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杭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2023年职工理发服务采购项目2022-09-08
金额
802.3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9/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3301010060100311001291
预算金额802.3万元
招标公司杭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何工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资丹1375084962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杭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2023年职工理发服务采购项目 2022-09-08
项目编号
杭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2023年职工理发服务采购项目
2022-09-08
2022-09-08
工程名称
杭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2023年职工理发服务采购项目
建设单位
杭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A3301010060100311001291
公告登记日期
2022年9月7日
开标时间
2022/9/299:30:00
报名地点
监管部门
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
何工
招标联系电话
0571-56561920
所属地区
市区
工程分类
其他
代理公司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资丹
代理联系电话
13750849629
是否联合体投标
否
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杭州市
法定代表人
徐波
联系地址
杭州市德胜东路5277号综合楼11楼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投资总额(万元)
本期概算(万元)
802.305
备注
技术规模指标
指标项
值
指标单位
企业及从业人员资格要求
对投标人的承包资质要求
从业人员资格要求
相关附件:
- 【招标文件封面盖章版-杭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2023年职工理发服务采购项目.pdf】(若出现下载失败,请使用ie浏览器下载)【招标文件封面盖章版-杭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2023年职工理发服务采购项目.pdf】(若出现下载失败,请使用ie浏览器下载)
- 【招标文件-杭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2023年职工理发服务采购项目.pdf】(若出现下载失败,请使用ie浏览器下载)【招标文件-杭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2023年职工理发服务采购项目.pdf】(若出现下载失败,请使用ie浏览器下载)
- 【招标公告-杭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2023年职工理发服务采购项目.pdf】(若出现下载失败,请使用ie浏览器下载)【招标公告-杭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2023年职工理发服务采购项目.pdf】(若出现下载失败,请使用ie浏览器下载)
杭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2023年职工理发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A3301010060100311001291
招标人:杭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盖单位公章)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单
招标代理:
位公章)
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公
监管单位:
章)
2022年09月
杭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2023年职工理发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A3301010060100311001291
招标人:杭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单
招标代理:
位公章)
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公
监管单位:
章)
2022年09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价标准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杭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委托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杭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2023年职工理发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投标人
参加投标。具体如下:
1、招标编号:A3301010060100311001291。
2、项目名称:杭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2023年职工理发服务采购项目。
3、项目地点:杭州市。
4、项目本期概算:802.305(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5、招标范围及内容: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理发(含洗剪吹、烫发、染发、护理等)及相
关服务;现公司职工约17829人,其中男性职工约13900人,女性职工约3929人。详见招标文件第
三章“用户需求书”。
6、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证明资料须齐全、有效,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所盖印章均为物理印章,加
盖电子印章的将被视为无效,下同),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7、投标人登记入库
(1)凡首次参加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前(法定公休日、法
定节假日除外)完成“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入库登记和“企业基本账户”
登记手续的办理。
(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入库登记手续办理:
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链接地址:https://hzctc.hangzhou.gov.cn、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下同)首页的“主体注册”栏目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并完
成“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入库登记(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
通知公告→通知→《关于开展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入库工作的通知》)。
咨询电话:400-0878-198。
(3)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登记手续办理:
投标人可携带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加盖
公章)、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窗口办理。咨询电话:
0571-85085377、0571-85085379。
8、投标报名方式:本项目不设置报名环节。
