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市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农副产品食堂饭卡蒸碗服务员会计食品安全培训环境标志产品物业服务洗洁剂食品安全考核目标调味料厨房设备面点师食堂物料消耗品环保产品原料加工餐具规范编制食堂服务餐饮具副食品食堂餐饮服务鸡蛋食堂食品菜谱编排标准工会福利米饭小食堂检测蟑螂消杀节能产品议价区售餐监理残疾人福利性质单位食堂食材体温测量设备信用担保及融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餐后收台配料配菜牛奶出纳牙签日常卫生兼职菜品搭配及营养防疫口罩生熟食品工程食堂卫生管理整体设计原材料采购及管理日常控制措施洗碗工粗加工件消毒柜食物中毒应急预案慰问品食堂按时开饭充卡现金保管面点间进口产品水管爆破应急预案饭菜食品添加剂大厨调味品天然气面食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前工作考核市政府机关食堂消毒液洗消间项目管理餐饮业自助餐区纸巾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炊事工具货物副主管
金额
285.6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2/10/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zdcg-2022-030
预算金额286万元
招标公司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招标联系人夏科长0915-3200682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金准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029-89555599
中标公司陕西睿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285.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JZDCG-2022-030(2)
二、项目名称:市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七、公告期限
相关附件: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二次)中标(成交)明细.pdf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二次)中标(成交)明细.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招标文件-市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doc 招标文件-市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doc
合同包1(市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二次)):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安康市睿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康大道 | 2,856,000.00元 |
合同包1(市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二次)):
服务类(安康市睿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餐饮服务 | 市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 按招标文件要求范围 | 符合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 2年(服务合同分年度签订),首次签订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再续签下一年合同 | 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 2,856,000.00 |
徐露、张斌、陈显龙、罗华玖、夏丽娜(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市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二次) | 2.9848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13号
联系方式:0915-32006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金准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橡树星座B座902室
联系方式:029-89555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29-89555599
陕西金准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0月17日
相关附件: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二次)中标(成交)明细.pdf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二次)中标(成交)明细.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招标文件-市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doc 招标文件-市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doc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二次二次)中标(成交)明细,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中标(成交)明细
受受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委托,采用委托,采用进行采购进行采购市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市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二次二次)(项目编码:(项目编码:JZDCG-2022-030((2)))项)项
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
一、合同包1(市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二次))
、中标(成交)供应商:安康市睿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总价:总价:2856000.00元元
1.1、中标(成交)供应商:安康市睿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中标(成交)标的明细:
服务类服务类
序序
号号
品目品目名称名称 | 标的名称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服务标准 | 数量数量 | 计计量量单单位位 | 单价单价(元元) | 总价总价(元元) |
餐饮服务 | 市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 按招标文件要求范围 | 符合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 2年(服务合同分年度签订),首次签订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再续签下一年合同 | 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 2.00 | 项 | 1,428,000.002,856,000.00 |
1
-第1页-
9、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
室的市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二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
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1、市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二次)(标的名称),属于餐饮
业(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安康市睿智餐饮管理有
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45人,营业收入为3100万元,资
产总额为4000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
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
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3、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
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
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安康市睿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加盖公章)
日期:2022年10月14日
说明: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相关规定。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
可不填报。3、如投标人不符合要求则无需填写及提交此表。
陕西金准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文件市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二次)项目编号:JZDCG-2022-030(2)【政府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第三章评标办法3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一章招标公告1目录2022年9月
一、项目基本情况第一章招标公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1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49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46
项目概况市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0月14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采购需求:预算金额:2,860,000.00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名称:市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二次)项目编号:JZDCG-2022-030(2)
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合同履行期限 |
1 | 市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 | 2,860,000.00 | 否 | 2年(服务合同分年度签订),首次签订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再续签下一年合同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7)《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8)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合同包1(市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况;(4)税收缴纳证明:自2022年2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2年2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资料;(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续存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注册登记证;合同包1(市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注:①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②事业单位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③投标人凡是参加开标会议的,其投标文件中所填报的被授权人本人必须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提及之处详见招标文件。(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质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非中小企业不得参与;(9)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须为餐饮服务经营者或单位食堂);(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6)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售价:500元方式:在线获取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获取时间:2022年09月23日至2022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3: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招标文件
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开标室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开标室时间:2022年10月14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6、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5、投标人未及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或未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标评审活动,如投标人未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4、电子文件技术支持专线:4009280095、4009980000。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进行,投标企业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项目投标指南》。2、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及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对外公开发布。1、报名须知:①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②采购代理公司确认: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线上投标成功回执单、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在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橡树星座B座902室进行缴费确认,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③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向采购代理公司缴费并确认的,视为报名失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915-3200682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13号名称: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电话:029-89555599项目联系人:王工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29-89555599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橡树星座B座902室名称:陕西金准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一、总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022年9月23日陕西金准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序号 | 内容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人 | 名称: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13号联系人:夏科长 联系方式:0915-3200682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陕西金准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橡树星座B座902室联系人:王工联系方式:029-89555599 |
