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qh210023-01zg
预算金额6339.15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俊025-8358134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12/03
公告正文

新工秦淮硅巷柳树湾数创产业园园区出新改造的招标公告 2021-10-29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编号: AQH210023-01Z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工秦淮硅巷柳树湾数创产业园园区出新改造已由南京市秦淮区行政审批局以新工秦淮硅巷柳树湾数创产业园园区出新改造(秦行审备[2021]1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新工秦淮硅巷柳树湾科技园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660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660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京市秦淮区光华东街6号(世界之窗创意产业园)、光华东街1号(南京东八区创意产业园)。
2.1.2工程规模: 东侧为光华东街1号,总占地面积22674.3 m2,约合34.0亩。西侧为光华路6号,总占地面积22014m2,约合33.0亩。合计总占地面积44680m2,约67.0亩。现有房屋总建筑面积42000万m2。
2.1.3合同估算价: 6339.15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 467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12月18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12月18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03月30日
2.2招标内容和范围: 对园区(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光华东街6号(原世界之窗创意产业园、南京大全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光华东街1号(南京东八区创意产业园))进行升级改造,本次改造内容为实施园区内部建筑物外立面改造出新、园区内道路及公共园林绿化改造提升、园区内雨污分流、部分房屋维修加固、15#楼增设外部电梯(四层)、17#楼增加内部电梯(四层,有机房)、各单体楼栋内公共部位改造出新、增设立体停车库、园区内增设消防设施、园区内配电房翻新并对供电设备更新及强弱电线路序化归并提升等。本项目包含但不限于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承担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1)设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深化设计、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配合施工图审查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范围,所有的设计费用包含在此次报价中(包括但不限于评审费、会务费、会场租赁费、设计驻场费及其他一切费用)。 (2)施工(含采购)内容: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内容,同时包含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预算、项目施工及协调、手续的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编制竣工图文件、质量保修期内保修等为本项目工程总承包服务的全部工作内容。
2.3工程总承包类型:可行性研究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B) 施工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工程项目,取得建设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1、注册建筑师一级;

2、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

3、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

4、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5、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6年9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40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并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面积均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6年9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40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并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面积均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6年9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40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并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时间、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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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认定标准:1、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者兼任设计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提供投标人为拟派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04月-2021年09月)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2、近两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近一年以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近三个月以内,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1年04月至2021年09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同时根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果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在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亦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2)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c.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d.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e.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f.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g.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人数不超过 2 家,关于联合体的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5)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扫描编入至电子投标文件)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

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6)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扫描编入至电子投标文件)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7)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 号文及建办市[2019]50 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

(8)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 号)规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 年7 月1 日至2021年 12 月 30 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9)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1年3月至2021年8月)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若上述人员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证明材料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57分

设计文件:35.00分

商务标: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5.00分

4.2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3:设计理念、各专业(附属)工程设计说明。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4: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建筑功能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4);良(3.6);中(3.2);差(2.8);无(0)

建筑功能2: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优(5);良(4.5);中(4);差(3.5);无(0)

建筑造型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建筑造型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优(2);良(1.8);中(1.6);差(1.4);无(0)

建筑造型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结构方案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结构方案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备方案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方案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中确定,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57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3.1 总体概述分: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2 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3.3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满分3分)

项目管理机构:本项目须成立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主要配备人员如下: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取得下列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一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得1分。(满分1分) (2)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得0.5分;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得0.25分。(满分0.5分) (3)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得0.5分。(满分0.5分) (4)造价负责人:具备注册造价师资格得1分。(满分1分) 注:以上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不满足要求不得分。(满分3分)

工程业绩:(满分0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满分0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满分0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12-03 09:30:00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新工秦淮硅巷柳树湾科技园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光华东街6号 地址:鼓楼区中山北路285号3楼
邮编:210000 邮编:210000
联系人:郭工 联系人:何俊
电话:13851984039 电话:025-83581346
传真:无 传真:025-83581350
电子邮件:无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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