9、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补充文件(若有)、相关技术资料和图纸(若有))
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
(2)下载网址: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交易信息→综合其
他→本项目招标公告→相关附件);
(3)下载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问题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9日)。
10、投标保证金交纳:本项目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要求如下:
(1)交纳金额:16万元;
(2)交纳账户: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市民中心支行,户名:综合交易账户;账号:
75828100067166-005;
(3)交纳手续: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将通过“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http://bzj.j-yi.com)
缴存(具体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通知公告→通知→《关于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办投标
保证金专户调整的通知》中的“附件2: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投标人在线缴存操作手册”)。咨询
电话:0571-85085377、0571-85085379。
(4)交纳期限:投标截止时间前。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9日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九和路516号铁汇发展中心T4楼206室;投标文件接收人: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高嫣红、15888811935。
12、“不见面”交易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不
见面”交易方式须知》。
1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如公告内容不一
致的以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杭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德胜东路5277号综合楼11楼
联系人:何工
电话:0571-56561920
招标代理: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九和路516号铁汇发展中心T4楼206室
联系人:资丹
电话:13750849629
电子邮件:752147271@qq.com
监管单位: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杭州市九和路516号地铁集团总部T2楼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71-86000829
杭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08日
附件:
“不见面”交易方式须知
各投标人:
疫情期间,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现就招标投标活动安排说明如下:
一、投标文件的递交、接收、保管
(一)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采用邮寄/快递递交方式,投标文件的邮寄/快递递交地址、收件人、联系方式
同本招标公告中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接收人、联系人联系电话”;投标人邮寄/快递投标文件后,
须及时和投标文件接收人取得联系,否则,因此导致投标文件接收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指定递
交地点收到投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投标文件邮寄/快递封装要求:投标人除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封装投标文件外,邮寄/快递包
装务必牢固可靠,因包装原因出现影响投标文件完整性、密封性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文
件完整性、密封性以投标文件接收人的确认签收回复为准。
3.投标文件邮寄/快递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邮寄/快递到指定递交地点签收时间
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邮寄/快递递交的在途时间,预留提前量(为预防不可控因素,建
议尽量提前递交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到指定递交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
收。
(二)投标文件的接收、保管
1.投标文件的接收、保管:投标文件接收人应根据投标人反馈的信息及时跟踪投标文件,在对
收到的投标文件完整性、密封性检查无误后方可登记接收,做好投标文件的消杀、保存等工作,并
负责从投标文件指定递交地点运送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
2.投标文件保管责任:投标文件自接收起至运送到开标室期间出现影响投标文件完整性、密封
性或信息泄露等后果由投标文件接收人负责。
二、开标
(一)开标会议采用“腾讯会议”线上直播方式
1.线上开标:由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将“腾讯会议”号、会议纪律通知给各
投标人,邀请其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观看开标直播;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刷证签到,开标期间投
标人代表通过“腾讯会议”保持全程在线直至开标结束。
2.密封性检查:由本项目监管人负责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性情况;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情
况在线进行确认;招标代理机构做好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情况登记。
3.标录确认:在标录结果确认阶段,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腾讯会议”直播间要
求各投标人确认开标标录结果,各投标人在线回复确认标录结果完毕后(投标人因故未能确认标录
结果的,默认投标人已确认开标结果),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打印开标标录,宣布开标会议结束,
并负责保存“腾讯会议”录像。
4.见证要求:本项目招标人、监管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
标室现场并见证、监督开标全过程;开标期间投标人因未参与本项目全程线上直播而产生的相应后
果由其自行负责。
5.异议处理: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在开标会议结束前通过“腾讯会议”在线上提出,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现场予以答复,并做好记录。
(二)其他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一律不要求投标人提供大件样品(小件样品与投标文件同寄),
不作讲标要求。
三、其他补充说明
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与本《“不见面”交易方式须知》存在冲突的,一律以本《“不见面”
交易方式须知》为准;除本《“不见面”交易方式须知》所述事项外,其余均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为
准。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组织形式 | 本项目采用委托招标方式。 |
1.1.3 | 招标人 | 名称:杭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德胜东路5277号综合楼11楼联系人:何工联系电话:0571-56561920 |
