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江宁校区区间交通车辆租赁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2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4/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万元
招标联系人严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莹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江宁校区区间交通车辆租赁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JJC-2023ZB0356(S))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江宁校区区间交通车辆租赁采购(招标项目编号:NJJC-2023ZB0356(S)),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招标人为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因学院通勤需要,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通过社会租赁用车方式保障江宁校区师生通勤出行需要。预算:20万元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度的会计报表或者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本项目采购金额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仅接受中小企业供应商投标,非中小企业供应商投标为无效投标。[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几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为2022-2023年度江苏省省级及南京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乘车租赁服务定点采购中标单位(提供公示截图,并标注供应商位置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4月10日09时00分00秒---2023年04月14日00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1)现场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报名资料至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1栋29楼报名购买招标文件。2)邮箱报名:将报名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951275318@qq.com),代理机构将在收到邮件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回复是否通过报名资料审核,请各供应商留意邮箱情况。注: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须将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记录截图发送至报名邮箱,付款时请备注相关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经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3)报名资料如下:(1)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2)经办人身份证(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3)营业执照(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4日14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4日14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天街1栋29楼(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七、其他公告内容
1.采购需求:为保障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江宁校区师生通勤出行需要,租赁45(含)座以上客车,从中国药科大学地铁站至江宁校区(润湖大道401号)开通往返区间车,每天三班次。
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预算金额:20万元;最高单价限价:850元/天,投标报价超过最高单价限价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5.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正本加盖公章、签字后形成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项目编号简写、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及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6.采购人不组织勘踏现场。
7.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号
联系人:严老师
电话:025-8966804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1栋29楼
联系人:郑莹
电话:025-58835827-8033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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