3 | 项目名称 | 市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二次) |
4 | 项目编号 | JZDCG-2022-030(2) |
5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6 | 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为:2860000.00元,任何高于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
7 | 项目用途 | 食堂餐饮服务 |
8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9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提供市政府机关食堂(含小食堂)餐饮服务,满足于市政府机关干部职工工作日和小食堂每日的早、午、晚三餐就餐需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标的所属行业名称为“餐饮业” |
10 | 服务期 | 2年(服务合同分年度签订),首次签订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再续签下一年合同。 |
11 | 服务地点 | 市政府机关办公区 |
12 | 结算方式 | 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13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4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15 | 招标文件发售 | 详见招标公告 |
16 |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 不组织。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进行现场勘查 |
17 | 转包与分包履约 | 本项目不得转包及分包 |
18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19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形式 | 时间:自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形式:书面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第46条) |
20 | 对投标人提出质疑答复时间、形式 | 时间:自收到投标人质疑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形式:书面形式 |
21 | 投标有效期 | 从投标截止日起90日历天 |
22 | 是否允许递交多个投标方案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23 | 投标保证金 | 按照《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全面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安财采管〔2022〕4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24 | 签字盖章 |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字、盖章 |
25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1)电子投标文件可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进行提交,逾期系统将拒绝接收。提交时,投标人应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选择[“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我的项目”,点击[项目流程],在打开的[项目管理]对话框中选择[上传投标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2)因采购人存档需要,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在开标地点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1份,纸质版投标文件须与电子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包含:文字、图片、签字、盖章等内容),纸质版投标文件采用A4页幅、左侧胶装方式装订,密封递交,封口处用密封条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封套上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年月日字样(注:未按要求递交纸质版文件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
26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 |
27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
28 |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 详见投标人须知第33条 |
29 | 评标办法及标准 | 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
30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 |
31 | 中标人公告媒介、期限 | 公告媒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
32 | 履约保证金 | 金额:50000.00元(伍万元整,无息)合同期限内乙方无违约情况,合同终止后,在乙方移交食堂及设备、物品后15日内,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 |
33 | 信用信息查询 | 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的要求,“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cn)为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投标人应按照文件要求查询相关信用信息并附在投标文件中,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段内任意时间。 |
34 | 投标人身份核验 |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在递交文件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单独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进行身份核验。 |
35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中标单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开户名称:陕西金准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名称:招商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账 号:129911244910902 |
2.3采购代理机构:陕西金准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2监督机构:安康市财政局2.1采购人: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名词解释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的服务项目采购活动。1.适用范围
2.9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2.8中小企业是指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对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的企业。2.7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2.6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环保清单中可查询到的产品。2.5服务:是指投标人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提供的服务。2.4投标人:是指响应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且参与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2)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1)具备且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3.1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3.合格的投标人2.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符合《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单位。
(2)与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关联关系;(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6)招标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及省市政策要求;(4)有隶属关系的两个公司或有控股关系的两个公司不能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4.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服务,必须是合法来源,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4.合格的服务(6)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4)受到三万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3)受到刑事处罚;
5.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5.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5.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5.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服务和设备(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5.知识产权4.2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招标公告;7.1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7.招标文件的构成二、招标文件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相关的全部费用。投标费用
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投标文件格式要求;(5)政府采购合同格式;(4)采购内容及要求;(3)评标办法;(2)投标人须知;
9.答疑会或现场考察8.5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内容为准。8.4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同时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8.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需要询问或澄清的(除质疑外),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技术交流的,均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日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或认为有必要召开答疑会。超过该时间收到的需要询问或澄清的内容,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8.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同时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如果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15日,将相应顺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8.1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修改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如发现招标文件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符的情况,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10.招标文件的解释权9.4答疑或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3采购人不对投标人现场考察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中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9.2答疑会或现场考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答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9.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2年2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资料;(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续存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注册登记证;11.1投标人应具备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1.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投标人
(9)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须为餐饮服务经营者或单位食堂);(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况;(4)税收缴纳证明:自2022年2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12.1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投标文件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投标文件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12.授权委托11.2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并保证愿意接受由采购人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的调查和考证。注:①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②事业单位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③投标人凡是参加开标会议的,其投标文件中所填报的被授权人本人必须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提及之处详见招标文件。(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质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非中小企业不得参与;
13.4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13.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13.2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条件。13.1允许联合投标的,适用本条。13.联合体投标12.2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应当委托本单位正式员工为投标人代表。
