包的,每提供1例,得6分;
(2)单个合同内容中只包含数字城管信息采集服务的,每提供1例,得5分;
(3)单个合同内容中只包含数字城管坐席人员服务外包的,每提供1例,得5分。
2、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以下业绩的(满分8分):
单个合同内容中包含数字城管地理信息动态数据普查更新工作或数字城管软硬件运维服务的,每提供1例,得4分。
注: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合同为评审依据。如合同无法体现签订时间、合同内容、投标人名称等评审要素的,须同时另附合同甲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合同甲方公章)。同一合同中同时包含上述序号1及序号2项业绩中两个或以上内容的,可重复计分。以上业绩含正在履约的业绩。
0-38分
相关认证
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
(1)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满分1分;
(2)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满分1分;
(3)有效的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满分1分;
(4)有效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满分1分。
注: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证书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查询截图为评审依据。
0-4分
人员配备
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1人)
(1)获得县(区、县级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奖项,得3分;
(2)获得地级市或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奖项,得4分;
注:本项满分4分。不累计计分,以颁奖单位的最高级别计分。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注: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为评审依据。上述材料须能体现获奖人姓名、奖项名称等评审因素,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评审要素的,须另附颁奖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同时投标文件中还须提供投标人为该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所在月份或投标截止时间所在月份往前追溯3个月内的任意1个月,例如: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5日,则提供 2022年9、10、11、12月中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为评审依据。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7.3 条。
二、其他拟派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
1、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4分,满分4分。
2、具有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的,得4分,满分4分。
注: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证书及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所在月份或投标截止时间所在月份往前追溯3个月内的任意1个月,如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年12月25日,则提供2022年9、10、11、12月中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为评审依据。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7.3 条。
0-12分
资信实力
1、投标人具有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2级或以上的,得2分,满分2分。
2、投标人具有测绘资质证书的,得3分,满分3分。
3、投标人具有信息采集类或网格化管理类或地理信息系统类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得4分,满分4分。
注: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证书为评审依据。
0-9分
业务实施方案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业务实施方案进行评分: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根据巡查间隔密度和数字城管运行时间,合理提出配备信息采集监督员的设想;2、提出合理的区域划分和巡查密度、巡查路线设定方案,实现采集区域全覆盖;3、提供运行情况分析、数据趋势分析服务,每月提交数字城管工作运行报告,以及数据收集、分析执行流程的计划;4、提出具体培训内容,如岗位标准、专业知识、职业道德规范日常行为规范等及培训教材;5、对市县数字城管系统一体化,提出合理化措施和建议。
(1)内容全面详细、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得8分;
(2)内容完整、贴近项目实际,较为可行的,得5分;
(3)内容待完善,合理性与可行性均一般的,得3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0-8分
部件及地理编码动态更新方案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部件及地理编码动态更新方案进行评分: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提出部件动态及地理编码更新目标、方法、流程、相关技术支撑等技术方案;2、提出部件及地理编码动态更新实施方案。
(1)内容全面详细、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得7分;
(2)内容完整、贴近项目实际,较为可行的,得5分;
(3)内容待完善,合理性与可行性均一般的,得3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0-7分
内部管理制度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评分: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实行层级管理体系,有层级管理图,提出本项目管理、指挥、质量控制等部门及人员配置;2、管理制度齐全,包括内部工作督查、巡查上报、核实核查、专项普查、岗位职责、考勤管理、员工绩效和奖惩考核制度等;3、员工岗位考核办法齐全,包括信息采集监督员考核办法、各层级管理人员考核办法等;4、对漏报、投诉等问题是否建立有效跟踪、反馈制度;5、建立质量问题处罚机制,在机制设定上杜绝吃拿卡要、虚假信息等问题的发生。
(1)内容全面详细、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得7分;
(2)内容完整、贴近项目实际,较为可行的,得5分;
(3)内容待完善,合理性与可行性均一般的,得3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0-7分
价格分
( 15 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15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15%×100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第37.2条款变更为:
37.2
是否允许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
?是  □否

 
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中如有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更正日期:2023年1月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问1:本项目在评分细则中对项目负责人设置了过高的奖项要求作为评分依据,设定的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存在指定特定投标人中标的嫌疑。事实依据1:本项目技术资信分评分标准中,人员配备要求:“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1人)(1)获得过县(区、县级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奖项,得3分;(2)获得过地级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奖项,得4分;(3)获得过地级市以上(不含地级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奖项,得6分。注:满分6分。不累计计分,以颁奖单位的最高级别计分,仅计分一次。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注: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为评审依据。”
本项目为城管信息采集项目,采购人为城管部门,与人民政府无直接关系,评分要求项目负责人获得过人民政府颁发的奖项明显不合理,且要求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奖项(不含地级市,实际上要求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颁发奖项)才能得满分,要求实在过高,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目前行业内只有北京数字政通或其子公司政通智慧城市运营科技有限公司能得满分(杨金翔、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政通智慧城市运营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获得过安徽省劳动模范的表彰),相关证据见附件,存在为谋求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政通智慧城市运营科技有限公司中标设置便利条件的嫌疑,明显违反了招标法。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项目负责人杨金翔获奖新闻链接https://new.qq.com/rain/a/20220413A02SX400.html
北京数字政通其子公司政通智慧城市运营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结构
 
