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家税务总局玉门市税务局第一批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8.9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11/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shc-ygcg[2023]186号
预算金额8.9万元
招标公司国家税务总局玉门市税务局
招标联系人刘可清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恒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军1336947246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玉门市税务局第一批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玉门市税务局第一批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项目
公告开始时间: 2023-11-23 16:02:49
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3-11-25 12: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否
竞价开始时间: 2023-11-25 12:01: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3-11-25 18:00:00
是否设置降价幅度: 否
降价幅度(元):
是否设置延时报价: 否
延时报价时间(分钟):
延时报价次数:
招标人: 国家税务总局玉门市税务局
标包信息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标包合同估算价(元)
公告内容
附件下载
附件1:
国家税务总局玉门市税务局第一批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pdf
国家税务总局玉门市税务局第一批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依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的通知》(甘政办〔2018〕168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限额以下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发包方式的指导意见(试行)(酒政办发〔2019〕140号)》等文件要求,甘肃恒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玉门市税务局的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玉门市税务局第一批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项目”以邀请招标方式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竞价采购。确定邀请肃州区艺海工作室、肃州区蓝色元素广告装饰室、肃州区旗舰文化传播部参与本项目竞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GSHC-YGCG[2023]186号
二、招标内容:国家税务总局玉门市税务局第一批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详见附件招标工程量清单)
三、采购预算金额:¥89000.00元 (大写:人民币捌万玖仟元整)
四、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
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有委托人时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4.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报告;
5.投标人须上传完整的工程造价文件。
注:投标人上传的所有证明文件及资料必须是原件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准确、真实有效,文件格式为PDF格式。以上所有资质证明文件必须加盖公章,否则资质审查不予通过。
六、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1、请投标人于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jypt.com.cn/)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自行报价。
2、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5日12时00分;
3、竞价开始时间:2023年11月25日12时01分;
4、竞价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5日18时00分;
七、注册须知:
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ggzyjypt.com.cn/)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八、投标人须知:
1、竞价为单轮报价,投标人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及为完成上述内容的所有施工(含临时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用)、检验(含所有材料、完工后的成品等)、试验、检测与验收、移交前的维护和修补缺陷等一切费用。
2、投标人必须上传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预算书且总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投标人上传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预算书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相关内容一致,不得有缺项、漏项、改变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相关内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预算书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最终的竞价价格如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预算书总价不一致时,以最终竞价价格为准;若工程量发生变化则最终结算价款按照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预算书总价款与最终竞价价格的整体上浮或下浮比例认定,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3、付款方式及具体要求:签订合同时约定。
4、工期:具体的施工工期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在合同中约定。
5、投标人主动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以便及时了解询价相关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玉门市税务局
联系人: 刘可清 联系电话:157 6947 5199
地 址:玉门市新市区永宁路5号
代理机构:甘肃恒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军 联系电话:133 6947 2465
地址:玉门市新市区北门巷1051号
国家税务总局玉门市税务局
2023年11月23日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玉门市税务局第一批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项目
公告开始时间: 2023-11-23 16:02:49
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3-11-25 12: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否
竞价开始时间: 2023-11-25 12:01: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3-11-25 18:00:00
是否设置降价幅度: 否
降价幅度(元):
是否设置延时报价: 否
延时报价时间(分钟):
延时报价次数:
招标人: 国家税务总局玉门市税务局
标包信息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标包合同估算价(元)
国家税务总局玉门市税务局第一批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项目 | GSHC-YGCG[2023]186号 | 工程 | 89000.00 |
公告内容
附件下载
附件1:
国家税务总局玉门市税务局第一批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pdf
国家税务总局玉门市税务局第一批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依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的通知》(甘政办〔2018〕168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限额以下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发包方式的指导意见(试行)(酒政办发〔2019〕140号)》等文件要求,甘肃恒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玉门市税务局的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玉门市税务局第一批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项目”以邀请招标方式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竞价采购。确定邀请肃州区艺海工作室、肃州区蓝色元素广告装饰室、肃州区旗舰文化传播部参与本项目竞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GSHC-YGCG[2023]186号
二、招标内容:国家税务总局玉门市税务局第一批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详见附件招标工程量清单)
三、采购预算金额:¥89000.00元 (大写:人民币捌万玖仟元整)
四、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
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有委托人时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4.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报告;
5.投标人须上传完整的工程造价文件。
注:投标人上传的所有证明文件及资料必须是原件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准确、真实有效,文件格式为PDF格式。以上所有资质证明文件必须加盖公章,否则资质审查不予通过。
六、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1、请投标人于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jypt.com.cn/)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自行报价。
2、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5日12时00分;
3、竞价开始时间:2023年11月25日12时01分;
4、竞价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5日18时00分;
七、注册须知:
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ggzyjypt.com.cn/)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八、投标人须知:
1、竞价为单轮报价,投标人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及为完成上述内容的所有施工(含临时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用)、检验(含所有材料、完工后的成品等)、试验、检测与验收、移交前的维护和修补缺陷等一切费用。
2、投标人必须上传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预算书且总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投标人上传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预算书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相关内容一致,不得有缺项、漏项、改变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相关内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预算书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最终的竞价价格如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预算书总价不一致时,以最终竞价价格为准;若工程量发生变化则最终结算价款按照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预算书总价款与最终竞价价格的整体上浮或下浮比例认定,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3、付款方式及具体要求:签订合同时约定。
4、工期:具体的施工工期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在合同中约定。
5、投标人主动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以便及时了解询价相关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玉门市税务局
联系人: 刘可清 联系电话:157 6947 5199
地 址:玉门市新市区永宁路5号
代理机构:甘肃恒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军 联系电话:133 6947 2465
地址:玉门市新市区北门巷1051号
国家税务总局玉门市税务局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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