(3)若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所投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所投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小微企业可重复享受小微企业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实行优先采购。(2)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有关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招标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予以证明。(1)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有关规定执行。14.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14.享受政府采购政策13.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中小企业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标准确认。(4)参加本项目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4),未提供或提供有瑕疵的的不视为中小企业。(3)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的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投标人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划分标准,属于中小企业的,可享受支持中小型企业发展优惠政策。14.2中小企业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4.4残疾人福利性质单位(3)监狱企业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须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5),并应当同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要求的监狱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4.3监狱企业依据《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4.7信用担保及融资14.6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各级预算单位要按照不低于10%的预留比例在“832平台”填报预留份额。鼓励各级预算单位工会组织通过“832平台”采购工会福利、慰问品等,有关采购金额计入本单位年度采购总额。14.5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自2021年起,各级预算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3)参加政府采购的残疾人福利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6),未提供或提供有瑕疵的的不视为残疾人福利性质单位。(2)在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质单位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16.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规定及要求编写,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并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对投标服务提供完整详细的说明,若投标人对指定的服务要求不能完全响应,应在投标文件中清楚地注明。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的每一项要求所给予的响应必须是唯一的,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6.投标文件的编写原则和要求四、投标文件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15.投标人的风险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的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含各市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提出融资申请。
(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必要时采购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6.3投标语言(2)投标人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采购人均有权拒绝,并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需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16.2真实性原则
本项目投标文件应采用书面文件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16.6投标文件形式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6.5投标货币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16.4计量单位
(2)开标一览表;(1)投标函;18.1投标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18.投标文件的组成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投标文件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或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7.备选方案
(8)投标人承诺书。(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补充说明的其他事项;(6)投标方案说明;(5)类似业绩一览表;(4)资格证明材料;(3)服务响应偏离表;
19.5投标人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19.4投标人应按“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价格。投标报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19.3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设备费、原料费、食材费、利润和税金等全部费用。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的任何遗漏,均由中标单位免费提供,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中标后不允许擅自改变服务内容、质量标准、服务期限。19.2本次投标报价为自主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投标人自行考虑并承担风险。19.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报投标报价,并充分了解该采购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19.投标报价
按照《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全面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安财采管〔2022〕4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做出完全响应。未作出服务响应的,作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20.服务响应19.7报价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19.6当评标委员会认为,某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规定时间内,提供必要的书面文件予以解释和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无效投标处理。
23.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22.4中标人的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合同终止为止。22.3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22.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22.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2.投标有效期
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免费下载《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V8.0.0.2)》,并升级至最新版本,使用该客户端可以打开电子招标文件。软件操作手册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操作手册》;(2)电子招标文件需要使用专用软件打开、浏览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我的项目]中点击“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SXSZF);注意:该项目如有变更文件,则应点击“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1)电子招标文件下载23.2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使用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及专用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并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署、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操作。23.1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开展,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进行。
24.投标内容要求五、投标注:如未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签署的均视其为无效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同样需要使用上述软件进行编制。在编制过程中,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280095、4009980000;(3)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s://zhidao.bqpoint.com/epointknow2/bqepointknowquestion.html?producttype=1&platformguid=684edb0d-467c-4a6a-b31b-9e7929e1fdee&areacode=610000&CategoryCode=16
26.1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平台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6.开标时间25.2因采购人存档需要,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在开标地点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1份,纸质版投标文件须与电子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包含:文字、图片、签字、盖章等内容),纸质版投标文件采用A4页幅、左侧胶装方式装订,密封递交,封口处用密封条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封套上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年月日字样(注:未按要求递交纸质版文件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5.1电子投标文件可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进行提交,逾期系统将拒绝接收。提交时,投标人应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选择[“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我的项目”,点击[项目流程],在打开的[项目管理]对话框中选择[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2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对采购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及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提交相应资料。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8.1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28.投标纪律要求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进行撤回文件操作。撤回后,可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文件。提交投标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不能进行撤回文件操作。是否进行撤回文件操作,由投标人决定,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6.2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开标时间截止后发送的任何投标文件。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投标;(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恶意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29.3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邀请有关监督管理机构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29.2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9.1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邀请采购人、所有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9.开标时间和地点六、开标(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公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根据投标人签到表);(2)宣布开标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1)宣布开标开始并致辞;30.1开标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并按以下程序进行(但不限于):30.开标程序29.4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七、投标人资格审查30.3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异议,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并制作记录。30.2采购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全程摄(录)像、文字记录,并存档备查。(6)宣布开标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结束后,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5)开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在现场工作人员指导下按顺序解密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4)宣布开标人、唱标人、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工作人员和现场监督人员姓名;
(1)资格审查小组签到;32.2资格审查按下列程序进行:32.1资格审查在开标之后评标之前进行。由采购人代表和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共同组成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小组成员共3人,资格审查将依据投标人投标文件,按照《资格审查标准》的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如果投标人不具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32.资格审查办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31.资格审查