1.1.4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九和路516号铁汇发展中心T4楼206室联系人:资丹联系电话:13750849629E-mail:752147271@qq.com |
1.1.5 | 项目概况 | 招标编号:见招标公告。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项目地点:见招标公告。项目本期概算:见招标公告;最高限价:见招标公告。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1.2.1 |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 自筹,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及内容 | 见招标公告。 |
1.4.11.4.2 |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条件 |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投标人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 |
1.5.1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不接受□接受,联合体应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1.5.2。 |
1.6.1 | 关联性投标要求 | 见招标公告。 |
1.7.1 | 分包、转包 | (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非主体、非关键内容)分包金额要求:(2)本项目不得转包。 |
1.8 | 响应和偏差 | 对投标响应和偏差的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1.8。 |
2.2.1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要求见招标公告。 |
2.3.1 | 对招标文件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方式 | 提出问题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提出问题方式:投标人请在上述时间前将所有问题一次性以E-mail形式发送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到指定邮箱: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752147271@qq.com。注:未按上述要求提出的问题,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 | ||
2.3.2 |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发出的形式 | 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页面公布(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可自行下载获取澄清或修改文件。注: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务必关注补充公告。 |
3.4.2 | 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 投标文件份数:1正4副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否☑是,电子文档一份(格式:word或excel,同时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盖章彩色扫描件,存储媒介:U盘)。 |
3.4.3 | 装订要求 | 是否分册装订:☑不分册装订。□分册装订。分册装订要求:/装订要求:A4幅面,双面打印,卡纸作封面。每册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注:未按分册装订要求、不采用胶装的投标文件将视作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 |
3.4.4 | 投标文件签署、盖章要求 | 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4.4。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签署(签名)、盖章的主体为联合体牵头人。 |
4.1.1 | 投标人登记入库 | 投标人登记入库要求见招标公告。 |
4.2.1 | 投标报名 | 本项目是否设置报名环节(一般不设置报名环节)。☑否□是,具体投标报名方式、要求见招标公告。 |
4.3.1 | 踏勘现场 | 本项目是否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联系人/电话:/踏勘时间:/踏勘地点:/ |
4.4.1 | 投标预备会 | 本项目是否召开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4.5.14.5.2 | 投标保证金交纳 | 本项目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要求如下:(1)交纳金额:见招标公告;(2)交纳期限:投标截止时间前。具体详见招标公告。注:(1)投标保证金交纳后,还须在“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与本项目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关联并打印《缴存确认单》,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第4.5款要求;(2)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的,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主体为联合体牵头人。 | ||
4.6.1 | 投标样品 | 本项目有无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招标人提供样品后投标人打样:☑无□有,投标样品的要求:(1)投标样品的制作:◆根据第三章“用户需求书”中有关投标样品的要求进行制作和标记;◆投标样品应当做好外部包装、标识和密封工作,防止信息泄露。(2)投标样品的递交:◆投标样品递交的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一律不要求投标人提供大件样品(小件样品与投标文件同寄);◆投标样品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邮寄/快递递交样品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接收,进场时划分区域做好标识登记,避免相互混淆,不得损坏相关设施设备,不得影响周边区域正常办公。对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样品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价标准”相关评分规则处理。(3)投标样品的撤离、退还:◆投标样品撤离:交易中心不允许投标样品在样品室滞留过夜,项目评标结束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协调在当天把样品及时撤离样品室,进行集中封存保管,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征得交易中心同意;◆本项目投标样品是/否退还:□否□是,投标样品退还的要求:待本项目合同签订以后,除中标人以外,其他未中标投标人的样品由招标人予以退还;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招标人继续封存保管,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若项目因故终止招标或招标失败(详见投标人须知第9.1.1)的,招标人退还所有投标人的样品。(4)其他注意事项:◆进场、撤离样品时请走交易中心“样品专用通道”;◆投标样品的进场、退还等事宜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并遵守交易中心相关规定;◆投标样品递交前制作、运输、安装、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评标结束后封存、保管样品的费用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负责。 |
