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cnccc-fw-gk-5419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8
公告正文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雷达及AIS预警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
23-CNCCC-FW-GK-5419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类型:
服务

公告开始时间:
2023-07-07 14:48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海石油(中国)东海西湖石油天然气作业公司

联系人:
朱晓莹

联系电话:
02122831339

联系地址:


公告发布媒体

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
雷达及AIS预警服务

标段/包编号:
23-CNCCC-FW-GK-5419/01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3-07-07 00: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07-13 23:59:59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07-28 09:00:00

文件获取方式:
线上

截标/开标时间:
2023-07-28 09:00:00

开标形式:
线上开标

开标地点:
/

项目概况:
本次作业主要作业内容如下(投标人需对每项工作内容分开制定方案及报价): 西湖作业公司现有的雷达及AIS系统监测范围不能完全覆盖整个管辖海域、盲区较多,船讯网系统虽然覆盖了公司整个管辖海域,但海上船舶AIS设备未安装或异常情况为常态,无法通过AIS系统对非合作目标船只进行监控。本项目拟在现有雷达、AIS基础上,通过改造升级雷达、AIS设备、购买AIS数据服务等途径,实现西湖作业公司区域内管缆海域全覆盖,陆上终端至海上管缆海域最大覆盖。并建立一套信息化、智能化、多功能化的海缆保护区雷达及AIS监视预警平台,实现对可覆盖管缆海域实施监控,第三方危险提前预警,生产设施管理、第三方破坏分析等能力,最终降低海底管缆和生产设施破坏事故。

招标范围:
主要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任务大纲》。

投标人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母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海上设备维修资格证书:本项目需要在海上平台(宁波终端)安装相关设备,该部分施工工作允许分包(分包占比不得超出投标总价(含增值税)的20%),分包商(本项目施工方)需持有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分/子公司颁发的海上设备维修资格证书,证书认可范围包括本项目相关专业。如此部分工作不分包,投标人需持有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分/子公司颁发的海上设备维修资格证书,证书认可范围包括本项目相关专业。投标截止日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3.财务要求:投标人2020~2022年公司运营不存在连续亏损的情况,投标人须提交过去2020~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如2022年的审计报告没出来,可提供2019年~2021年的。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投标人,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4.关键人员要求: 1)领队1人:具有中海油颁发的班组长培训证书。投标时应承诺:实际提供现场服务的领队需要和投标文件一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动,则需提前征得招标人同意,且更换的领队需要满足招标文件的相关资格要求。投标时须提供班组长培训证书及承诺书。 2)安全员1人(可兼职),须持有以下任意一种证书即可: a.国家或省(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厅)或省(市)级建设委员会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人员合格证书(C证或以上); b.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或国家应急管理部或政府指定机构颁发的安全资格证(或安全合格证); c.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或国家应急管理部颁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或职业)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初级或以上); 3)特殊工种:投标人需提供焊工1人,投标文件须提供应急管理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或住建厅颁发的证书全称是《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或质监局颁发的是《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需提供相关网站核查截图记录。 1.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已完成1个雷达或AIS预警类服务的业绩。 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复印件及相关技术附件(内容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完工确认单或验收报告或使用方出具甲方确定的有效证明文件)。(3)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满足上述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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