32.3.2资格审查小组应当按下表审查标准进行资格审查,有一项不合格,资格审查为不合格,将不具备投标资格,按无效投标处理。32.3.1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查询结果仅在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使用。32.3资格审查:(3)填写资格审查表,及编制资格审查报告。(2)资格审查;
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
资格审查标准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续存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注册登记证 | 合格,有效 |
资格审查标准 |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资料 | 合格,有效 |
资格审查标准 |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2年2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合格,有效 |
资格审查标准 | 税收缴纳证明:自2022年2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 合格,有效 |
资格审查标准 |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况 | 无不良记录为合格 |
资格审查标准 |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 合格,有效 |
资格审查标准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提供书面声明为合格 |
资格审查标准 |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 提供书面承诺函为合格 |
资格审查标准 | 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须为餐饮服务经营者或单位食堂) | 合格,有效 |
资格审查标准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质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非中小企业不得参与 |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参加为合格 |
资格审查标准 | 联合体投标 | 非联合体参加为合格 |
资格审查标准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 无相关联单位参加为合格 |
33.评标委员会八、评标32.6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评标环节。32.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32.4.1资格审查报告由资格审查小组成员编写并签字确认,其附表《投标人资格审查表》应当经资格审查小组成员签字确认。32.4资格审查报告: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1)采购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33.3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33.2评标委员会成员到位后,推荐一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评审工作,采购人授权的评审专家,不得担任评审组长。33.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标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的项目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为7人以上。专家人选在省级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标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标专家。
(4)保密性原则: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情况下进行。(3)客观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依据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2)独立性原则: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其出具的意见承担个人责任。投标人试图影响或干预评审的任何行为,将导致其丧失投标的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统一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统一的评标原则和评审方法,用统一标准进行评审。34.1“公平、公正、择优、效益”为本次评标的基本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投标人。同时,在评审中恪守以下原则:34.评标原则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服务等实质性要求;3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35.1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及标准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35.评标34.2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整个招标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5)综合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评审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中标人。
(1)核对评标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35.3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评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对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和纠正;(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标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2)宣布评标纪律;
(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包括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35.5评标过程严格保密35.4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介绍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介绍应当提交书面介绍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8)核对评标结果,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37.1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中标候选人名单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服务方案得分高低顺序排列;若以上都相同则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投票决定顺序排列。37.定标程序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单位。36.定标原则九、定标(2)投标人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8.中标通知书37.6采购代理机构将评标过程与采购人情况书面报送有关监督机构备案。37.5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身的评审得分与排序。37.4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采购人“定标复函”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网和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37.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和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同时复函采购代理机构。37.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39.废标的情形十、废标或变更采购方式38.4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发现中标人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认定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8.3中标人应当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38.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8.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财政部门指定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详细理由。(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38.1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40.2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只有2家时,采购人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可以按《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的规定与该2家投标人进行招标采购。(3)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2)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1)投标截止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40.1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可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方式处理:40.变更采购方式
42.合同履行41.3服务期:同前附表。41.2在合同有效期内,中标中标人有违反承诺的服务价格及费率、以及发生质疑、投诉经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中标中标资格等处理。41.1确定中标单位后,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的规定,积极组织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协议条款,中标协议书(格式另行制定)。招标文件及中标单位后投标文件以及澄清均作为协议的组成部分。41.中标协议书订立十一、合同授予
十二、招标代理服务费43.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43.1本项目不允许采取转包方式履行合同。43.转包与分包4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或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投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应按规定备案。4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5.质疑十三、质疑与投诉44.3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以采取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网银等方式缴纳。44.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44.1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44.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数额及交纳方式
(4)质疑函范本格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gov.cn/)自行下载。(3)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2)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公章不得以合同章或其他印章代替,并附法人身份证明。(1)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文件获取日期、质疑事项、证据及来源线索、法律依据(具体条款)、招标采购活动中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实质内容、质疑人有效联系方式等。45.2投标人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质疑函范本格式要求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5.1投标人对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有疑问的,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的规定办理。
(4)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传真、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形式即时收悉提交的质疑材料;(3)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质疑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1)质疑人不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45.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予受理:(5)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同采购公告。
(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9)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8)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7)质疑书没有合法有效的签字、盖章或授权的;(6)质疑书主要内容构成不完整的;(5)质疑未按质疑函范本格式提出的;
(3)投诉书范本格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gov.cn/)自行下载。(2)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1)质疑人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机构提出投诉。46.1投标人和其他厉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机构投诉。46.投诉45.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