4.7.1 | 投标文件密封包装要求 | 对投标文件密封包装的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第4.7.1。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签署(签名)、盖章的主体为联合体牵头人。 |
4.7.2 | 封套上写明 |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 |
附件3
耗材品牌 | 耗材品牌 | 耗材品牌 | 耗材品牌 |
品类 | 烫发(品牌) | 染发(品牌) | 护理(品牌) |
一类 | |||
二类 |
附件4
承包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甲方:杭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和地
方有关安全生产、消防、治安、环境等法律法规和杭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施工安全管理,保障地铁运营安全,经双方协商一
致,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项目部地点:
第二条甲方安全责任
1、甲方应在乙方进场前,将本单位安全管理要求、本施工区域设施设备、职业健康管理要求及
相关安全风险等情况对乙方进行全面交底,并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安全操作/作业规程、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备案。
3、甲方指定X负责联系、检查与协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工作规定。
4、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规范作业、施工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乙方施工作业及日常管理中
存在的问题进行制止、纠正、责成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按照杭州地铁运营有限公
司制度及相关合同条款进行安全考核。
5、甲方负责所辖区域动火作业许可证签发工作,对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协助
乙方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
第三条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负责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是现场安全管理、施工区域环境保护的责任单位,承担由于自
身管理不善,或因乙方施工人员过失,所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和施工质量事故、工地火灾以及一
切人为责任事故的全部责任,而不应为此增加甲方费用或延迟施工进度。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
责任:
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消防治安、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及有关
规程,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作业/操作规程、应急救援制度并将相关文件向甲方报
备;按甲方要求开展安全风险预防控制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执行甲方关于工作许可制度及其
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乙方指定X负责项目安全管理,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协调、检查、监护工作,并
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做好记录。
3、乙方应确保所属人员作业前,已接受工作相关安全培训,确保其掌握作业有关的风险、操作
规程及应急处置方案。
4、乙方应保证该项目的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投入,对项目管理组织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5、乙方在进场前须认真学习杭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承包商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新(续)
建线路初期运营前轨行区行车组织及施工管理办法》、《治安保卫管理办法》、《消防安全管理办
法》、《建设合同质保期承包商运营考核管理办法》、《承包商不良行为红黄牌警示实施办法》以
及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并遵照规定严格执行。
6、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报备甲方后实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
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施工;乙方施工负责人
需经甲方组织培训并取得甲方发放的《施工负责人证》。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
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
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施工过程需遵守以下规定:
7.1乙方用于本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必须满足施工需要,经过检验符合安
全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应经常进行检查维护,作业携带的危化品不得存放现场,作业结束后出清现
场。
7.2乙方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并禁止
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
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7.3乙方在非轨行区作业时不得侵入轨行区限界,不得影响机车、电客车运行或其它设施设备
的安全;施工作业需接触网停电防护或其他安全措施,按有关规定执行。
7.4乙方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及职业病相关防护用具;以上用品不符合要求的,不
得使用。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
合法性;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上岗资格证书。
7.5乙方如实提供进场施工人员背景信息。
8、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考核,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并反馈。
9、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时,应立即报告甲方并及时处置,事
后积极配合甲方调查处理。同时,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报告当地政
府安全管理部门调查处理,并由乙方归口统计上报。
10、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火灾、治安等事故或环境问题,由乙方承担
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11、相关定义
(1)擅自取消作业是指施工作业前未提报取消申请,又未按时进行施工作业的情况。
(2)擅自延点是指施工负责人未在作业结束前,提前30分钟向行调申请延点,导致最终施工
时间超出批准时间的情况。
(3)未销点擅自离场是指施工负责人未经行调或属地同意,在施工开始后擅自离场的情况。
第四条对由于第三者原因所造成与本项目有关的责任事故,由所牵涉到的一方自行解决。
第五条对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所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对于乙方应预料
到或已预料到,但未采取防范措施所引起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争议的处理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
