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深圳机场P4停车场充电桩新建和P1、P2停车场充电桩更新投建运营一体化服务商招选项目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3/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原公示地址
项目信息
原公示地址: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深圳机场P4停车场充电桩新建和P1、P2停车场充电桩更新投建运营一体化服务商招选项目 | 项目编号: | 211EA0200167 |
招标段/包
标段/包名称: | 深圳机场P4停车场充电桩新建和P1、P2停车场充电桩更新投建运营一体化服务商招选项目 | 标段/包编号: | 211EA0200167/01 |
招标段/包
标段/包名称: | 深圳机场P4停车场充电桩新建和P1、P2停车场充电桩更新投建运营一体化服务商招选项目 | 标段/包编号: | 211EA0200167/01 |
报价方式: | 总价包干 | 预算价(元): | 540000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启形式: | 线下开启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保证金金额(元): | 20000 |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 否 | ||
是否递交资格审核资料: | 否 | ||
联合体投标: | 不允许 | ||
工期: | 730 | 工期说明: | 建设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日历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运营期: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运营期满后甲方根据项目用地的实际情况与中标单位签订补充协议延长运营期限,重新约定充电服务费分成比例,延长的运营期限延长不超过2年(2023年6月30日起算)。如延长期限内因项目用地性质、用途变更等原因致使P4停车场充电桩无法继续运营的,双方需签订补充协议。 |
招标/采购范围: | 深圳机场P4停车场正在建设,为满足经营性停车场的刚性需求,需配套建设一定比例充电设施,此外,现有的P1、P2停车场充电桩需同步更新。现需招选一家服务商承担P4停车场充电桩新建及P1、P2停车场充电桩更新项目的投资、设计、部分建设、以及项目的日常运营、维修维护和安全、服务保障等工作。投资费用由服务商自行筹措。合同期内服务商可自主经营充电设施并向充电用户收取充电服务费(以行业公允价格),机场按比例分成获得充电服务费、项目相应政策补贴收益。备注:项目具体需求以采购文件为准。 | ||
资格条件: | 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或同一企业需为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生产(制造)企业,且具备充电场站自主运营能力(提供充电站运营或场地租赁合同),同一企业是指投标人的母公司或母公司控股的子公司(证明文件:汽车充电设备生产(制造)企业声明函和充电站运营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5年内,投标人须具有航空枢纽、交通场站、会展、综合体等充电桩项目建设或运营经验(证明材料: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合同关键页(合同中须清晰体现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时间、服务内容、业主联系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须在深圳市内有不少于2个4500KVA电力容量充电场站运营经验,且完成深圳发改委监管平台对接的充电站不少于3个(证明材料:运营合同关键页(可附项目验收、备案证明)、发改安全监管平台截图加盖公章); 5、投标人不得被列为“黑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不得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1-01-04 10:00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1-01-11 16:30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1-01-20 16:30 |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时间: | 2021-01-22 16:30 |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 | 2021-01-25 09:30 | 开标时间: | 2021-01-25 09:30 |
招标人信息
中标内容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单位地址: | |
联系人: | 裴先生 | 联系电话: | 13632679057 |
中标内容
显示是否展示评标资料附件
end
中标结果信息
公示开始时间: | 2021-03-09 17:00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1-03-12 17:00 |
中标内容: | “深圳智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本项目预中标单位。运营期为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运营期机场获得充电服务费分成比例为20%;运营期满后甲方根据项目用地的实际情况与中标单位签订补充协议延长运营期限,延长的运营期限不超过2年(2023年6月30日起算),延长运营期机场获得充电服务费分成比例为40%;运营期与延长运营期内,机场获得政府补贴分成比例为50%。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2021年3月9日17:00至3月12日17:00)。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招选组织机构,详见附件。 | ||
特殊事项说明: | |||
附件: | 中标结果公示 - 深圳机场P4停车场充电桩新建和P1、P2停车场充电桩更新投建运营一体化服务商招选项目.docx |
第1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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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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