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南天信文创发展有限公司:创谷园区主楼北侧8-9楼空调及新风系统采购安装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采购设备数量、规格参数详见《项目清单》
二、相关标准:
本工程引用的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安全内容至少应满足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如果合同执行期有新版的标准,则按照新的标准执行,供应商不得藉此增加任何费用。标准、法规以及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其它相关要求等之间存有不同之处,均以高等级的标准和要求为准。
三、技术规格:
1、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已定型上市销售的全新、原产地、原包装、手续合法完整、渠道正规、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货物,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良好的性能。
2、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在投标文件中对货物质量做出承诺及说明,完整地履行相关售后服务,并保证能享受厂家售后服务。
3、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部分如涉及其他单位的专利权、知识产权等,应有相应的使用授权书,成交供应商对一切可能的侵权指控负责。
4、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并不免除成交供应商对货物的质量保证责任。如货物在运行过程中因质量瑕疵或安装不当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等问题造成采购人或第三方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赔偿经济损失。如达不到采购人使用需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退换货、返工的责任和费用。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1交货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
1.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整体项目免费保修贰年(贰年免费软硬件系统保修服务,贰年免费软件系统升级服务),压缩机免费保修三年,供应商承诺优于该保修期限的,以供应商承诺为准。保修期从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2、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免费保养及维修,所有主要部件或零部件的更换及维护等均要求进行上门免费服务。成交供应商、制造商同时为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支持,售后人员均持有相关作业资格证。
3、成交供应商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4、保修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设备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运费等)更换或维修。
5、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必须做到“先服务,后找原因”、“先补配件,后找原因”。
6、在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必须及时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如成交供应商收到采购人通知后,未在响应时间内赶到现场并按约定时间弥补缺陷,采购人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修复,由此产生的风险、费用和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有权从质保金内扣除维修费用、管理费用(按维修费用的10%计取)等支出,若质保金不足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另行支付不足部分。
7、质保金的退还不免除货物设备使用寿命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尽的技术指导及维修的责任。保修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品备件清单及价格表,并按要求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成交供应商保证原厂生产足够的备件、附件和易损件满足设备正常运行需要。
8、厂家正常质保要求或乙方投标文件内承诺的质保要求高于本文件要求的,从高执行。
9、设备维护措施
    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10、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包括节假日)。
(2)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接故障电话后立即响应,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6小时。
(3)故障处理时间:成交供应商应承诺对设备运行中出现的一般性故障应在12小时内解决;对重大故障应在24小时内解决。如需更换非常用配件,则应在48小时内发配件至现场并排除故障。
11、备品备件服务:常年备有货物配件,能及时处理、更换损坏的零部件。在保修期内,因配件发生故障48小时内(从报修时间开始计算)不能修复,成交供应商必须免费提供同种规格配件进行更换,如不能提供同种规格型号的配件,用其他型号配件代替时,需经使用方同意,且不补差价。
12、本项目保修期内维修、维护过程中的所有安全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一般程序验收。货物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
 1)本项目中的所有货物应符合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响应文件的要求,(如以上要求不一致的,以最高要求为准)进行。采购人逾期验收不视为默认质量符合约定。
 2)验收方法:
①出厂检验:交货前,成交供应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质量进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提供一套完整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该证书作为采购人收货的依据之一,但并不视为验收合格。
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在采购人相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包装箱内应包括装箱清单、安装操作手册、维修保养手册和货物使用说明书、品质证书等资料,如有缺失,采购人有权拒收且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经采购人现场清点、初步检验后的日期为供货日期,不视为采购人认可质量合格,最终应以安装调试试运行后采购人书面出具的验收报告结论为准。
②现场验收和测试:按照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及投标文件中中标货物的主要技术规格型号、功能及主要货物说明书对货物的各项指标进行验收、测试。在上述测试中若发生一项指标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免费更换,使之达到技术规范要求,所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担。
③货物验收不合格的,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无条件更换新的货物,有关更换货物、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货物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在项目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办理移交手续前产生的货物毁损、灭失的责任及在此过程中(包括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等阶段)产生的对采购人或第三方的财产损失/人身伤害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在项目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办理移交手续后货物毁损、灭失风险转移给使用单位承担。但因货物本身质量问题或安装不当/保修期内维护不及时/修理失误等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的损失除外。
七、其他要求: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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