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作为项目合同(简称主合同)附件,与主合同
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其他约定
(甲方归口管理部门可根据主合同的具体内容,增加专业相关安全条款。)
第九条本协议自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所涉项目相关作业完成之日止。
注:1、甲方授权代表须由总部副部长/生产公司分管副总及以上人员担任;
2、乙方授权代表必须持有本单位出具的授权书,并将授权书、身份证明附于本协议的后页。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日期:
考核细则
本考核细则不适用于集团建设质保期内承包商及招标代理。
1、运营公司对承包商存在以下不良行为的,给予“承包商警告警示”;被警告警示的承包商须
一次性缴纳相应违约金(签约合同金额小于等于100万元的,一次性缴纳5000元;签约合同金额大
于100万元的,一次性缴纳1万元)。
行为分类 | 不良行为 |
2、未按合同、协议等要求,对重点施工作业开展风险辨识、未制定并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或未按要求编制危险性较大施工作业专项施工方案并履行审核批准手续。 | |
3、进场设施设备、材料不符合运营要求,或已用于施工作业的材料、设施设备不符合相关消防、技术、质量等要求。 | |
管理行为 | 1、未按合同、协议等要求,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急抢修或应急处置、关键节点验收等管理制度。 |
4、安全管理、考勤、应急演练、安全教育培训等台账造假或提报、上传不及时影响生产。 | |
5、未按合同、协议等要求,编制施工、监测等方案,或应组织专家论证的方案实际未组织即实施。 | |
6、未按照监测方案要求开展监测工作,或擅自减少监测频率或停测,监测运转体系不正常。 | |
2、作业人员存在不规范施工行为的,如高空作业无安全防护措施、违规接电用电等。 | |
3、未经运营允许擅自进入设备房,或擅动其他专业管辖的设备。 | |
4、未按运营要求办理或完善相关作业手续,擅自进场施工或离场。 | |
5、未按施工方案施工,或实际作业内容与施工计划不符。 | |
作业行为 | 1、现场负责人违章指挥作业。 |
6、未按要求办理有限空间、动火作业等特种作业审批手续。 | |
7、发生严重违章(规)事件或引发乘客投诉、媒体曝光等对运营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经查负有责任的。 | |
8、造成5-10分钟(不含10分钟)晚点的。 | |
9、相关规章、协议、合同内规定的其他降低质量标准、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 |
2、运营公司对承包商存在以下不良行为的,给予“承包商黄牌警示”;被黄牌警示的承包商须
一次性缴纳相应违约金(签约合同金额小于等于100万元的,一次性缴纳1万元;签约合同金额大
于100万元的,一次性缴纳2万元)。
行为分类 | 不良行为 |
管理行为 | 1、未按合同、协议等要求,组建安全(质量)生产领导小组或项目安全(质量)专职管理机构。 |
管理行为 | 2、未按合同、协议等要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考核奖惩制度、未建立安全管理目标及其考核制度。 |
4、中标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未履职或未按规定擅自变更相关管理人员。 | |
5、未按合同、协议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人员配备不符合相关规定。 | |
6、地铁保护及工务相关监测数据或巡查结果达到预警标准时未及时进行警情报送;当出现警情或异常等情况时未提高监测及巡查频率。 | |
3、未按合同、协议等要求,有效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生较大及以上隐患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或安全防护措施无效的情况。 | |
7、发生同类问题被集团或上级行业主管部门通报两次及以上的。 | |
8、私自外传运营公司内控资料,擅自发布地铁相关信息的。 | |
9、合同期内累计收到3次及以上警告警示的。 | |
10、安全管理、考勤、安全教育培训等台账造假或提报、上传不及时导致运营公司经济受损。 | |
2、随意翻越扩张网(铁门)侵入轨行区限界。 | |
3、不服从运营公司管理,未按要求请销点、出清作业区域或整改隐患。 | |
作业行为 | 1、因违规施工、强令指挥、检维修质量不过关、巡查不到位、提供设备物资质量不达标等原因,导致发生运营险情或造成设备设施受损(如车辆刮擦受损、设备冒烟、区间限速等)。 |
4、未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对所使用的设备设施、工器具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 | |
5、未做好作业安全保障措施,导致相关人员受伤。 | |
6、造成10-15分钟(不含15分钟)晚点的。 | |
7、发生事苗、事件,经查负有主要责任的。 | |
8、其他情节较重的、可能会造成造成事苗、事件的不安全行为。 |
3、运营公司对承包商存在以下不良行为的,给予“承包商红牌警示”;被红牌警示的承包商须
一次性缴纳相应违约金(签约合同金额小于等于100万元的,一次性缴纳2万元;签约合同金额大
于100万元的,一次性缴纳5万元)。
行为分类 | 不良行为 |
2、偷工减料或弄虚作假,降低检维修质量;或伪造检测(监测)数据,提供虚假检测(监测)报告。 | |
管理行为 | 1、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或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工艺、设备、材料,未及时整改到位。 |
管理行为 | 3、因项目部管理问题(如拖欠工资等)引发上访或舆情事件,导致运营公司声誉受损。 |
管理行为 | 4、对运营公司提出的停工整改通知拒不执行的。 |
管理行为 | 5、合同期内累计收到3次及以上黄牌警示的。 |
作业行为 | 1、因违规施工、强令指挥、检维修质量不过关、巡查不到位、提供设备物资质量不达标等原因,导致发生运营严重险情、运营车站关站、运营区间停运、火灾、隧道被钻穿等。 |
3、发生突发事故(件)谎报、瞒报。 | |
4、突发事故(件)发生后,未按照规定时间到达或未按照预案要求及时组织抢险,造成风险增大、险情恶化。 | |
2、未做好作业安全保障措施,导致相关人员重伤或死亡。 | |
5、造成15分钟以上晚点。 | |
6、发生险性事故、一般及以上事故,经查负有主要责任的。 | |
7、其他被严厉禁止的、可能会造成安全事故的不安全行为。 |
注:其余未尽事宜详见《承包商不良行为红黄牌警示实施办法》。
附件5
廉政协议
甲方:杭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持廉政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廉政建设
的各项规定,结合项目的特点,特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三、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
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
出国等提供方便。
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项目分
包等经济活动。
七、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
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八、乙方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项目承包、项目费用、材料设备供应、项目量
变动、项目验收、项目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九、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高档娱乐
性场所。
十、乙方不得为甲方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十一、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纪检部门或者甲方上级单位举报。
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
十二、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甲方根据具体情
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乙方3万元~5万元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用
