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公安网络及会议系统改造(公安视频网改造升级)单一来源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19/01/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6.47万元
招标公司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
招标联系人丁清海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妙益丰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任志豪0532-85605926
中标公司山东云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法弈
公告正文
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公安网络及会议系统改造(公安视频网改造升级)单一来源公示
青岛妙益丰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受暂住办的委托,对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公安网络及会议系统改造(公安视频网改造升级)单一来源公示拟以单一来源方式组织政府采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现予以公示。
1、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1采购人:暂住办
1.2采购项目名称: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公安网络及会议系统改造(公安视频网改造升级)单一来源公示
1.3采购项目内容:公安网络及会议系统改造(公安视频网改造升级)。
1.4采购项目预算:126.47万元
2、拟采购的货物的说明
建设一套视频安全接入平台,作为天网二期已建视频安全接入平台的备份,实现公安视频专网至公安网单向视频调用及双向信令传输,为公安网开展融合作战和可视化调度指挥提供安全支撑。建设一套数据安全接入平台,主要实现GIS地图、基于车辆、人脸的结构化信息、视图库大数据基础信息等数据向公安网的推送,便于在公安网开展基于大数据的融合作战分析及情报研判。升级基层科、所、队的视频网络,完善科、所、队视频监控及网络设备。
3、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省公安厅《关于加快全省公安信息网边界接入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及青岛市公安局《青岛市公安局视频图像双网双平台建设任务书》的要求:视频安全接入平台和数据安全接入平台应采用省厅确定的承建单位(公安部第三研究所)负责承建,因公安部第三研究所授权山东云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山东全省范围内从事边界类信息网络安全领域的投标工作。为保证本项目顺利进行,依照《青岛市政府采购方式变更审批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一条之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由山东云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4、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4.1供应商名称:山东云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4.2供应商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1299鑫盛大厦2号楼801室A23房间
5、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5.1专业人员1论证意见:
根据省公安厅及青岛市公安局相关文件的要求,视频安全接入平台和数据安全接入平台由省厅确定的单位公安部第三研究院负责承建,山东云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唯一授权公司,在山东省范围内从事边界类信息网络安全领域的投标工作,因此为保证本项目顺利实施,依照政府采购相关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山东云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实施。
5.1.1专业人员姓名:法弈
5.1.2工作单位:青岛城建信息中心
5.1.3职称:高工
5.2专业人员2论证意见:
本项目为公安网络及会议系统改造(公安视频网改造升级)项目,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加快全省公安信息网边界接入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及青岛市公安局《青岛市公安局视频图像双网双平台建设任务书》的要求:视频安全接入平台和数据安全接入平台应采用省厅确定的承建单位(公安部第三研究所)负责承建,因公安部第三研究所授权山东云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山东全省范围内从事边界类信息网络安全领域的投标工作。后期所有与工程相关的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产品培训、产品升级、技术咨询、应急响应和专项服务等均由三所履行。综上本项目必须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山东云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建设。
5.2.1专业人员姓名:秦剑锋
5.2.2工作单位:青岛市广电大学
5.2.3职称:高工
5.3专业人员3论证意见:
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拟采购公安网络及会议系统改造(公安视频网改造升级)项目,计划建设一套视频安全接入平台,实现公安视频专网至公安网单向视频调用及双向信令传输,根据省公安厅《关于加快全省公安信息网边界接入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及青岛市公安局《青岛市公安局视频图像双网双平台建设任务书》的要求,视频安全接入平台和数据安全接入平台应采用省厅确定的承建单位负责承建,公安部第三研究所为指定单位,授权委托山东云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投标工作,故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山东云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承建符合相关要求。
5.3.1专业人员姓名:杨杰
5.3.2工作单位:青岛大学
5.3.3职称:高工
6、公示的期限
自2019-01-21 09:00:00起至2019-01-25 17:30:00止(不少于5个工作日)。
7、异议的反馈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供应商和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应当在第6条规定的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阐述理由、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按照第8条规定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馈,并同时抄送同级财政部门。
8、联系方式
8.1采购人:暂住办
地址:崂山区仙霞岭路10号
E-mail:1028130968@qq.com
财政编码:266000
电话:0532-55580086
传真:0532-55580086