十四、其他说明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3条【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48.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诽谤他人的法律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投标人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于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予以驳回。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47.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进入菜单“采购业务—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49.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的“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专区”中,免费下载“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V8.0.0.40)”,并升级至最新版本,使用该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扩展名为“.SXSTF”的电子投标文件。”49.2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9.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进行,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时请务必携带数字认证证书,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携带数字认证证书造成无法解密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对待。49.关于需要特别提醒投标人的内容
(2)电子招标文件需要使用专用软件打开、浏览注意:该项目如有变更文件,则应点击“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我的项目]中点击“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SXSZF);(1)电子招标文件下载50.1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使用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及专用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并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署、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操作。50.关于文件的制作和签名
(1)电子投标文件可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进行提交,逾期系统将拒绝接收。提交时,投标人应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选择[“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我的项目”,点击[项目流程],在打开的[项目管理]对话框中选择[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51.1文件递交51.关于响应文件递交与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同样需要使用上述软件进行编制。在编制过程中,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280095、4009980000。(3)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免费下载《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V8.0.0.40)》,下载网址http://www.sxggzyjy.cn/fwzn/004003/20180827/c8c8fb15-a7cc-4011-a244-806289d7cf3b.html,并升级至最新版本,使用该客户端可以打开电子招标文件。软件操作手册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操作手册》,下载网址:http://www.sxggzyjy.cn/fwzn/004003/20170821/c3afa05b-f5e6-4e64-9fb0-e397ef73413d.html;
a.供应商拒绝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3)在开标环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2)编制的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署、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操作。投标文件中签名不能采用机打签名方式,应采用手写方式,因此导致废标或未中标,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1)开标时,投标人须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时所用的数字认证证书(CA锁)在开标室的解密机上自行解密电子投标文件。51.2文件开启与解密(2)因采购人存档需要,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在开标地点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1份,纸质版投标文件须与电子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包含:文字、图片、签字、盖章等内容),纸质版投标文件采用A4页幅、左侧胶装方式装订,密封递交,封口处用密封条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封套上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年月日字样(注:未按要求递交纸质版文件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第三章评标办法电子开标、评标无法进行时,按照《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化交易应急处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51.2.4特殊情形下的应急处置c.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b.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如未带CA锁、或所带CA锁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CA锁不一致、或沿用旧版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等情形),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
(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3)比较与评价;(2)澄清有关问题;(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1.本采购项目评标按照下列工作程序进行:一、评标程序
说明:以上各项有1项不合格,评审不予通过,作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2.2评标委员会应当按下列评审标准进行符合性审查:2.1评标委员会依法对符合资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采购人可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对实质性要求作特别的具体规定)。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5)编写评标报告。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并加盖公章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文件格式 | 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1 | 有效性审查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 完整性审查 | 投标文件数量 | 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电子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文件数量 |
2 | 完整性审查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
3 | 响应程度审查 | 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 | 要求全面响应,不能有任何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3 | 响应程度审查 | 拟提供服务 | 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服务要求 |
3 | 响应程度审查 | 服务期 | 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服务期的要求 |
3 | 响应程度审查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3 | 响应程度审查 | 投标有效期 | 应满足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有效期的规定 |
4.投标文件比较与评价3.3有效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比较和评价,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非实质性(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含电传、传真)形式提交,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3.投标文件的澄清2.3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标环节。
5.综合评分法三、评标办法(见第二章第36、37条)二、定标及定标程序4.2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4.1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6.3.1根据招标文件和评标原则,按下表《综合评分明细表》所列评分因素和各评分因素的权重进行评标。6.3综合评分操作程序为:6.2评审因素包括:投标报价、实施方案、业绩、服务承诺组成等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6.1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投标人的各项评审因素,而不以单项评审因素的优劣评选出中标单位。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6.评标细则及标准本采购项目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分标准,且经评审得分最高(得分相同时参照投标人须知37.1条款内容)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评审总得分=F1+F2+……+Fn6.3.4将所有评审因素所得实际评审分数相加,即为该投标人的评审总得分。评审总得分按下例公式计算:6.3.3由评委独立地根据各项因素的评分标准,结合每个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分别就投标报价以外的各项评审因素对每个投标人独立打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评审价)×100×10%投标人的价格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6.3.2按照财政部87号令第五十五条规定,以本次满足投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投标评审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
(2)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1)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6.5非实质性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一些不规则、不一致、不完整的内容,并且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这些内容不会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以下情况属于非实质性偏离:6.4小型、微型、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政策:见第二章14条。6.3.5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汇总得分;
6.6在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投标文件有上述(1)至(4)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拒不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的,视为投标文件制作不规范,按每一项非实质性偏离进行扣分处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6)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装订或未编制目录、页码;(4)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3)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1)投标人未经过正常渠道购买招标文件的;7.1在评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作为无效投标:7.无效投标的认定综合评分明细表6.7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下列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 评审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审标准 |
1 | 投标报价10% | 投标报价(10分) | 按本章第6.3.2和6.4条款规定进行评审。 |
2 | 服务方案70% | 人员配备(12分) | 在符合招标文件人员配备要求的基本上,每多配备一名人员得0.5分,最高得3分。 |
2 | 服务方案70% | 人员配备(12分) | 根据人员配备进行评审:①人员配备齐全,年龄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岗位职责清晰,制度健全得(7-9]分;②人员配备较齐全,年龄结构较合理,分工较明确,岗位职责较清晰,制度基本健全得(4-7]分;③人员配备不齐全,年龄结构不合理,分工不明确,岗位职责不清晰,制度不健全得(0-4]分;④未提供拟人员配备不得分。 |
2 | 服务方案70% | 原材料采购及管理(12分) | 包括但不限于:渠道来源、运输、存储、管理制度等方面,根据内容进行评审:①渠道来源明确,运输保障全面,存储得当,相应的管理制度健全得(9-12]分;②渠道来源基本明确,运输保障较全面,存储较得当,相应的管理制度较健全得(4-9]分;③渠道来源不明确,运输保障不全面,存储不得当,相应的管理制度不健全得(0-4]分;④未提供原材料采购及管理不得分。 |
2 | 服务方案70% | 菜品搭配及营养(12分) | 包括但不限于:计划提供菜品种类、营养搭配等根据内容进行评审:①菜品种类齐全,营养搭配合理得(9-12]分;②菜品种类基本齐全,营养搭配较合理得(4-9]分;③菜品种类不齐全,营养搭配不合理得(0-4]分;④未提供拟菜品搭配及营养方案不得分。 |
2 | 服务方案70% | 食品安全管理(12分) | 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培训、食品安全考核目标、日常控制措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根据内容进行评审:①培训内容详细,考核目标明确,日常控制措施全面,相应的制度健全得(9-12]分;②培训内容较详细,考核目标基本明确,日常控制措施较全面,相应的制度较健全得(4-9]分;③培训内容不详细,考核目标不明确,日常控制措施不全面,相应的制度不健全得(0-4]分;④未提供食品安全管理不得分。 |
2 | 服务方案70% | 食堂卫生管理(12分) | 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设施、场所等日常卫生,虫、鼠、蟑螂消杀等内容,根据内容进行评审:①日常卫生管控得当,虫、鼠消杀等措施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健全得(9-12]分;②日常卫生管控基本得当,虫、鼠消杀等措施较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较健全得(4-9]分;③日常卫生管控不得当,虫、鼠消杀等措施不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不健全得(0-4]分;④未提供食堂卫生管理方案不得分。 |
2 | 服务方案70% | 应急预案(10分) | 包括但不限于: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停水、停电应急预案,水管爆破应急预案以及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根据内容进行评审:①方案全面、内容详细,处置措施得当得(8-10]分;②方案较全面、内容较详细,处置措施较得当得(4-8]分;③方案不全面,内容不详细,处置措施不得当得(0-4]分;④未提供应急预案不得分。 |