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由甲方单位予以追缴。
十三、严格执行中纪委下发的中纪发【2007】7号《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
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
十四、本廉政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工作人员违纪举报电话:0571-56561889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6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告知书
:
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是每一个公司进行生产、活动和服务时都必须考虑的问题。节约资源
与能源,保护生态、保护我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和进行自身劳动保护防护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为加强双方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保护方面的合作,实现污染预防以及环境行为的持续改进,我司
特作出以下要求:
一、所提供的产品及产品的原材料、生产过程、服务应满足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环境保护
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要求;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减少包装材料。
二、在生产、活动或服务过程中排放的超标污染物(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等)应制
订计划、采取措施达到国家或地方的排放标准,废弃物排放需符合有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的
法律、法规要求。
三、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应优先采用无污染或少污染的生产工艺、生产与施工设备、先进的施
工方法等,不得采用国家或地方已禁止使用的生产工艺、生产与施工设备。在施工过程中,采用必
要的措施降低噪声污染,并对施工现场的废弃物妥善处理。
四、妥善保管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危险品,应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在储运过程中发生火灾、
爆炸或泄漏等事故,造成环境的污染。
五、在储运过程中,应保证运输车辆状况良好,车辆排放的废气、噪声及车辆冲洗废水要符合
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扰乱厂区附近居民的生活。
六、在生产、活动、服务过程中,应确保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做好安全防护,防止安全事故
的发生。
七、为了督促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行为,我司将对需重点施加影响的供应商、承包方、废
弃物处理商等进行不定期的监督与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a.是否因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问题受到相关方的投诉;
b.是否因环境污染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受到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
c.污染物排放是否达标。
八、对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承包方、废弃物处理商等,我司将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不符或
拒绝整改、可能造成严重污染和事故的企业或已经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工伤事故的企业,我司
将会采取减少订货、更换供应商等措施施加影响。
附件7
履约担保
(甲方名称):
鉴于,(甲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接受,(乙方名称,以下称
“乙方”)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
件地、不可撤销地就乙方履行与甲方订立的合同,向甲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2.担保有效期自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我方在收到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
内无条件支付。
4.甲、乙双方按规定修改协议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招标公告
杭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委托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杭州地铁运营有限
公司2023年职工理发服务采购项且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符合投标人资格
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如下:
1、招标编号:A3301010060100311001291。
2、项目名称:杭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2023年职工理发服务采购项目
3、项目地点:杭州市
4、项目本期概算:802.305(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5、招标范围及内容: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理发(含洗剪吹、烫发、染发、护理
等)及相关服务:现公司职工约17829人,其中男性职工约13900人,女性职工约3929人。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6、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
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证明资料须齐全、有效,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所盖印章均为物理印
章,加盖电子印章的将被视为无效,下同),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7、投标人登记入库
(1)凡首次参加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且前(法定公
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完成“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入库登记和
“企业基本账户”登记手续的办理。
(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入库登记手续办理
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链接地址:https://hzctc.hangzhou.gov.cn、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下同)首页的“主体注册”栏目自行办理CA数字
证书并完成“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入库登记(详见杭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网首页一通知公告一通知一《关于开展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
登记入库工作的通知》)。咨询电话:400-0878-198。
(3)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登记手续办理
投标人可携带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窗口办
理。咨询电话:0571-85085377、0571-85085379.