联系人:丁清海
8.2采购代理机构:青岛妙益丰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青岛市市北区黑龙江路2万科中心C座2019室
E-mail:qdmyfzx@126.com
邮政编码:266000
电话:0532-85605926
传真:0532-8560592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
银行账号:37150198371000000069
联系人:任志豪
8.3财政部门:崂山区财政局
地址:崂山区仙霞岭路18号行政大厦东塔楼10楼
邮政编码:266000
电话:0532-88999851
1、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1采购人:暂住办
1.2采购项目名称: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公安网络及会议系统改造(公安视频网改造升级)单一来源公示
1.3采购项目内容:公安网络及会议系统改造(公安视频网改造升级)。
1.4采购项目预算:126.47万元
2、拟采购的货物的说明
建设一套视频安全接入平台,作为天网二期已建视频安全接入平台的备份,实现公安视频专网至公安网单向视频调用及双向信令传输,为公安网开展融合作战和可视化调度指挥提供安全支撑。建设一套数据安全接入平台,主要实现GIS地图、基于车辆、人脸的结构化信息、视图库大数据基础信息等数据向公安网的推送,便于在公安网开展基于大数据的融合作战分析及情报研判。升级基层科、所、队的视频网络,完善科、所、队视频监控及网络设备。
3、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省公安厅《关于加快全省公安信息网边界接入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及青岛市公安局《青岛市公安局视频图像双网双平台建设任务书》的要求:视频安全接入平台和数据安全接入平台应采用省厅确定的承建单位(公安部第三研究所)负责承建,因公安部第三研究所授权山东云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山东全省范围内从事边界类信息网络安全领域的投标工作。为保证本项目顺利进行,依照《青岛市政府采购方式变更审批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一条之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由山东云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4、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4.1供应商名称:山东云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4.2供应商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1299鑫盛大厦2号楼801室A23房间
5、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5.1专业人员1论证意见:
根据省公安厅及青岛市公安局相关文件的要求,视频安全接入平台和数据安全接入平台由省厅确定的单位公安部第三研究院负责承建,山东云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唯一授权公司,在山东省范围内从事边界类信息网络安全领域的投标工作,因此为保证本项目顺利实施,依照政府采购相关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山东云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实施。
5.1.1专业人员姓名:法弈
5.1.2工作单位:青岛城建信息中心
5.1.3职称:高工
5.2专业人员2论证意见:
本项目为公安网络及会议系统改造(公安视频网改造升级)项目,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加快全省公安信息网边界接入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及青岛市公安局《青岛市公安局视频图像双网双平台建设任务书》的要求:视频安全接入平台和数据安全接入平台应采用省厅确定的承建单位(公安部第三研究所)负责承建,因公安部第三研究所授权山东云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山东全省范围内从事边界类信息网络安全领域的投标工作。后期所有与工程相关的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产品培训、产品升级、技术咨询、应急响应和专项服务等均由三所履行。综上本项目必须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山东云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建设。
5.2.1专业人员姓名:秦剑锋
5.2.2工作单位:青岛市广电大学
5.2.3职称:高工
5.3专业人员3论证意见:
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拟采购公安网络及会议系统改造(公安视频网改造升级)项目,计划建设一套视频安全接入平台,实现公安视频专网至公安网单向视频调用及双向信令传输,根据省公安厅《关于加快全省公安信息网边界接入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及青岛市公安局《青岛市公安局视频图像双网双平台建设任务书》的要求,视频安全接入平台和数据安全接入平台应采用省厅确定的承建单位负责承建,公安部第三研究所为指定单位,授权委托山东云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投标工作,故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山东云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承建符合相关要求。
5.3.1专业人员姓名:杨杰
5.3.2工作单位:青岛大学
5.3.3职称:高工
6、公示的期限
自2019-01-21 09:00:00起至2019-01-25 17:30:00止(不少于5个工作日)。
7、异议的反馈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供应商和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应当在第6条规定的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阐述理由、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按照第8条规定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馈,并同时抄送同级财政部门。
8、联系方式
8.1采购人:暂住办
地址:崂山区仙霞岭路10号
E-mail:1028130968@qq.com
财政编码:266000
电话:0532-55580086
传真:0532-55580086
联系人:丁清海
8.2采购代理机构:青岛妙益丰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青岛市市北区黑龙江路2万科中心C座2019室
E-mail:qdmyfzx@126.com
邮政编码:266000
电话:0532-85605926
传真:0532-8560592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
银行账号:37150198371000000069
联系人:任志豪
8.3财政部门:崂山区财政局
地址:崂山区仙霞岭路18号行政大厦东塔楼10楼
邮政编码:266000
电话:0532-88999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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