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文旅投酒店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所属高新区苏州东街366号新洲城市花园瑞景苑1栋9层1单元902室住宅房地产
金额
87.1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2/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 N0125FC24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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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新疆文旅投酒店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所属高新区苏州东街366号新洲城市花园瑞景苑1栋9层1单元902室住宅房地产 |
资产类别 | 房产 |
转让方名称 | 新疆文旅投酒店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87.15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4-12-12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本次转让标的系根据(新国资产权[2023]150号)通知文件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新林规定[2023]90号)文件要求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天山西部林业局(霍城林场、特克斯林场、尼勒克林场、昭苏林场)经营性资产移交协议》无偿划转并移交至新疆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新疆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知文件(新文旅投司政[2024]180号)授权委托转让方经营管理并对外转让。 二、本次转让房产已办理房屋权属证书,未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本次评估结果已包含应分摊的土地价值。房屋证载所有权人名称尚未变更至新疆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方已出具承诺,该房产不存在权属纠纷,后期可正常办理过户。 三、意向受让方须对本次转让房产进行现场查勘,须持双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及意向受让方报名资料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 四、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转让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标的房产用途和土地产权性质、标的瑕疵、抵押担保及缴纳相关费用等情况,并充分了解标的房产过户及土地变更登记方面相关税费、办理手续等相关政策规定,自行实地考察标的房产现状。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受让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受让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受让方受让后,自行承担因不了解标的现状而产生的相关风险,由此产生的相关纠纷和责任与转让方和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五、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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