8、投标报名方式:本项目不设置报名环节。
9、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补充文件(若有)、相关技术资料和图纸(若
有))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
(2)下载网址: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交易信息
→综合其他一本项目招标公告一相关附件);
(3)下载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对招标文件
提出问题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9日)。
10、投标保证金交纳:本项目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要求如下:
(1)交纳金额:16万元
(2)交纳账户: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市民中心支行,户名:综合交易账户:账号:
75828100067166-005;
(3)交纳手续: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将通过“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
(http://bzj.j-yi.com)缴存(具体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一通知公告一通知一
《关于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办投标保证金专户调整的通知》中的“附件2:建易投标保证金
平台投标人在线缴存操作手册”)。咨询电话:0571-85085377、0571-85085379。
(4)交纳期限:投标截止时间前。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027年0
分0私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九和路516号铁汇发展中心T4楼206室:投标文件
接收人: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高婚红、15888811935。
12、“不见面”交易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
附件《“不见面”交易方式须知》。
1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如公告内
容不一致的以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杭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德胜东路5277号综合楼11楼
联系人:何工
电话:0571-56561920
招标代理:国信国际工程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升和路516号铁汇发展中心4楼206室
联系人:资丹
电话:13750849629
家
电子邮件:7521472710qq.co
监管单位: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杭州市九和路516号地铁集团总部T2楼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71-86000829
杭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2022年0P月08日
附件:
“不见面”交易方式须知
各投标人:
疫情期间,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现就招标投标活动安排说明如下
一、投标文件的递交、接收、保管
(一)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采用邮寄/快递递交方式,投标文件的邮寄/快递递交地址、收件人、联
系方式同本招标公告中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接收人、联系人联系电话”:投标人邮寄/
快递投标文件后,须及时和投标文件接收人取得联系,否则,因此导致投标文件接收人未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指定递交地点收到投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投标文件邮寄/快递封装要求:投标人除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封装投标文件外,邮寄/
快递包装务必牢固可靠,因包装原因出现影响投标文件完整性、密封性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
负责:投标文件完整性、密封性以投标文件接收人的确认签收回复为准。
3.投标文件邮寄/快递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邮寄/快递到指定递交地点签
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邮寄/快递递交的在途时间,预留提前量(为预防
不可控因素,建议尽量提前递交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到指定递交
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二)投标文件的接收、保管
1.投标文件的接收、保管:投标文件接收人应根据投标人反馈的信息及时跟踪投标文件,
在对收到的投标文件完整性、密封性检查无误后方可登记接收,做好投标文件的消杀、保存
等工作,并负责从投标文件指定递交地点运送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
2.投标文件保管责任:投标文件自接收起至运送到开标室期间出现影响投标文件完整性、
密封性或信息泄露等后果由投标文件接收人负责。
二、开标
(一)开标会议采用“腾讯会议”线上直播方式
1.线上开标:由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将“腾讯会议”号、会议纪律通
知给各投标人,邀请其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观看开标直播: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刷证签到,
开标期间投标人代表通过“腾讯会议”保持全程在线直至开标结束
2.密封性检查:由本项目监管人负责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性情况: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
密封情况在线进行确认:招标代理机构做好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情况登记。
3.标录确认:在标录结果确认阶段,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腾讯会议”直
播间要求各投标人确认开标标录结果,各投标人在线回复确认标录结果完毕后(投标人因故
未能确认标录结果的,默认投标人已确认开标结果),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打印开标标录,
宣布开标会议结束,并负责保存“腾讯会议”录像。
4.见证要求:本项目招标人、监管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指定开标室现场并见证、监督开标全过程:开标期间投标人因未参与本项目全程线上直播而
产生的相应后果由其自行负责。
5.异议处理: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在开标会议结束前通过“腾讯会议”在线
上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现场予以答复,并做好记录。
(二)其他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一律不要求投标人提供大件样品(小件样品与投标文
件同寄),不作讲标要求。
三、其他补充说明
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与本《“不见面”交易方式须知》存在冲突的,一律以本《“不见面”
交易方式须知为准;除本《不见面”交易方式须知》所述事项外,其余均以本项目招标
文件为准。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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