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未来出行产业园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金额
32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7/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st220007-01fg
预算金额3200万元
招标公司南京建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舒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万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倪工1771434241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7/22
公告正文
编号: AST220007-01FG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未来出行产业园已由江苏南京生态科技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生态岛备[202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未来都市出行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万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13327.16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13327.16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 | |
南京建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 |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 |
2.1.1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南京生态科技岛,东至贤坤路,南至蒲园路,西至中新大道,北至规划和平路。 | |
2.1.2 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8331.55平方米,拟建设:东西两栋塔楼及中间裙楼,总建筑面积约12.84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8.24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6万平方米。 | |
2.1.3 项目投资估算(概算): 113327.16万元 | |
2.1.4 咨询合同估算价: 3200.00万元 | |
2.1.5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要求:总服务期 1850日历天 | |
2.2 招标范围: | |
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支护设计、BIM设计、幕墙设计、亮化专项设计、园林景观专项设计、智能化专项设计、供配电专项设计、海绵城市专项设计、装配式专项设计等。 招标代理:除了负责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招标代理外的招标代理工作,具体包括代拟发包方案;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编制资格预审文件;组织接收投标人申请报名;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编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草拟工程合同;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与发包有关的其他事宜以及招标过程管理等。 造价咨询: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跟踪审计工作):分析合同价款(投标报价),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审核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审核工程索赔与签证费用;审核工程价款调整;材料设备询价;分析工程投资偏差,调整工程造价控制目标等与跟踪审计有关的一切工作。 工程监理: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三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 其他:工程勘察、工程检测、桩基检测(含试桩检测)√ 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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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具有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1)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2)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 (3)其它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4)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2021年12月-2022年05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咨询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为系统固定模板,投标人须满足设计、监理、勘察任一项资质。勘察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6)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委派;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必须满足资质要求(至少包含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三项中的一项)。”为系统固定模板,现修改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的工程设计、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勘察单位任意一方,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委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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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 |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委派;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必须满足3.1项资质要求(至少包含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三项中的一项)。联合体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方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方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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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4.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07-22 09: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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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资格审查办法: | |
1、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且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造价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必须为无在监。 2、项目咨询机构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业绩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或类似单项工程咨询服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业绩认定标准: (1)2019年6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估算额67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及厂房类除外)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且担任全过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2019年6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估算额67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及厂房类除外)的工程设计服务项目,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2019年6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估算额67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及厂房类除外)的招标代理服务项目,且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招标代理合同,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4)2019年6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估算额67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及厂房类除外)的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且担任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需提供造价咨询合同,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5)2019年6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估算额670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及厂房类除外)的工程监理项目,且担任监理(总监)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6)2019年6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估算价(或投资额)67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及厂房类除外)勘察项目,且担任勘察负责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勘察合同;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7)2019年6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估算价(或投资额)67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及厂房类除外)工程检测项目,且担任工程检测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检测合同,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备注:类似单项工程咨询业绩必须是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如工程设计、造价咨询、工程监理、招标代理、工程勘察、工程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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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评分办法: |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满分100分) | |
