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批招标采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6.96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4/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ddsy-2023-01
预算金额26.96万元
招标公司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资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8301721031
中标公司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有限公司26.9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批招标采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采购编号:HDDSY-2023-01)
各相关投标人:
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批招标采购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公示期截止至2023年4月26日14:00(北京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电话:18301721031
招标人: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资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3日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资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采购编号:HDDSY-2023-01)
各相关投标人:
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批招标采购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公示期截止至2023年4月26日14:00(北京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项目名称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 排序 | 投标报价(万元)/折扣率 | 质量(售后服务承诺) | 交货期 | 资格能力 | 评标情况 |
HDDSY-2023-01-1 | (物)软件 | 1 | 华东电试院园区用能监测系统——智能感知用能数据分析计算模块(二期) | 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有限公司 | 1 | 26.9618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HDDSY-2023-01-1 | (物)软件 | 2 | 华东电试院零碳智慧园区管理开发模块(二期) | 上海安保设备开发工程有限公司 | 1 | 202.294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HDDSY-2023-01-2 | (物)流媒体设备 | 1 | 华东电试院零碳智慧园区解决方案综合服务平台展示终端购置 | 上海恒能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1 | 22.00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HDDSY-2023-01-3 | (物)便携式工作站 | 1 | 华东电试院零碳智慧园区解决方案综合服务平台软件图形开发终端购置 | 上海恒能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1 | 32.00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HDDSY-2023-01-4 | (物)控制器 | 1 | 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储能组件设备采购 | 许继电源有限公司 | 1 | 24.95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电话:18301721031
招标人: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资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3日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资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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