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编制已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因调整建筑高度事项的土地估价报告(江门市蓬江区凤翔路与河滨新路交叉口东北侧地段,面积约:11.17亩,居住用地、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分组三)】中选结果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0703mb2c087792409180503-00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关于【编制已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因调整建筑高度事项的土地估价报告(江门市蓬江区凤翔路与河滨新路交叉口东北侧地段,面积约:11.17亩,居住用地、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分组三)】中选结果的公告
2024-09-18
我单位于2024-09-23 09:0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江门市蓬江区自然资源局公开选取土地评估中介服务机构,现将中选结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业主: 江门市蓬江区自然资源局
采购项目名称: 编制已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因调整建筑高度事项的土地估价报告(江门市蓬江区凤翔路与河滨新路交叉口东北侧地段,面积约:11.17亩,居住用地、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分组三)
中介服务事项: 出具土地评估报告
投资审批项目 否
采购项目编码: 440703MB2C087792409180503-003
选取中介时间: 2024-09-23 09:00
服务金额: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金额说明: 本宗地估价服务费=按照《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的《宗地地价评估收费标准》×30%计算执行(按补缴金额作为计算基数,计算后估价服务费不足1千元的,按1千元计算;计算后估价服务费大于5万元的,按5万元计算;含税全包价)。出具土地估价报告后一年内若该宗地不成交或未供应的,则采购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一选多随机抽取
中选机构名称: 佛山市华鹍房地产与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中选机构联系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31号二座1211房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
监督举报
202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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