3 | 业绩10% | 业绩(10分) | 提供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份加1分,最高计10分。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附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不予认可。 |
4 | 服务承诺10% | 服务承诺(10分) | 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目标、服务质量、重大节日特殊服务保障等,根据内容进行评审:①服务承诺内容详细、清晰,承诺目标明确得(8-10]分;②服务承诺内容较详细、较清晰,承诺目标较明确得(4-8]分;③服务承诺内容不详细、不清晰,承诺目标不明确得(0-4]分;④未提供服务承诺不得分。 |
(7)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的;(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质文件或提交资质文件有瑕疵的;(5)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的;(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签署、盖章的;(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提供保证金有瑕疵的;(2)投标人名称与登记领取招标文件单位的名称不一致的;
(13)投标货物(产品)不符合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如涉及);(12)未载明或者载明的招标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服务量、技术参数、质量标准明及其他政府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11)投标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了采购人的预算控制价或者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9)投标有效期、服务周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8)投标内容出现漏项或数量与要求不符的;
8.1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8.特殊情况的处理(17)投标文件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16)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15)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和无法辨认的;(14)投标货物(产品)不是国家强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如涉及);
(6)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投标文件线上上传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的,以线上上传电子版为准;(4)投标文件中图表与文字表述不一致的,以文字表述为准;(3)投标文件中的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投标文件中的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8.6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8.5评标过程中,若出现本评标办法以外的特殊情况时,将暂停评标,待评标委员会商榷后,再进行评定。8.4评标过程中,各种数字的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但计算百分数时应精确到千分位,万分位“四舍五入”。8.3评委打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本办法赋分时,该评委的打分,按废票处理。8.2投标文件中,若某项有不合理报价(或零报价、漏报价)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此项得分为零,不参与投标报价分值的计算。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中标结果的,应当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中标结果的,书面报本级财政部门认定。(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3)评标委员会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由采购人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提出采购方式改为招标的申请;(1)由评标委员会出具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的书面意见并签署;8.8若选择招标继续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2)按照《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43条规定,当场改作招标,继续采购活动。(1)按废标处理;8.7评标过程中,若出现合格投标人只有2家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
9.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9.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四、评标专家义务与纪律8.9排名第一的候选人,主动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已不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依法重新招标。(4)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与这2家合格投标人进行招标。(3)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财政部门批准的招标采购方式,编制招标文件,并直接向这2家合格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
9.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9.5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发现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干预评审、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投标人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9.4发现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9.3保守秘密。不得透露采购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投标人透露评审情况。9.2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和投标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价格、技术、商务、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
(5)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4)对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3)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和说明;(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10.在评标中,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项目概况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四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8)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7)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6)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3)议价区饭菜要经常变化花色品种,保证每个月至少推出1个新品种。议价区饭菜价格保证低于市场价的20%,价格必须经采购人审定后实施。投标人因拓宽议价区花样需购买的设施设备、餐具等,均由投标人提供,所有权归投标人。(2)自助餐区原则上按每天18元/人标准。乙方必须按时供应膳食,早、午餐自助餐区应保证三个窗口同时开放售饭,满足职工就餐。自助餐区早餐时间7:00-8:00,价格6元/人,菜品选择品种不少于4个,每日必须有鸡蛋、牛奶;中餐时间12:00-13:00,价格8元/人,菜品选择品种不少于6个,3荤3素,每周不少于4次蒸碗;晚餐时间:18:00-19:00,价格4元/人,提供米饭、菜品1荤1素以及1种面食。自助餐区由乙方安排至少4名工作人员打餐,如干部职工需要加餐,投标人应无条件做好供应保障。(1)分为自助餐区和议价区售餐。1、市政府机关食堂二、服务内容为提供市政府机关食堂(含小食堂)餐饮服务,满足于市政府机关约1200名干部职工工作日和小食堂每日的早、午、晚三餐就餐需求;
2、所配备前厅服务人员年龄不超过四十五岁,其他工作人员年龄不得超过六十岁或不足十八岁。1、拟派驻食堂的员工至少33名,其中主管1名,副主管1名,大厨7名,配菜4名,面点师6名,服务员6名,洗碗工3名,采购2名,兼职3名(工程、会计、出纳)。三、人员配备要求3、就餐时刷卡就餐,全部为职工自行取餐,在规定的开饭时间内供应不脱销、不断档。按照采购人实际要求规范提供用餐服务。2、小食堂。
四、服务要求7、所配备员工由投标人自行招聘、使用和管理,所有员工与采购人没有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6、工作过程中,服务态度良好,文明用语。5、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干净整洁,并佩戴卫生防护用品。4、工作人员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相貌端正,身体健壮,无伤残或重大疾病,有健康的身体条件。3、所有人员上岗前必须通过卫生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的体检,领取餐饮行业健康证。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得在食堂工作。运行期间,所有员工须定期体检。
6、投标人对食堂现有的设备设施、炊事工具等应合理使用、妥善保管,服务期满后如数交回,若损坏或者丢失按价赔偿。5、投标人应做好食堂的饮食卫生和环境卫生,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发生食物中毒现象。食堂员工要衣着干净整洁,一律着工作服上岗,严禁着工作服外出,操作间内严禁吸烟、玩手机等。4、投标人采购的粮、油、副食品、调味料等原材料必须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杜绝使用转基因粮、油、食品等。调、配料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采购人和机关伙食管理委员会有责任对所采购的材料采取不定期抽查,对质量不合格,价格不合理的,采购人必须进行更换和调整。3、投标人自行采购物资,加工菜品,采购人负责审核食谱和饭菜价格。2、投标人必须接受市场监管部门、采购人和机关伙食管理委员会的监督检查,服从管理,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1、投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严格遵守和执行投标人制定的服务标准,必须满足干部职工的用餐需求,不得对外营业,对外售卖。
(4)食堂应配合做好就餐人员疫情防控管理工作。(3)设备及场所消杀:每日工作结束后对所有设备及场所进行消杀,不留死角。(2)设备及物资配备:服务期间内,按照场地面积及人员配备防疫物资,物资至少包含:防疫口罩,体温测量设备、消毒液(水)等。(1)人员防控措施:所有人员必须全程接种疫苗,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要求。8、疫情防控:7、要节约水、电、燃气的使用,杜绝长明灯。要做好防火、防盗、消防和安全用电、用气等安全工作,确保职工就餐和自身的安全,如出现食物中毒和各种安全事故,责任和经济赔偿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结算方式(3)制作“文明餐桌”宣传展板及桌面提示牌,营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浓厚氛围。(2)积极引导食堂就餐人员树立良好的就餐习惯,倡导光盘行动,节约粮食,反对铺张浪费。(1)服务期间服务人员应坚持勤俭节约原则,规范食材、原料的采购、贮存、加工等环节,采用少炒勤炒、小锅出菜、按需补菜等方式,有效避免食材浪费。10、反食品浪费要求9、定期对员工进行入职培训、消防培训、保密培训、食品安全培训等岗位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素质及技能,遵守采购单位内部管理措施。
乙方:甲方:(示范文本,最终已签订为准)市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二次)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采购人实行动态化管理,根据《市政府集中管理办公区餐饮服务考核办法》,每月月初对乙方上月考核情况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及时支付乙方上月服务费用。乙方提供正式发票。
服务地点:市政府机关办公区。一、服务地点及范围为了切实做好干部职工生活保障,提高饭菜质量,增加饭菜品种,更好的为干部职工服务,甲方向乙方购买餐饮服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乙方:甲方:二〇二二年月
四、供餐方式及饭菜价格要求提供市政府机关食堂(含小食堂)的餐饮服务保障,负责市政府机关干部职工工作日内早、午、晚三餐供应,负责小食堂每日早、午、晚三餐供应。三、服务内容本服务项目采购期限2年,2022年月日至2024年月日。本合同起止时间:2022年月日至2023年月日,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二、服务时间服务范围:提供市政府机关食堂(含小食堂)餐饮服务,满足于市政府机关干部职工工作日和小食堂每日的早、午、晚三餐就餐需求。
按照甲方实际要求规范提供用餐服务。(二)小食堂。3.议价区饭菜要经常变化花色品种,保证每个月至少推出1个新品种。议价区饭菜价格保证低于市场价的20%,价格必须经甲方审定后实施。乙方因拓宽议价区花样需购买的设施设备、餐具等,均由乙方提供,所有权归乙方。2.自助餐区原则上按每天18元/人标准。乙方必须按时供应膳食,早、午餐自助餐区应保证三个窗口同时开放售饭,满足职工就餐。自助餐区早餐时间7:00-8:00,价格6元/人,菜品选择品种不少于4个,每日必须有鸡蛋、牛奶;中餐时间12:00-13:00,价格8元/人,菜品选择品种不少于6个,3荤3素,每周不少于4次蒸碗;晚餐时间:18:00-19:00,价格4元/人,提供米饭、菜品1荤1素以及1种面食。自助餐区由乙方安排至少4名工作人员打餐,如干部职工需要加餐,乙方应无条件做好供应保障。1.分为自助餐区和议价区售餐。(一)市政府机关食堂
5.乙方因服务不符合甲方标准或因人员不到位等问题,甲方依据考核结果扣除相应的服务费用。发现问题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完善,如乙方拒绝整改或整改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4.甲方对乙方派驻人员履责情况应定期不定期向乙方通报,对表现好的及时建议乙方予以嘉奖,对立功的人员甲方可以给予奖励;3.甲方制定市政府集中管理办公区食堂各类服务标准,对乙方执行食堂服务标准、饭菜卫生和质量、服务水平、卫生环境状况实行常态检查监督,组织开展立体化考核,定期组织机关伙食管理委员会对机关食堂满意度进行测评。2.甲方提供厨房、食堂、全套厨房设备及水、电、天然气供应,由乙方人员负责保管使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场前,双方对食堂所有物品进行清点登记造册,在交接清单上确认签字后移交乙方使用。合同终止,乙方应按交接清单上核定的物品返还甲方(自然损耗除外)。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乙方对厨房人员要足额配置,以保证食堂正常运行。乙方在甲方食堂的员工共33名,工种具体为:主管1名,副主管1名,大厨7名,配菜4名,面点师6名,服务员6名,洗碗工3名,采购2名,兼职3名(工程、会计、出纳)。乙方在甲方食堂的员工必须按甲方要求调剂,保证工种结构合理,工种人员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裁减人员,要严格遵守甲方的作息时间,按时供餐,服从甲方管理。食堂员工因特殊原因超过1周不在岗的,乙方应及时调配人员进行补充。2.乙方自行招聘、使用和管理派驻食堂员工,所有员工与甲方没有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乙方应招聘政治素质高、服务能力强、综合水平高的员工。合同期间,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一切安全责任及损失自负,甲方概不承担。1.乙方遵守甲方价格规定,成本价微利经营。乙方不得随意提价或降低饭菜质量。若乙方根据市场物价的变化等情况变动饭菜价格,应向甲方提出申请,在每餐标准成本范围内,以甲方最终审定的价格经营。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7.如乙方运营不善,造成饭菜质量差、卫生差等,经甲方监督整改无效的,或者乙方擅自转租或对财务报表弄虚作假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6.如食堂就餐人数出现重大变化,甲方可以随时修改或者终止本协议。
