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八月重点:衡阳市滨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成品铁艺花饰栏杆采购项目
金额
23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8/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八月重点:衡阳市滨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成品铁艺花饰栏杆采购项目
湖南省 2023-08-11
1. 比选条件
本项目 衡阳市滨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成品铁艺花饰栏杆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 衡阳市兴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比选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 衡阳市滨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成品铁艺花饰栏杆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衡阳市滨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成品铁艺花饰栏杆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项目为成品铁艺花饰栏杆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见比选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采购金额约23万元(具体金额和数量以实际采购为准);
2.3供货地点:衡阳市滨江污水处理厂(业主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生产产品必须符合国标及比选文件中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且满足本项目比选文件所约定的质量要求。
2.5质保期:不低于4年,产品实行“包退、包换”,产品在质保期内发生的问题,由供应商负责。参选人承诺的质保期超过此期限的,以参选人承诺的质保期为准。
2.6 比选内容:货物的采购、供货(含产品价格、安装、包装费、运费、保险费、装车费、保修、利润(不含税金)等所有费用)及其服务(主要包括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和售前售后等),卸货安装完工前所有安全责任由供货单位承担。
2.7交货时间:本次项目采购将根据比选人下发的供货单为准进行供货、交货,比选人将需供货数量、送货地点通知中选人,中选人须在接到比选人通知后14日历天内安装完工。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为一个标段。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参选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且有能力提供本采购项目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供应商;
3.1.2财务要求:企业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进行参选。
3.3参选人为代理商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参选。(以最先获取比选文件的为准)。
3.4 其他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破产状态,且企业或企业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或冻结;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别参选或者未划分包别的同一项目参选。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于2023年08月11日起至2023年08月15日止,每天上午9:00时到11:00时,下午15:0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价为400元/份,售后不退)。
4.2凡资料不全、参选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获取时间者将被拒绝。
4.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布方式。
5.参选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肆仟元整(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6.资格审查及评审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审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比选时间为2023年08月21日上午9时00分。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以下负责人联系获取企业投标注册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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