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一线金坛储气库西3井采卤树更换施工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WLHGD-2022GC-XQDS-07]
本招标项目西一线金坛储气库西3井采卤树更换项目施工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国家管网集团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西3井是金坛盐化企业的一口采卤井,目前作为金坛储气库的观察井。目前井口腐蚀生锈,翼阀渗漏滴水,有析盐结垢,环空套压约5MPa,怀疑为封隔器失封。为保证该井功能,避免出现安全环保事件,计划更换原井采卤树并进行圆井修缮。
2.2 招标范围
金坛储气库西3井采卤树更换项目
2.3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4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
2.5 项目计划工期
工期:预计现场施工30天,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0日。
3.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为分公司的,须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以及担保协议,不按要求提供的投标将被拒绝。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2) 投标人须具有(或等同于)石油天然气行业内井下作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范围为井下作业,且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格、有效。
3.3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19年至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三年度(2019年至2021年)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3.4 业绩要求
2019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为止,至少提供1项石油天然气行业内的井下作业施工业绩且验收合格。(投标文件中业绩应提供合同主要页影印件,合同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或者签订的验收文件时间为准)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5.3 2019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5.4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5.5 2019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所承担项目没有因工程质量、事故隐患等问题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3.5.6没有招标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招标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3.6.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有石油行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类似业绩;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至少配备技术人员 1 名、安全员1名。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上述人员须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和开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所配备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3.7联合体要求
R不接受
3.8其他要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10月19日08:00:00至2022年10月25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购买招标文件。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帮助中心-操作指南中“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的通知”和“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提示后,答“电子招标平台”);
4.2 招标文件售价 :1000元人民币,一次已报名并缴费投标人,无需二次缴纳标书费,仅需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再次报名。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应自负其责。购买招标文件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电汇的方式(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后方可电汇,否则不予接收)。电汇收款账户名:中油管道物资装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账号:10002000132010000019(人民币一般户);开户行所在地:新疆克拉玛依市;大额交易行号(联行号):313882000140;汇款时注明“(招标编号)标书费”,汇款后将汇款底单扫描件及信息登记表发至招标机构指定邮箱zzsc_gdgs@163.com。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应登陆临时供应商MDM注册信息系统(http://106.37.204.26:8081/gyszc/tb/infoSearch)完成注册,已注册过的不需重复注册(可通过“搜索”功能查看是否已注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于2022 年11 月8 日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详细操作步骤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
现场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不强制要求提交):河北省廊坊市金光道44号中油管道物资装备有限公司B107会议室。投标人可以现场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内容仅在需采用应急措施进行解密时有效。
5.2开标前,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工作。投标保证金按照项目收取,本项目保证金递交1.0 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递交操作程序如下:
第一步:投标人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帐户以电汇或企业网银方式将这笔资金转入昆仑银行账户,转账成功后,该笔资金会存入投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保证金钱包;
账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账 号:2690 2100 1718 5000 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 号:3132 6501 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4006696569 95379
大庆昆仑银行客服电话:0459-5615833、0459-5615388
第二步:投标人应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钱包余额中的相应费用支付到本招标项目对应的投标标段中;
第三步:支付完成后查看投标保证金支付状态,支付成功后该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购买状态为“已付款”。
第四步:进入项目主控台,点击“保证金状态查询”,查看保证金状态为“已分配”状态,即为成功递交本标段投标保证金。
5.3招标项目结束后,招标机构会将投标保证金退回投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钱包内,请投标人注意查收,如需提现,详细操作步骤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
5.4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若因投标文件编制、签名、加密、上传、验签等存在问题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提醒:如您是第一次向昆仑银行递交投标保证金,建议您至少提前5天打款,并核实是否打款成功并成功递交保证金,以免因信息不同步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递交,如出现以上问题,请及时致电4008800114(接通后,请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电子招标平台”)进行解决。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 年 11月 8日 08 时 30 分;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公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国家管网集团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
地 址: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南徐大道商务A区A座
联 系 人:薛雨
电话:17768775355
电子邮箱:xueyu@pipechina.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油管道物资装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金光道44号
联系人:武红\ 鲍小娟
电话:0316-2174815\2073805
邮箱:zzsc_gdgs@163.com
附件一:失信行为的相关处理办法
根据《国家管网西气东输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细则》(暂行)的规定,投标人的失信行为将被记录失信分并予以公布,并在招标中作相应处罚,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失信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三年,投标人失信分将折算为失信扣分计入商务评审。
1.若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达到4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三个月;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及以上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投标人处于暂停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2.若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10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西气东输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投标人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3.受到惩戒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等自然人在其他法人或组织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的,该法人或组织参与股份公司及地区公司投标应受到等同惩戒。
4.投标人近三年在其他招标主体中存在失信行为的,应如实告知招标人。如实告知的,参照本细则相对应的失信行为条款减半计分;未如实告知被评标委员会查出的,评标过程中按相对应的失信行为条款两倍计分。
新版网上购买标书信息登记表 v3.doc新版网上购买标书信息登记表 v3.doc
招标公告盖章版.pdf招标公告盖章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