6.1、投标报价(48分): | |
6.1.1、投标报价得分(48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95%、95.5%、96%、96.5%、97%、97.5%、98%);K2值的取值范围为92%-98%(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K1、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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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6.1.3、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5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 |
6.2、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方案(10分): (1)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施方案内容齐全性、结构完整性评审,是否重点突出、符合规范、针对性强: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组织:优(~1);良(~0.9);中(~0.8);差(~0.7);无(~0) (3)工程设计方案的针对性、要点明确性、措施得当性:优(~3);良(~2.7);中(~2.4);差(~2.1);无(~0) (4)工程招标代理方案的针对性、要点明确性、措施得当性:优(~1);良(~0.9);中(~0.8);差(~0.7);无(~0) (5)工程监理方案的针对性、要点明确性、措施得当性:优(~1);良(~0.9);中(~0.8);差(~0.7);无(~0) (6)工程造价咨询方案的针对性、要点明确性、措施得当性:优(~1);良(~0.9);中(~0.8);差(~0.7);无(~0) (7)工程勘察、检测方案的针对性、要点明确性、措施得当性评审:优(~1);良(~0.9);中(~0.8);差(~0.7);无(~0) (8)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承诺进行评审:优(~1);良(~0.9);中(~0.8);差(~0.7);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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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企业及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业绩(6分): | |
6.3.1、企业类似业绩(3分): (满分3分,限评1个业绩)2019年6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项目投资估算额或投资额67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77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及厂房类除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业绩服务范围与本项目发包范围内容有2项符合的,得0.3分;业绩服务范围与本项目发包范围内容有3项符合的,得0.5分;业绩服务范围与本项目发包范围内容有4项符合的,得1分;业绩服务范围与本项目发包范围内容有5项符合的,得2分;业绩服务范围与本项目发包范围内容有6项及以上符合的,得3分。(本项目发包范围包括:工程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工程勘察、桩基检测、监测及观测、工程检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如投标人提供的竣工验收证明为分包监理单位盖章的,还须提供监理分包合同及业主同意分包证明资料);时间、面积、金额、服务范围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不能反映相关内容的须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打分备注:①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担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企业类似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投标人为牵头人的按本项分值的80%记取、投标人为参与方的按本项分值的60%记取。②企业评分类似业绩与项目总负责人评分类似业绩可以兼得。③评分办法提供的业绩和资格审查提供的业绩不得为同一业绩。④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类似业绩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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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3分): (满分3分,限评1个业绩) 2019年6月1日以来,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项目投资估算额或投资额67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77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及厂房类除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且担任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业绩服务范围与本项目发包范围内容有2项符合的,得0.3分;业绩服务范围与本项目发包范围内容有3项符合的,得0.5分;业绩服务范围与本项目发包范围内容有4项符合的,得1分;业绩服务范围与本项目发包范围内容有5项符合的,得2分;业绩服务范围与本项目发包范围内容有6项及以上符合的,得3分。(本项目发包范围包括:工程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工程勘察、桩基检测、监测及观测、工程检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竣工验收证明为分包监理单位盖章的,还须提供监理分包合同及业主同意分包证明资料);时间、面积、金额及服务范围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不能反映相关内容的须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打分备注:①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担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投标人为牵头人的按本项分值的80%记取、投标人为参与方的按本项分值的60%记取。②企业评分类似业绩与项目总负责人评分类似业绩可以兼得。③评分办法提供的业绩和资格审查提供的业绩不得为同一业绩。④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类似业绩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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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项目组人员要求(32分): | |
6.4.1、项目总负责人(7分): (1)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3分;(提供注册证书,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提供的执业资格取得年限满18年及以上的得3分,满10年及以上不足18年得1分,不足10年的得0.5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最多得3分。(年限以执业资格证书上签发时间开始计算,提供执业资格证书,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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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人员(除项目总负责人以外)的配置(25分): 1、项目组各专业负责人 (1)工程设计负责人: ①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同时具有研究员级或正高级或教授级高级技术职称得1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职称得0.5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同时具有工程职称得0.1分。(满分1分)(提供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②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师称号的得1分,获得市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师称号的得0.5分。(满分1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招标代理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资格且同时取得执业资格年限满16年及以上的得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资格且同时取得执业资格年限不满16年的得0.5分。(满分1分)(提供注册证书及执业资格证书,年限以执业资格证书上签发时间开始计算,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工程建设类注册资格包括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全国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 (3)造价咨询负责人1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同时取得执业资格年限满16年及以上的得1分;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执业资格年限不满16年的得0.5分。(满分1分)(提供注册证书及执业资格证书,年限以执业资格证书上签发时间开始计算,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4)工程监理负责人1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得1分。(满分1分)(提供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项目组各专业成员 (1)工程设计项目组成员(满分11分) ①方案主创人员2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勘察设计大师资格(包含省级勘察设计大师(建筑专业)、国家级勘察设计大师(建筑专业)、院士)得1分/人。提供注册证书、勘察设计大师证书或相关大师资格公示证明材料截图,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满分2分) ②建筑专业人员3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同时具有研究员级或正高级或教授级高级技术职称的得0.5分/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职称的0.3分/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0.1分/人。(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满分1.5分) ③结构专业人员3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同时具有研究员级或正高级或教授级高级技术职称的得0.5分/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职称的0.3分/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0.1分/人。