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二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雄商高铁衡水枢纽项目第1批次型材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4/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 | JH240491-建工物流--雄商高铁衡水枢纽项目-001 |
招标时间: | 2024年4月8日10:30:00 至 2024年4月8日11:00:00 报价分为两阶段,第一阶段为价格筛选阶段,报价时间为15分钟; 第二阶段为商务评选阶段,报价时间为15分钟。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8日10:00:00 |
保证金金额: | 本次招标的保证金金额为20000元 |
保证金账户: | 单位名称:河北建工物流有限公司 开户行:光大银行石家庄西王支行 银行账号:75220188000078821 |
中标方式: | 2024年4月8日11:00:00 系统自动开标。本次招标最终保留1家供应商。 第一阶段即价格筛选阶段,满分80分;报价在合理价格区间内的供应商得分在75分-80分之间并可成功进入第二阶段,报价在合理价格区间外的供应商得分为0分并被淘汰。报价等于合理价格时,得分为75分,价格每下降0.4%则加一分(下降幅度不足0.4%的不加分)。第二阶段即商务评选阶段,满分20分; 两阶段总分最高的供应商中标。如两阶段总分最高者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时,则最高分者中在第一阶段报价最低的中标,若第一阶段报价相同,则先报价的供应商中标。 |
项目经理: | 1 |
招标概况: | 本次招标为河北建工物流有限公司雄商高铁衡水枢纽项目项目部所需工程物资,受河北建工物流有限公司雄商高铁衡水枢纽项目项目部委托,在中采智信网平台对本工程所需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
资格要求: | 投标人需登录中采智信网平台(cnzhongcai.com)进行注册(登录后上传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件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获取投标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税)资料经审核无误; (2)有持续供货能力; (3)为非联合体投标; |
材料说明: | 本次招标共计900吨。详见下表:查看物料单 |
报价方式: | 型材过磅、检尺,含税落地价(提供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数量以甲方实际需求为准。本次招标为网价浮动模式,基准价设为4200元吨。 网价:收货当日《我的钢铁网》( https:www.mysteel.com)最后一次公布的北京市场对应型钢规格型号所有型钢厂家的平均价格为招标物资相同规格对应的网价。(其中扁钢价格以唐山市场扁钢价格作为对应参考价)。若“我的钢铁网”在规定时间遇节假日未公布市场价格,则向前顺延至首个报价日;若收货当日某个规格型号钢厂未公布价格的,而我的钢铁网其他钢厂公布了价格的,则取其他钢厂公布同型号型钢的价格(其他钢厂价格的选取依照对应型钢规格型号相关型钢厂家的平均价格核定);若收货当日未公布价格的,则取最接近的小规格的价格,若无小规格的价格,则取最接近的大规格的价格。2选取《我的钢铁网》( www.mysteel.com)价格时,不考虑备注栏中公布的价格。 |
交货方式: | 交货时间:以甲方或项目方要求到场时间为准,原则上当天下午4点之前提供的需求计划第二天开始到货,4点之后提供的第三天开始到货。交货地点:以甲方或项目方通知为准。 |
付款方式: | 自货到现场之日起检验合格(3天)后,2个工作日内以网银或电汇方式支付20%货款,120日内以电汇或网银、e信通、云信等方式付清剩余80%货款。如有其他付款品种付款产生的贴息费用,由甲方承担。 |
标的要求: | 以甲方需求计划为准,国标,检测合格。 |
废标条件: | (1)低于成本恶性竞争的; (2)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3)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报价的; (4)不符合招标文件约定的货物厂家的; (5)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6)中标单位放弃中标项目,不与项目签订合同的; (7)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8)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没有能力履行合同的; (9)不按时、不保质、不保量将货物送往工地的。 (10)其他扰乱平台秩序或有损招标方利益的。 以上几点属于任何一条视为废标 |
责任划分: | 中标方负责将货物运输并卸到需方指定地点且承担运费及装卸费,装卸和运输途中等出现任何风险,均由中标方承担。 |
发布媒介: | 本次招标及中标公告发布于中采智信网站:cnzhongcai.com。 |
特别声明: | 中采智信网平台为第三方服务平台,只为客户提供相关服务,客户在任何操作或交易前请自行评估,若发生纠纷或出现违约、资金损失等情况,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平台会积极配合,尽快完成投诉审核、展示违约信息,视情节轻重做出相应积分和保证金处罚;其他事宜需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调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监督小组: | 投诉监督:曹部长15933993507、郝部长17734539567。监督电话:0311-68020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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