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华市金东区2025-2026年度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审核项目的更正公告(非政府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1/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 更正人名称
金华市金东区财政局、金华市金东区发改局、金华市金东区审计局
二、 采购项目名称: 金华市金东区2025-2026年度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审核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YG2024-FW6989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4-11-14
五、更正理由:
付款方式进行明确。
六、更正事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付款方式 | (一)取费方式:由中标人凭实际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 以各标段入围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报价作为统一的计费标准。本合同项不支付年度预付款,全部项目审核及复核完毕且提交完整齐全的所有资料,经采购人确认后,每半年集中支付当年的审核及复核费用。 1.概算审核费用根据浙价服[2009]84号文件规定计算。 2.预算审核费用根据浙价服[2009]84号文件规定的清单计价法计算。 3.结算复核基本费费用根据浙价服[2009]84号文件规定的结算审核基本收费法计算,复核误差率超过2%的计取追加费,追加费=在原审造价基础上的核增额、核减额绝对值之和×5%,追加费不让利。 (二)结算时,中标人须提供正式的税务发票及相关审批材料。 (三)付款方式不允许负偏离。 (四)部分项目经协商可由业主支付。 | 1.付款方式调整为: (一)取费方式:由中标人凭实际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 以各标段入围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报价作为统一的计费标准。本合同项不支付年度预付款,全部项目审核及复核完毕且提交完整齐全的所有资料,经采购人确认后,每半年集中支付当年的审核及复核费用。 1.概算审核费用根据浙价服[2009]84号文件规定计算。单个项目让利后最终费用不得高于20万,高于20万元的按20万元计。 2.预算审核费用根据浙价服[2009]84号文件规定的清单计价法计算。 3.结算复核基本费费用根据浙价服[2009]84号文件规定的结算审核基本收费法计算,复核误差率超过2%的计取追加费,追加费=在原审造价基础上的核增额、核减额绝对值之和×5%,追加费不让利。 (二)结算时,中标人须提供正式的税务发票及相关审批材料。 (三)付款方式不允许负偏离。 (四)部分项目经协商可由业主支付。 |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汪先生、谢先生
联系电话:0579-83188108
2、采购人名称: 金华市金东区财政局、金华市金东区发改局、金华市金东区审计局
联系人: 徐先生
联系电话: 0579-8217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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