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次经济普查追加(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01CG2023FW0455(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0120230741号)
二、项目名称:第五次经济普查追加(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博和利统计大数据(天津)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天津华苑产业区桂苑路14号1号楼1层
成交金额:9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第五次经济普查追加(二次) 服务范围: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投入产出调查、单位清查、现场登记、数据抽查、审核与验收等相关工作。 服务要求:为统计局提供普查业务服务、提供数据质量控制服务、提供技术及信息化支持服务、提供数据安全服务等。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 服务标准: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孙蔚闻、蒋胜愚、梅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成交价×1.2%;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收费金额:1176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是。
3、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1)安徽班云软件有限公司;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公章;无效投标;(2)泰州戴特思统计调查服务有限公司;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公章;无效投标。
4、成交供应商业绩:(1)合同名称:九龙街道办事处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购买服务项目;(2)合同名称:青岛自贸片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市统计局
地 址:芜湖市政通路66号政务文化中心C区3层
联系方式:0553-31199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东大街鼓楼新天地综合办公楼五楼
联系方式:林文栋 153855369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文栋
电 话:15385536931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