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2024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装维业务外包采购项目(代装业务)(二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9/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724-2320xj083549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告详情 公示标题 : 2023-2024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装维业务外包采购项目(代装业务)(二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创建日期: 2023-09-06 11:50:15 是否终止: 否
2023-2024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装维业务外包采购项目(代装业务)(二次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3-2024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装维业务外包采购项目(代装业务)(二次招标)(项目编号:0724-2320XJ083549)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评审结果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1. 份额一中标候选人
(1) 单位名称:新疆讯达通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 投标报价折扣(含税):0.99
(3) 服务质量:严格按甲方要求执行
(4) 服务期: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5) 评标情况:本项目2023年9月5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5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新疆讯达通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在本项目综合得分排名第一。
(6)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本项目不涉及。
(7)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本项目不涉及。
2. 份额二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新疆海胜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折扣(含税):0.99
(3)服务质量:优良
(4)服务期: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5)评标情况:本项目2023年9月5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5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新疆海胜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在本项目综合得分排名第二。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本项目不涉及。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本项目不涉及。
3. 份额三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海纳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折扣(含税):0.99
(3)服务质量:1、日常代装服务开展,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新疆公司客户端装维服务标准化作业手册的通知》(中国电信运维[2012]67号)文件要求执行;2、线路维修,分路箱整治、用户引入光皮线的更换严格按照本地网光电缆维护规定施工。(1)布局合理,结构完整,清洁整齐。(2)运行正常,使用良好。
(4)服务期: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5)评标情况:本项目2023年9月5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5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海纳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本项目综合得分排名第三。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本项目不涉及。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本项目不涉及。
 
(二)否决投标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否决投标情况。
 
公示期: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8日,共3天。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电信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姚梦奇】,【17799239585】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刘经理】,【0991-3606100】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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