8.乙方采购的粮、油、副食品、调味料等原材料必须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杜绝使用转基因粮、油、食品等。调、配料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甲方和机关伙食管理委员会有责任对所采购的材料采取不定期抽查,对质量不合格,价格不合理的,乙方必须进行更换和调整。7.乙方自行采购物资,加工菜品,由甲方审核食谱和饭菜价格,做到饭菜品种丰富,质量高、卫生好,价格合理,让干部职工满意。6.乙方必须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甲方和机关伙食管理委员会的监督检查,服从管理,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树立为干部职工暖心、贴心、放心服务的理念,服务热情,礼貌待人。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与食品安全的标准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和执行甲方制定的市政府集中管理办公区食堂各类服务标准,必须满足干部职工的用餐需求,不得对外营业。4.乙方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通过卫生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的体检,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得在食堂工作。运行期间,所有员工须定期体检。乙方确定项目主管为:,联系电话:。
七、反食品浪费要求13.乙方在合同期内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与甲方无关。在合同期限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食堂转租给第三方经营。12.乙方要节约水、电、燃气的使用,杜绝长明灯。要做好防火、防盗、消防和安全用电、用气等安全工作,确保职工就餐和自身的安全,如出现食物中毒和各种安全事故,责任和经济赔偿均由乙方自行承担。11.对甲方食堂现有的设备设施、炊事工具等应合理使用、妥善保管,承包期满后如数交回,若损坏或者丢失按价赔偿。10.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食堂食品不得对外售卖。9.乙方应做好食堂的饮食卫生和环境卫生,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发生食物中毒现象。食堂员工要衣着干净整洁,一律着工作服上岗,严禁着工作服外出,操作间内严禁吸烟、玩手机等。
2.付款方式:甲方实行动态化管理,根据《市政府集中管理办公区餐饮服务考核办法》,每月月初对乙方上月考核情况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及时支付乙方上月服务费用。乙方提供正式发票。1.服务费用:甲方向乙方购买物业服务,同意支付乙方服务费用。依据《市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二次)采购中标通知书》,中标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小写:.00元,含税金。采购期限为202年月日至202年月日,合同一年一签)。年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00元,含税金)。平均月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00元,含乙方派驻33名人员工资、人身安全保障、社保及其他保险等)。八、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3)制作“文明餐桌”宣传展板及桌面提示牌,营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浓厚氛围。(2)积极引导食堂就餐人员树立良好的就餐习惯,倡导光盘行动,节约粮食,反对铺张浪费。(1)服务期间服务人员应坚持勤俭节约原则,规范食材、原料的采购、贮存、加工等环节,采用少炒勤炒、小锅出菜、按需补菜等方式,有效避免食材浪费。
3.水、电、气管理:甲方根据近三年食堂的运行情况核定水、电和天然气用量标准,乙方应加强员工用水、电和天然气节约管理,超标准费用由乙方承担。2.充卡现金保管:由乙方派一名工作人员在食堂专职充卡,并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报送上月充卡及刷卡消费财务报表,并保证财务报表数据的真实性。乙方对财务报表弄虚作假,甲方可以扣除当月服务费用的20%。乙方对充卡资金管理要保证安全,出现资金丢失等问题均由乙方负责。合同期满或者由于其他原因终止合同时,乙方应及时把饭卡现金余额及账务明细交给甲方管理。1.饭卡管理:食堂饭卡由第三方信息化服务机构提供,应严格执行《市政府机关食堂饭卡管理办法》管理,禁止现金交易。九、有关费用管理约定账号:乙方开户银行:
2.甲乙双方要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各类事项,若乙方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违约方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乙双方有一方在合同期间无任何理由单方面终止合同,由违约方向对方赔偿违约损失。1.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不能满足合同要求,甲方应当将乙方违约的情况以及拟采取的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根据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处理意见,甲方有权依据《民法典》有关条款及合同约定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乙方的违法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十、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同时,乙方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50000元(人民币伍万元整,无息)。合同期限内乙方无违约情况,合同终止后,在乙方移交食堂及设备、物品后15日内,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十、履约保证金4.消耗品及维修费用:合同期内食堂物料消耗品(如洗洁剂、纸巾、牙签等)和厨房设备维修费用在500元(含)以内的均由乙方承担。厨房设备需要添置、更换或者设备维修费用单件单次超过500元的,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按程序审核同意后负责安排落实,费用由甲方承担。
一切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不能得到解决时,可向汉滨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争议解决方式6.本合同履行中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或单方依据约定或法定条件解除合同的,当月最后一周周六及周日为乙方退还食堂经营场所,并按返还交接清单移交核定物品的最后期限。甲方可授权新的餐饮服务团队或团餐服务管理机构代管。5.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或单方面无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者,应向对方赔偿相应损失。4.若一方因政策规定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要终止合同时,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否则需赔偿对方双倍履约保证金。如乙方在服务期间,出现重特大案件或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由乙方赔偿全部损失。3.因乙方违反国家和地方食品卫生管理法规以及干部职工食堂的卫生管理制度,提供不洁食物造成食物中毒的,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件:市政府集中管理办公区餐饮服务考核办法附件:市政府集中管理办公区餐饮服务考核办法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二、合同签订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委托代理人(签字): | 委托代理人(签字): |
经手人(签字): | 经手人(签字):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考核方式分为日常考核和服务满意度测评。二、考核方式考核内容为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及存放标准、服务质量标准、菜谱编排标准、食堂安全操作规范、食堂接待及用餐规范、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执行情况。一、考核内容为确保《市政府集中管理办公区食堂服务指南》有效执行,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营造一个安全健康、放心、舒心、暖心、贴心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办法。市政府集中管理办公区餐饮服务考核办法
(一)卫生质量考核三、考核标准由机关伙食管理委员会成员(每次抽5名)参加测评,每月一次。填写《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工作满意度测评表》,对食堂的伙食质量、服务质量、卫生质量等方面的满意度情况进行打分,测评表总分100分,汇总计算平均值。(二)服务满意度测评。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组成考核小组,每月两次(不定时),依据《市政府集中管理办公区食堂服务指南》和考核标准,采用现场查看和视频监管相结合的方式,从食堂卫生质量、餐前、餐中和餐后收尾工作等四方面进行考核。(一)日常考核。
6.餐饮具使用前后必须洗净消毒,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违反规定扣罚100元/次。5.餐饮具的清洗不得与蔬菜肉禽类的清洗混用一个水池,不符合要求扣罚100元/次。4.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蚊蝇和其他有害昆虫滋生的条件。发现有老鼠、蟑螂或不能有效采取措施防控蚊蝇侵扰的,扣罚100元/次。3.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做到“五不”(不随地吐痰、不抽烟、不喝酒、不在工作台上吃饭、不做食堂工作以外的事情),发现一项违纪者,扣罚100元/次。2.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着装整洁卫生(后厨工作人员按要求着白色工作服和白色工作帽),佩戴口罩或口屏,售餐时佩戴一次性手套。做到勤换衣、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洗手。有一项不合要求,扣罚100元/人/次。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每年定期体检,无健康证或过期的,扣罚100元/人/次。
12.生熟食品分类分开存放,未按要求存放的,扣罚100元/次。11.禁止使用性质不清、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包装容器等,违反规定的,罚款100元/次。10.采购的原材料有腐烂、变质现象,有食物放存时间超过保质期,有使用转基因油等情况的,扣罚100元/次。9.采购的原材料,应按照原材料存放标准,分区、分架、分类、离墙、离地存放,分隔或分离贮存不同类型的食材。未按规定存放的,扣罚50元/次。8.严格原材料出入库登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管理人员对登记资料不定期检查,登记不规范或者不符合实际的扣罚100元/次。7.采购的原材料,应按照原材料采购、验收标准进行检查,未按照标准验收的,扣罚100元/次。
(二)餐前工作考核17.食堂各区域顶灯、天花板、台面及底部、地面、地角线保持清洁、无灰尘、无污物,不符合要求的,扣罚50元/次。16.食堂门窗(帘)应明亮、无污迹,桌椅保持干净、无污物等,不符合要求的,扣罚50元/次。15.消毒柜按标准进行消毒,未按规定操作的,罚款100元/次。14.冰箱内禁止存放药品、有害物品以及个人生活用品,违反规定的扣罚100元/次。13.原料加工时,严格执行双墩、双刀制度、生熟分开,杜绝交叉感染,未按规定操作的,扣罚100元/次。
6.食堂接待时,工作人员应热情、礼貌、周到,严禁与就餐人员发生纠纷,违反规定的,扣罚50元/次。5.餐前将所有食物按规定留样,由食堂管理人员签字确认。不按规定留样的,罚款50元/次。4.食堂工作人员应熟练业务操作,因业务不熟练或个人原因引起工作效率低、失误或者就餐人员投诉的,罚款50元/次。3.初加工的半成品食物及时存入冰箱或盖上防蝇罩摆放整齐,裸露在外或未按规定操作的,扣罚100元/次。2.使用食品添加剂、调味品时,应按照食品添加剂、调味品管理制度执行,禁止在食品内放入防腐剂,违反规定的,扣罚100元/次。1.餐前配备的食材等,应干净、整齐摆放,不符合规定的,扣罚100元/次。
4.饭菜出售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不售隔夜饭菜,违反规定的,扣罚50元/次。3.一律刷卡就餐,禁止现金和微信交易,有违反规定的,扣罚50元/次。2.供餐一律按照审核过的食谱提供(特殊原因除外),发现有不一致的,扣罚50/次。1.食堂按时开饭,早餐:市政府机关食堂07:00—07:50,午餐:12:00—13:00,晚餐:18:00—19:00。餐前10分钟将所有饭菜准备就绪,不得无故提前或推迟开饭,违反规定的,扣罚50元/次。(三)餐中工作考核7.餐前,台布整洁、无破损,餐具、桌椅摆放整齐、清洁无破损,备餐用具充足。不符合要求的,扣罚100元/次。
2.剩余的食品原料按标准存放冰箱,避免交叉污染,不按规定执行的,扣罚50元/次。1.餐后,发现客人有无遗留物品时,应及时主动转交食堂主管,有私自收藏行为的,扣罚50元/次。(四)餐后收尾工作考核7.接待用餐时,服务人员应使用敬语,准确报出菜名,做到勤巡台、勤添水、勤清理餐碟等,未按规定操作的,扣罚50元/次。6.就餐过程中发现有异物(如苍蝇、钢丝球、塑料制品等),扣罚100元/次。5.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后厨,违反规定的,扣罚50元/次。
8.每月7日前报上月营业报表,报送不及时扣罚50元/次。7.其他未说明条款,均按照《市政府集中管理办公区食堂服务指南》执行,未按规定执行的,扣罚50元/次。6.食堂应按照要求做好紧急事件应急措施,食堂人员外出或者下班后,应及时关闭燃气、电源、水阀、门窗等,不得存在长明灯、长流水现象,未按规定执行的,扣罚50元/次。5.餐厨垃圾必须装袋处理,倒入指定垃圾桶,不按规定执行的,扣罚50元/次。4.就食堂、操作间、粗加工件、洗消间、面点间、库房燃气间等及时清理,做到干净、无油渍、无污物、无乱堆乱放,不符合要求的,扣罚50元/处。3.餐后收台应迅速、整洁、轻拿轻放,避免餐具破损。餐具洗消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做到碗筷入柜,摆放整齐,未按规定执行的,扣罚50元/次。
(四)实行一票否决制。食堂因企业自身原因出现以下情况的,实行一票否决,视为当月考核不合格,并根据情节严重情况扣发当月服务费的同时,报请食品药监部门予以处罚。(三)当月扣除的服务费用超过1000元时,视为食堂当月考核不合格。要求食堂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只发当月85%的服务费;考核连续三次不合格的,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可无理由解除服务合同,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服务企业承担。(二)服务满意度测评总分100分,得分90分(含)以上不处罚;高于95分(含)以上的,每高1分则奖励50元;低于89分(含)的,每低1分则处罚50元。(一)日常考核中有不达标项的,按考核标准对应项目扣减当月服务费用。依据日常考核和服务满意度测评结果,进行奖励和处罚。四、考核结果运用
(二)服务满意度测评汇总结果次月5日前向餐饮服务企业反馈,双方签字确认。(一)考核小组每次考核完毕,现场公布考核结果并要求食堂主管签字确认。五、考核结果反馈3.因管理不规范等原因,受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罚的。2.因管理不善,发生严重盗窃、人身伤害、火灾等刑事治安事件或安全责任事故的。1.餐饮服务中出现多人次或集体食品中毒并经食品药监部门认定事故责任的。
市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二次)项目编号:投标文件格式是投标人的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按照这些格式编制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前,请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理解文件中的每一项要求,做出逐一实质性响应,认为有必要,可做补充说明。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六、本办法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从2020年6月1日起试行。(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后勤服务保障科次月10日前向餐饮服务企业反馈上月考核汇总结果,双方签字确认,作为财务报销依据。
