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新城交通调度与应急处理中心工程——消防车辆采购
招标项目编号: I1301000075046893001 招标公告名称: 曹妃甸新城交通调度与应急处理中心工程——消防车辆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I1301000075046893001G01 原公告内容: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妃甸新城交通调度与应急处理中心工程——消防车辆采购招标人为曹妃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曹妃甸新城交通调度与应急处理中心工程——消防车辆采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曹妃甸新城交通调度与应急处理中心工程——消防车辆采购;(2)工程建设地点:曹妃甸区;(3)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0天;(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5)质量要求:合格;(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分为3个合同段,其中一标段为1辆城市主战消防车、1辆水罐泡沫消防车、1辆大吨位水罐消防车辆;二标段为1辆抢险救援消防车;三标段为登高平台消防车辆。
2.2招标范围:曹妃甸新城交通调度与应急处理中心工程消防车辆采购,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大陆注册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制造商。
3.1.2信誉要求:(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2)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1.3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惠招标完成注册。未经注册的投标单位在惠招标,按照惠招标-帮助中心说明进行注册。投标人注册完成后请于2022年10月28日上午9:00时至2022年11月3日下午17:00时之间任意时段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资料:a、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原件扫描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授权人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b、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以上资料需 A4 幅面,逐页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上传符合要求的资料后,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招标文件售价为每标段500元,售后不退。(2)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在惠招标平台完成注册及报名,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如未在“惠招标”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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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0-28 09:00至2022-11-0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1-18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曹妃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博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金利街22号长宏大厦B503、B504、B505、B506、B510 |
邮编: | /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张卫 |
电话: | / | 电话: | 18617533371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bdts@126.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建设南大街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653008666 |
一、由于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于2022年11月18日组织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论证,现对招标文件进行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第6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1款质量保证期修改为“以技术要求为准”。
(2)删除招标文件第43页“八、其他要求 成交投标人须具有采购人出具的设备测试合格证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3)删除招标文件第77页 评标办法 售后服务承诺中“投标人提供在唐山市或周边城市(北京、天津等)设有特约售后服务网点或协议服务点得2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分,将此项分数添加至报价得分中,调整后报价得分满分为32分。
二、若投标人已办理投标保证金相关事宜,则无需重新办理。
三、开标时间更正为2022年12月6日9时00分(解密时间为15分钟)。
四、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如未在“惠招标”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河北博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