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3年03月政府采购意向
金额
90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3/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3年03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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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项目 |
采购内容:根据《文化部关于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进行抢救性记录工作,以视频采集为主,并辅助以录音、照片、文字等多种形式记录。采集内容
采购数量:3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1.文献片包括口述片、项目实践片和传承教学片。
(1)口述片:(传承人口述时长在5小时以上,且内容不得重复,同时辅以至少1人专家口述访谈)。
(2)项目实践片:必须完整记录项目全部实践过程,对所有步骤和细节均进行细致展示,能够体现其特色;除核心内容外,还记录了丰富的相关内容;有较高的说明性和参考性。
(3)传承教学片:60分钟以上。就不同科目、作品和学生情况,有针对性、系统性地详尽记录传承人的教学过程;能体现出传承人的特色教学方法与教学内容;能补全在口述片和实践片中无法充分展现的技艺细节和传习精要。
2.综述片:(含成片、素材及工程文件。成片与素材的比例不低于1:3)时长0.5小时或30分钟单位倍数。能出色运用文献片中素材,并加以补充,能充分体现出记录工作成果,表现以传承人为核心的非遗项目的特色和魅力;能完整展现传承人非遗传承的精彩历程;
3.工作卷宗:
需提供:(1)传承人基本信息登记表;(2)工作方案及预算表;(3)抢救性记录工作小组成员表;(4)工作人员报名协议;(5)搜集资料清单;(6)资料搜集与使用授权书;(7)伦理声明(传承人)、伦理声明(记录者);(8)著作权授权书;(9)资源采集、收藏与使用协议;(10)传承人口述访谈问题;(11)拍摄日志;(12)场记单;(13)采集及整理资料清单;(14)口述史速记稿,字数不少于10000字;(15)口述史文字稿,字数不少于10000字;(16)精选照片等。
4.照片:在不影响采访进程拍摄的情况下,拍摄不同别的采访工作照,包括工作环境、采访者、被采访者、工作团队,以及传承人的肖像照、生活照、工作照、作品照及征集已有的老照片等,提交各环节照片在100张以上,且不重复镜头。
需满足的要求:1.提交电子文件1份。每个传承人及其项目为一个成果单元,本项目共五个成果单元,每个成果单元单独存储移动硬盘提交。
2.每个成果单元含:文献片(3个)和综述片的成片、素材及工程文件;照片;工作卷宗。
3.文献片成片、综述片成片、照片均刻录DVD光盘(含装帧设计和精美包装)各5套;
4.工作卷宗、口述史将按照要求的顺序打印并装订成册,各5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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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00 | 2023年03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023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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