     
 
答1:本评分项所设奖项为个人奖项要求,属于体现个人综合素质的评审要素。本评分项所要求的颁发单位县(区、县级市)或以上人民政府在全国范围内颁发的奖项种类较多,本评分项未对获奖时间和奖项名称作出要求,不具有限制性。
问2:本项目在评分细则中设置了与项目本身无关的证书要求作为评分依据,设定的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存在指定特定投标人中标的嫌疑。
事实依据2:本项目技术资信分评分标准中,资信实力要求:“1、投标人具有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2级或以上的,得4分,满分4分。2、投标人具有测绘资质证书的,得4分,满分4分。”本项目为城管信息采集项目,而评分要求的两类证书:①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是针对企业数据管理和应用能力的评估框架,主要适用于两类企业:一是数据拥有方,如:银行、能源、通信等大数据拥有和使用的企业;二是信息技术服务方,如数据管理中台技术提供商、数据管理技术解决方案提供商;②测绘资质证书的专业范围划分为: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为第三方劳务派遣、并无测绘内容,以上两类证书与本次招标内容无直接关系,与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以上条款为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政通智慧城市运营科技有限公司量身打造,存在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设置便利条件的嫌疑。
法律依据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测绘资质查询  https://zz.ch.mnr.gov.cn/IntegratedManage/QueryQualificationIndex.aspx
 
 
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查询 - 全国DCMM符合性评估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dcmm.org.cn/searchx.jhtml
北京数字政通其子公司政通智慧城市运营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结构
 
     
 
答2: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关于“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2级或以上证书”和“测绘资质证书”的评分项,在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服务内容要求”中已有体现,内容如下:
“依据相关城市管理标准,在“数字城管”覆盖区域内,以人工巡查的方式负责对城市事件动态问题及部件完好、变更信息的限时采集;对热线投诉、视频监控、领导交办等途径反馈问题进行核实;对所发现问题结案前进行核查;对责任网格内力所能及的市容环境脏乱问题做到“举手之劳”;对信息采集员上报的案卷进行预立案筛选服务;对公众举报电话呼叫受理登记服务;核查任务发放、处置效果核查服务;提供对采集区域内新增、消失、变更的部件地理信息以及兴趣点、门牌楼地址信息的变更进行信息采集,并按照数字城管地理信息编码标准进行编码、入库的服务,达到保持地理信息系统现时性、满足数字城管系统的地理信息平台更新的目的,以及处理“数字城管”平台其他指定任务。具体工作如下(但不限于):
1、依据相关城市管理标准,以人工巡查的方式负责对城市事件动态问题及部件完好、变更信息的限时采集;
2、对热线投诉等途径反馈问题进行核实;
3、对所发现问题结案前进行核查;
4、对采购人指定的专项内容提供专项普查服务;
5、针对台风、暴雨等灾害天气提供快速的紧急情况普查服务;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二十七条相关要求,开展数字城管数据普查,提供对采集区域内新增、消失、变更的部件地理信息以及兴趣点、门牌楼地址信息的变更进行信息采集,并按照数字城管地理信息编码标准进行编码、入库的服务;
7、提供对信息采集员上报的案卷进行预立案筛选服务;
8、提供公众举报电话呼叫受理登记服务;
9、提供核查任务发放、处置效果核查服务;
10、定期提供“数字城管”数据分析、趋势分析服务。
11、提倡信息采集员参与城市管理,轻微问题做到“举手之劳”(包括劝导),边发现边整改。
12、提供采集巡查汽车1辆(需配备GPS定位设备),用于系统运行巡查及网格抽查,并由中标人承担车辆相关费用。
13、配备驻场技术人员,提供系统运行技术支持和维保服务。
14、处理“数字城管”平台其他指定任务。”
故上述两项资信实力证书评分项与本项目的采购需求相适应,与合同履行相关联。
问3:我公司认为招标文件中有不合理的条件,以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2、投标人具有测绘资质证书的,得4分,满分4分。”质疑理由:以上证书、资质类要求不符合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建议:将“测绘资质证书”改为“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答3:见答2。
问4:我公司认为招标文件中有不合理的条件,以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1人):(1)获得过县(区、县级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奖项,得3分;(2)获得过地级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奖项,得4分;(3)获得过地级市以上(不含地级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奖项,得6分。”
质疑理由:以上奖项要求作为加分条件,倾向性明显,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建议:删除奖项要求,增加资质、证书类要求。
答4:见答1。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丰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长寿路118号
联系方式:0551-666852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式:0551-62723373、0551-62723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杰
电话:0551-62723373、0551-62723379
 
附件信息:
长丰县数字城管系统运行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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