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20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炅灵0574-88193055
标书截止时间2022/05/16
投标截止时间2022/06/07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新芝宾馆(一期)综合能源项目,项目业主为宁波市热力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热力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波新芝宾馆(一期)综合能源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永丰西路215号(在宁波新芝宾馆内)。

建设规模:供暖、生活热水、泳池改造部分的方案、设备、运输、拆装、调试、5年运维服务(含5年质保)、节能量保证等内容。

项目总投资:220万元。

招标控制价:2156800元(含13%增值税);不含13%增值税的最高投标限价:1908672.57元。

招标范围:采购2台2t/h低氮冷凝燃气真空热水锅炉、3台25P热泵热水机组、3台25P泳池专用热泵机组、1套模块式承压系统、1套智慧节能控制系统及其他附属设备,采暖、生活热水、泳池改造部分的方案、设备、运输、拆装、调试、5年运维服务(含5年质保)、节能量保证等内容。

标段划分:1个。

交货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永丰西路215号(在宁波新芝宾馆内)。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0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接受甲方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具备供货能力的制造商代理商销售商。

3.1.3具备如为代理商或销售商投标的,须具备“泳池专用热泵机组”和“热泵热水机组”的产品制造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2项目业绩要求:

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已签合同时间为准)的销售业绩合同,合同采购清单应分别体现“泳池专用热泵机组”或“热泵热水机组”或“低氮冷凝燃气真空热水锅炉”中至少两项设备业绩(可以是单个合同包含二项设备,也可以是两个合同各含一项设备)。【以买卖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盖章为准】如授权代理商或销售商的业绩为制造商的业绩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3.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尚在公示期内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资格后审项目,在评标环节进行查询;资格预审项目,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和评标环节时均需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审批期间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3 投标单位需有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波市企业信用网”等相关网站里打印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

3.6资格审查方式:

(1)投标人超过10家时,采用资格预审。由评标小组依据资格预审评审表对投标人进行审查并打分,按得分高低排列取前八名,若分数相同时,由招标人当场抽签决定。

(2)投标人未超过10家(含10家)时,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5月 12日09时00分至2022年 5月 1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 6月 7日09时30分止(北京时间),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与投标地点一致,届时请投标人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原则上不得委派超过1人参加现场开标活动,且该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

5.2逾期送达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热力有限公司

地u3000u3000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38号天宁大厦6楼

联 系 人:周工

电u3000u3000话:0574-87783004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u3000u3000址:浙江省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

联 系 人:徐炅灵

电u3000u3000话:0574-88193055

传u3000u3000真:0574-88193055

电子邮件:32249313@qq.com

监督单位: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

地 址:宁波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1807室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0574-89299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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