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区管房屋散体楼维护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区管房屋散体楼维护项目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05-00051
项目名称:2023年区管房屋散体楼维护项目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52,000.00
最高限价(元):1.8
采购需求:查看
采购需求概况:设计内容包括:房屋换瓦、楼内电线、排水、吊顶、外墙保温、路面铺设、屋面防水、找平层、消防设施设备改道、道路维修、雨漏管更换、电气改造等项目并参与竣工验收。设计招标费率≤1.8%,设计费金额≤62.1万元。 01包:华山小区消防改造,计划投资1000万元。华山小区高层雨排水管破损项目,计划投资100万元。黄浦江街1号、天山路44-8、46-1号地下室及夹层堵漏防水等改造项目,计划投资300万元,合计投资1400万元。 最高限价(费率):1.8%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设计工作,具体服务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07,000.00
最高限价(元):1.8
采购需求:查看
采购需求概况:设计内容包括:房屋换瓦、楼内电线、排水、吊顶、外墙保温、路面铺设、屋面防水、找平层、消防设施设备改道、道路维修、雨漏管更换、电气改造等项目并参与竣工验收。设计招标费率≤1.8%,设计费金额≤62.1万元。 2包:克俭小区12栋等29栋楼屋顶防水改造工程,计划投资400万元。克俭小区20栋、黑山路2-1、2-2、2-3号等44栋楼园区内排水管线抽换工程,计划投资400万元。梅江西街12-5号、涟水街20号等25栋楼电气改造工程,计划投资350万元,合计投资1150万元。 最高限价(费率) 1.8%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设计工作,具体服务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162,000.00
最高限价(元):1.8
采购需求:查看
采购需求概况:设计内容包括:房屋换瓦、楼内电线、排水、吊顶、外墙保温、路面铺设、屋面防水、找平层、消防设施设备改道、道路维修、雨漏管更换、电气改造等项目并参与竣工验收。设计招标费率≤1.8%,设计费金额≤62.1万元。 3包:区城建局22栋楼修缮工程,计划投资700万元。宁山西路33号、涟水街16-3号等楼排水、保温工程项目,计划投资200万元,合计投资900万元。 最高限价(费率) 1.8%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设计工作,具体服务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投标的其他要求: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能力。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4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3月30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0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递交至沈阳市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 21-8 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文件网上递交并在投标截止后进行解密,响应文件递交后投标人在开标室自带电脑或工作人员在公司自行解密,鼓励工作人员在公司自行解密。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 “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等相关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
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400-903-9632;CA数字证书问题请咨询相应CA数字证书办理机构。
(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同时执行,并保持内容、格式一致。
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报价无法解密、未按上述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等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皇姑区房产局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街3号
联系方式:024-860562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嘉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沈营路29-11 3门
联系方式:024-31687709 / 22812341
邮箱地址:lnjyxmgl@qq.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库县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嘉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61550010400264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24-31687709 / 2281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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