一、投标函……………………………………………(页码)目录时间: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投标人:(单位盖章)投标文件
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补充说明的其他事项………………六、投标方案说明……………………………………………五、类似业绩一览表…………………………………………四、资格证明材料……………………………………………三、服务响应偏离表…………………………………………二、开标一览表………………………………………………
一、我方保证电子投标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真实、准确。否则,愿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投标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正式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一、投标函注:以上目录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可自行编制目录级别八、投标人承诺书……………………………………………
七、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中标资格后:六、我方已仔细阅读了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同意和放弃对招标文件不明或误解而询问、质疑和投诉的权利。五、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四、我方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及其他要求内容。三、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日历日。二、我方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报价为:元。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章)九、有关本项目的所有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八、我方完全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并尊重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和中标结果。(3)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合同履行完毕。(2)我方保证按规定和标准向贵方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电子邮件:传真:联系电话:邮政编码: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二、开标一览表日期:帐号:开户银行:
序号 | 投标单价(年/元) | 服务期 | 投标总价(元) | 备注 |
1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三、服务响应偏离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注: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作为货币单位填写及计算(保留至两位小数点),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次采购项目的所有费用。费用包含:人工费、设备费、原料费、食材费、利润和税金等。
序号 | 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 投标文件服务响应 | 偏离 | 偏离及其影响 |
四、资格证明材料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2、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扩展。注:1、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逐条响应,偏离情况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况;(4)税收缴纳证明:自2022年2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2年2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资料;(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续存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注册登记证;
注:①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②事业单位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③投标人凡是参加开标会议的,其投标文件中所填报的被授权人本人必须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提及之处详见招标文件。(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质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非中小企业不得参与;(9)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须为餐饮服务经营者或单位食堂);(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第八项”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4、“第七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格式3”。3、“第六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格式1”、“格式、2”。2、“第五项”提供相应网站截图,其中“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现已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为准。1、投标人应按照上述内容按序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说明: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投标人名称:格式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7、“第十一项”提供非联合体声明,格式自拟,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说明详见“格式7”。6、“第十项”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格式4),残疾人福利性质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格式6),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详见格式5)及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现委托(被授权人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的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全权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格式2、授权委托书注:仅限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章)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格式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注: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不得少于90天,仅限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身份证号:被授权人:(签字)身份证号:
3、我公司近3年来无违规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或停止经营)、吊销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情形存在;2、我公司近3年来无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或仍在处罚期限内的情形存在;1、我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真实有效;我公司(投标人名称),就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事宜,在此郑重声明:致: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声明人:(投标人名称、公章)特此声明!以上声明若有违反,一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相应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5、我公司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保证不予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不向委托方、采购人、投标小组成员行贿。4、我公司无企业财产被查封、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或严重亏损状态等情形存在;
.....(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格式4、中小企业声明函日期:年月日
3、如投标人不符合要求则无需填写及提交此表。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说明: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加盖公章)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声明人:(单位名称、公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因本单位(符合/不符合)条件,故本单位为(监狱/非监狱)企业。格式5、监狱企业声明函
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标段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格式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如投标人不符合要求则无需填写及提交此表。说明: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中,不存在与其它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有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承诺:1、供应商股东及股权证明。(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红章)说明格式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说明:如投标人不符合要求则无需填写及提交此表。日期:年月日
我单位被单位控股。我单位控股的单位有。2.2股权关系说明:我单位的上级管理单位有。我单位管理的具有独立法人的下属单位有:。2.1管理关系说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声明人:(投标人名称、公章)我单位承诺以上说明真实有效,无虚假内容或隐瞒。4、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说明:。3、(是或否)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2.3、单位负责人:。
②投标人应如实列出以上情况,如有隐瞒,造假等,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注:①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后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五、类似业绩一览表日期:年月日
年份 | 业主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完成时间 | 完成质量 | 备注 |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采购需求及评分办法,编制投标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六、投标方案说明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③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标时不予以考虑。
八、投标人承诺书(在不违背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提供认为有必须补充说明事项,格式自拟)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补充说明的其他事项注:投标人应确保上述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都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服务承诺服务方案
邮编:地址: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承诺单位:(盖章)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单位在此庄严承诺: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2、不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3、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成交、成交。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定单。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7、不与采购人、投标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投标人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投标代理机构投标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一)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三)承诺书(二)承诺书日期:年月日电话:
致:陕西金准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作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本公司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招标之前不存在被依法禁止经营行为、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 ||
投标人 | 法定代表人 | 日 期 |
(公章) | (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 |
致:陕西金准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作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本公司郑重申告并承诺:近三年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理、不良行为记录为 次(没有填零),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 ||
投标人 | 法定代表人 | 日 期 |
(公章) | (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 |
(五)承诺书(四)承诺书
致:陕西金准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作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本公司郑重申告:近三年因服务质量的不法行为记录为 次(没有填零),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 ||
投标人 | 法定代表人 | 日 期 |
(公章) | (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 |
致:陕西金准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作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本公司承诺:参加本次招标提交的所有资质证明文件及业绩证明文件是真实的、有效的,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 ||
投标人 | 法定代表人 | 日 期 |
(公章) | (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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