(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满分1.5分) ④给水排水专业人员3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且同时具有研究员级或正高级或教授级高级技术职称的得0.5分/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职称的0.3分/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且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0.1分/人。(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满分1.5分) ⑤暖通专业人员3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专业)资格且同时具有研究员级或正高级或教授级高级技术职称的得0.5分/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专业)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职称的0.3分/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专业)资格且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0.1分/人。(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满分1.5分) ⑥电气专业人员3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且同时具有研究员级或正高级或教授级高级技术职称的得0.5分/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职称的0.3分/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且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0.1分/人。(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满分1.5分) ⑦人防专业人员3人:具有一级防护工程师资格且同时具有研究员级或正高级或教授级高级技术职称的得0.5分/人,具有一级防护工程师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职称的0.3分/人,具有一级防护工程师资格且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0.1分/人。(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因该证书不再延续,对有效期不作要求)(满分1.5分) (2)招标代理项目组成员(满分2分) 投标人所投招标代理项目组成员中具有招标代理工作牌且同时具有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满4人得2分,少1人扣0.5分扣完为止。(提供工作牌、职称证书、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证书,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3)造价咨询项目组成员(满分2分) ①土建专业造价咨询人员1名,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同时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的得0.5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加0.2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满分1分) ②安装专业造价咨询人员1名,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同时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的得0.5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加0.2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满分1分) (4)工程监理人员(满分5分) ①工民建或土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得0.25分/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0.25分/人,具有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加0.1分/人。(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中未反映所学专业的,则以其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满分1分) ②给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得0.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0.5分,具有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0.25分。(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中未反映所学专业的,则以其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满分1分) ③园林类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得0.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0.5分,具有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0.25分。(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中未反映所学专业的,则以其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满分1分) ④岩土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得0.5分。(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中未反映所学专业的,则以其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满分0.5分) ⑤材料学或建筑材料及制品或建材制品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得0.5分。(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中未反映所学专业的,则以其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满分0.5分) ⑥安全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得1分,通过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的人员得0.5分。(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满分1分) 项目组人员要求备注: (1)项目总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不得兼任;同一人同一证书不得在各专业重复计分; (2)提供拟投入本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项目组成员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2021年12月-2022年05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咨询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各专业项目组负责人及成员应由联合体协议列明分工的专项咨询服务单位提供,否则不予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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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信誉、信用(4分): | |
6.5.1、企业荣誉、信用(4): 1、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公共建筑项目(住宅及厂房类除外)获得国家级建筑设计奖项一等奖得1分/个;国家级建筑设计奖项二等奖的得0.5分/个;国家级建筑设计奖项三等奖的得0.3分/个;其他不得分,限评2个项目。(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参与任意一方提供奖项均可计分;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国家级建筑设计奖项仅指: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及“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 2.不包括专项工程奖项,如岩土工程、人防工程、建筑结构、建筑环境与设备、建筑智能化、工程项目管理、绿色专项、装修专项、BIM专项、机电专项等。(满分2分) 2、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担(或代建)过的工程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得0.5分;国优1分。(国优指鲁班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本项限评1个工程。(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参与任意一方提供奖项均可计分) (满分1分) 3、投标人为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名单库中单位的得0.5分。(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参与方均在试点企业名单库中即可计分) (满分0.5分) 4、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人)2017年1月以来在省级及以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国家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为最高等级的,得0.5分;国家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为次高等级或省级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为最高等级的,得0.2分;省级或国家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为其他级别的,得0.1分。(提供企业信用等级划分标准证明材料及信用等级,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满分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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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2年7月1日17时10分到 2022年7月8日17时10分为止 | |
8. 其他: | |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总监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3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一家企业或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投标后,可以将不在本企业或联合体各企业资质范围内的业务分包给其它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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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南京建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万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1号楼 |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108号徐庄软件园二聚慧园2号楼 |
邮 编:210000 | 邮 编:210000 |
联 系 人:舒经理 | 联 系 人:倪工 |
电 话:025-87775731 | 电 话:17714342415 |
传 真:/ | 传 真:02558062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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