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京市新河教育矫治所新河所更换所区箱式变电站至D座会议室配电柜电缆及箱式变电站基础维修竞争性磋商
金额
45.33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8/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5.33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老师010-5178789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1771061579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北京市新河教育矫治所新河所更换所区箱式变电站至D座会议室配电柜电缆及箱式变电站基础维修竞争性磋商

2024年08月02日 16:5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河所更换所区箱式变电站至D座会议室配电柜电缆及箱式变电站基础维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单位北京市新河教育矫治所
行政区域西城区公告时间2024年08月02日 16:5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8月05日至2024年08月0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13号院合生财富广场1号楼3层304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8月15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13号院合生财富广场1号楼3层304
预算金额¥45.58241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17710615795
采购单位北京市新河教育矫治所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团河路3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老师 010-51787896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13号院合生财富广场1号楼3层30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工 17710615795

项目概况

新河所更换所区箱式变电站至D座会议室配电柜电缆及箱式变电站基础维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13号院合生财富广场1号楼3层304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新河所更换所区箱式变电站至D座会议室配电柜电缆及箱式变电站基础维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58241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33809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新河所更换所区箱式变电站至D座会议室配电柜电缆及箱式变电站基础维修

45.338099

1

新河所更换所区箱式变电站至D座会议室配电柜电缆及箱式变电站基础维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电力电缆敷设、电缆沟挖填土、电缆沟铺砂盖砖、配电室修补等。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项目整体预留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不同投标人的法人、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投标人必须按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按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4)应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6)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5日  至 2024年08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13号院合生财富广场1号楼3层304

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文件须持有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需写明所报项目名称、编号、办理事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写明所报项目名称、编号、办理事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13号院合生财富广场1号楼3层304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1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13号院合生财富广场1号楼3层304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1143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2.本项目文件递交方式:递交纸质版文件。

3.本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新河教育矫治所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团河路33号        

联系方式: 张老师 010-517878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13号院合生财富广场1号楼3层304            

联系方式:李工 177106157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17710615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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